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场所
生产场所工业生产的场所:厂(厂子;工厂;电~;药~) 采矿的地方:矿(矿山;矿区;~业;矿场;铁~;煤~) 产铁的矿山:铁山 采银的矿山:银矿 产金的矿山:金山 手工业生产的场所:坊(作坊;染~;槽~;辗~) 作(石~) 房(面~;磨~) 肆(百工居~) 工场 土法制酒的作坊:烧坊 烧房 糟坊 糟房 制作酱油、酱菜的作坊:酱坊 酱园 元代制造鞍具的官办作坊:鞍子局 烧制砖瓦瓷器的地方:窑(煤~;炭~;瓦~) 直接从事生产、工作、实验的场所:现场(~会) 生产或吸食毒品的地方:毒窟
另见:工作 生产 劳动 工具
矿业kuàng yè开采矿物的事业。1890年《日本国志》卷十四:“凡所采金属及诸物于卖价中少则税百分之三,多则税十分之二(其税额视矿业之盛衰,随时由本局制定)。”1906年舒鸿仪《东瀛警察笔记》卷一:“矿业虽有专管之官,而于普通之场合,关于警察之取缔及保护者有三: 一、 坑内关于建筑之保全;二、 保护矿夫之生命及卫生等事;三、 保护地表之安全及公益之事。”1906年顾琅等《中国矿产志·导言》:“中国有矿业,中国无矿产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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