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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称“国家立法机关”。有权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的国家机关。在资本主义国家是指议会。在我国,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法律的职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则有权制定和修改除应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还有权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此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都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但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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