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关系
比较关系指两事物相比具有的高下、异同等关系。吕叔湘《中国文法要略》: “两件事情,要是完全相异,那就或是无关系可言,如 ‘今天热’和 ‘你姓张’;或是构成别种关系,如 ‘今天热,不去了’ (因果),‘你姓张,又是济南人’ (加合),但不构成比较关系。必须有相同的部分,又有相异的部分,才能同中见异,或异中见同,才能有比较关系:同中见异,如 ‘昨天热,今天更热’(高下); 异中见同,如 ‘你姓张,我也姓张’ (类同)。”参见 “比较句。”
比较关系吕叔湘 《中国文法要略》术语。 指比较两事物异同、 高下的句法关系。 两件事情必须有相同的部分, 又有相异的部分, 才能同中见异, 或异中见同, 才有比较关系。 同中见异, 如 “昨天热, 今天更热” (高下); 异中见同, 如 “你姓张, 我也姓张” (类同)。 异同, 高下, 都生于比较, 都是比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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