简化字
简化字繁体字的对称。同一个汉字,简体比繁体笔画少,形体简单,如:“声”是“聲”的简化字,“灶”是“竈”的简化字,“尘”是“塵”的简化字。
【简化字】与“繁体字”相对。指汉字中比繁体笔画相对少的通用字。如“龙”(龍)、“书”(書)等。现行简化字以国家颁布的《简化字总表》为标准。
简化字与繁体字相对。指经过简化后的笔画简单的字。是国家确定的标准文字。参见“简化”、“简化汉字”。
简化字jiǎnhuàzì指简化的汉字。1956年由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发布并开始使用简化字。例如:“为了更好地宣传、普及毛泽东思想,满足广大工农兵的需要,党中央决定排印《毛泽东选集》一至四卷简化字横排及普及本。”(《人民日报》1977.1.12)“当然,报纸刊物上的用字,小学生的学字,仍应以正式公布的简化字为标准。”(《红旗》1972.4.8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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