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字
死字也称“死实字”。相当于今人所指名词和大部分形容词。与“活字”相对。明佚名《对类·习对格式》: “又以虚实死活字教之,盖字之有形体者为实,字之无形体者为虚。似有而无者为半虚,似无而有者为半实。实者皆是死字,惟虚字则有死有活。死谓其自然而然者,如高下洪纤之类是也;活谓其使然而然者,如飞潜变化之类是也。”清袁仁林《虚字说》:“实字虚用,死字活用,此等用法,虽字书亦不能遍释。如 ‘人其人,火其书,庐其居’;‘墟其国,草其朝’; ‘生死肉骨’; ‘土国城漕’之类,上一字俱系死实字,一经如此用之,顿成虚活。凡死皆可活,但有用不用之时耳。”此亦以“人”“火” “庐”“墟”“草’ “肉”“土”“城”等名词为实字死字,又以动词 “生” 为死字。参见 “活字”“死字活用”。
死字❶指字书或词书中收录的, 但在现代使用中基本上用不到的汉字。 ❷古文法术语。与活字相对。指名词、 形容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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