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中的“我”
杂文中的“我”杂文中以第一人称出现的作者。杂文创作要表现作者对生活的感受、理解和评价,要表现作者对生活的态度和鲜明的爱憎,要表现出自己的艺术风格,就应做到文中有“我”。杂文作者的才能,首先是“发现”的才能。这种才能不但表现在他对社会生活的缜密观察和深沉的思索上,更重要的是他要比别人较早地提出一些别具深意的问题。做杂文不应回避“我”:以“我”的眼睛去观察,以“我”的头脑去思考,以“我”的语言去表达……。如果把杂文中的“我”一律用“我们”代替,不仅会使文章呆板、浮泛,也会使艺术个性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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