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根区
申根区Shēngēnqū参加申根公约的成员国的整体。 ❍ 赴~旅行,一般要求向抵达~第一站所在国的使馆申请签证。有了~其中一国的旅游签证即可合法地到所有其他申根国家。
相关链接 申根协定,也称“申根公约”,或作“神根公约”。1985年6月由5个欧洲国家(联邦德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在卢森堡的一个小城市申根(Schengen)签署。该公约于1995年7月正式全面生效。截至2007年12月,共有24个国家加入申根区:捷克、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马耳他、德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意大利、奥地利、希腊、西班牙、葡萄牙、丹麦、瑞典、挪威、芬兰和冰岛。申根公约的成员国称“申根国家”或者“申根公约国”,成员国的整体称“申根区”。 申根协议的目的是取消相互之间的边境检查点,并协调对申根区之外的边境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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