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介词
特别介词指起统摄作用的介词或表示强调和结构关系的助词。黎锦熙《新著国语文法》认为,特别介词主要指领摄介词,也包括用以将宾语提前的 “把”“连”“对于”等介词和用来引起副词 (或副词语句) 的 “得”。如“我把这本书读完了” “我连这本书也读过了”“我对于这篇文章的内容已经解说清楚了”等句中的“把” “连” “对于”和 “画得好”“绿得十分可爱” 中的 “得”。
特别介词黎锦熙《新著国语文法》术语。主要是指领摄介词“的”。如“张先生的帽子”的“的”。这种“的”现今一般看作结构助词,是定语的标志。也指具有下列两种特别用法的介词:(a)用来提前宾语的。如:“大风把他的帽子吹掉了。”“他连这个细节也没有放过。”“我对这个问题有不同的看法。”其中的“把”、“连”、“对”都是用来提前宾语的,属于特别介词。(b)用来引起副词(或副词的语句)的。如:“绿得可爱。”“照耀得满湖通红。”“这也说得有理。”其中的“得”属特别介词。这种“得”现今一般看作结构助词,是补语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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