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权制】亦称“母系氏族制”。原始公社制的一个阶段。始于氏族公社的产生,终于父权制的确立。大体相当于考古学上的旧石器时代晚期至新石器时代。妇女在氏族中居支配地位。一般早期实行族外群婚(子女知母而不知父);发展期已过渡到对偶婚,丈夫居住妻方,世系与财产继承从母系计。
母权制mǔ quán zhì原始公社初期形成的女子在经济上和社会关系上占支配地位的制度。1923年李大钊《平民主义》:“‘平民主义’本是母权时代的产物,故平民主义为女性的。后来经济上生了变动,母权制渐就崩坏了,‘平民主义’即随之消亡。父权制——男性中心的家属制——继之而起,专制主义于是乎产生,故专制主义为男性的。”1924年蔡和森《社会进化史》第一篇:“原始的人类,两性生活为乱交。这类性交,不容父性之确立,子女只知有母而不知有父,因而发生母系制,换过说,即母权制。上古一切民族,莫不由此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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