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运用特殊的方法、设备和措施,对特殊人群实施的教育。广义指正常人以外的一切人群的教育,包括超常(天才)儿童教育,低常(弱智)、视力障碍(盲、弱视)、听力障碍(聋、重听)、言语障碍、肢残人群的教育,以及精神病、品德缺陷的儿童、少年的教育。狭义指身心有缺陷人群的教育。实施机构为各种特殊学校和特殊班,如我国的盲童学校、聋哑学校,中国科技大学附设的少年班等。参见“盲聋哑教育”(975页)、“弱智儿童教育”(1232页)。 特殊教育
特殊教育tèshū jiàoyù以盲人、聋哑人、智障人为施教对象的教育。 ❍ ~学校|~教师。
特殊教育tèshū jiàoyù〈名〉 运用特别设计的课程、教材、教法和设备对特殊儿童进行的教育。
特殊教育tèshūjiàoyù以盲人、聋哑人、智障人为对象的教育。简称“特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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