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罗夷梵语。佛教戒律中最重的罪名。《戒经》谓之“弃” (为佛法所弃)。《僧祗律》谓之“退没” (退没道果)、“不共住” (不入僧数)、“堕落” (堕阿鼻地狱)。《十诵律》谓之“堕不如意处”。《四分律》谓之“断头” (不能再为比丘,如头断不能再生)、“无馀” (永弃于僧众)、“不共住”。《俱舍论》谓之“他胜”。唐玄应《一切经音义》二三:“此云他胜,谓破戒烦恼为他胜于善法也。旧云波罗夷,义言无馀,若犯此戒,永弃清众,故曰无馀也。” 《弘明集》三南朝宋何承天《与宗居士书》:“冶城慧琳道人作《白黑论》,乃为众僧所摈,赖蒙值明主善救,得免波罗夷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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