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越货】杀害人的性命,抢劫人的财物。指盗匪的行为。
杀人越货谋财害命、抢劫杀人,这种匪盗行为称作 “杀人越货”。 “杀人”很明白,但 “越货”是什么意思呢? “货”指财物,“越”是不是 “劫盗”之义呢? 《书·康诰》: “杀越人于货,暋不畏死。”暋 ( mǐn) ,顽悍。孔传: “杀人颠越人,于是以取货利。”疏: “其劫窃皆有杀有伤。越人谓不死而伤,皆为之而取货利故也。” 由上而知两点: 一、“杀人越货”一语源于 《书·康诰》“杀越人于货”之句。二、“越”在此为 “伤”人,而非 “劫、盗”义。 “杀越人于货”,依孔传、孔疏所解,犹言 “杀伤人于货”,即“为了劫盗货财而杀人、伤人”。因此,“杀人越货”用口语、常语来说,就是 “谋财害命”、“抢劫杀人”。 一说 “越”通 “敚”( 徒活切,音夺) ,义为 “抢夺”。 《说文·攴部》: “敚,彊 ( 强) 取也。”段注: “此是争敚正字,后人假夺为敚,夺行而敚废矣。”“敚”字唐时尚用,后废。 依此,则 “杀人越货”即言 “杀人夺货”,语义甚明。 《辞海》持 “越”通 “敚”之说,然迄无 “越”通 “敚”之音理、例证,兹录以备考。 “越”字义解可取 《孟子·万章下》“《康诰》曰: ‘杀越人于货。’”赵岐注: “越、于,皆于也,杀于人取于货。”“越”可与 “粤”通, “粤、聿、曰、越”古皆为语助词,通用。赵岐 《孟子》注可取。孔传、孔疏于 “越”之训未审。 湖南师范大学已故周秉钧先生 《尚书易解》(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 年版) 释 “越”为 “远”( 《广雅·释诂》: “越,远也”) ,则“杀越人于货”为 “杀远人于货”,“于”犹 “取”,即谓 “杀远方之人而夺取货物”。依据文意,此类人 “当顺民怨以刑之”,则周先生此说甚谛,于文法亦顺,宜从。 抢劫
抢劫剽(剽攻;剽劫;盗剽;劫剽) 劫抢 劫掠 打抢 打结 打劫 打截 寇窃 衡击 掠抄 掠卤 掠夺 掠虏 掠掳 掠盗 掠劫 抢掠 抄掠 抢劫财物:打劫 越货 劫财 到别人家中抢劫财物:打家劫舍 打家截舍 打家劫盗 打村劫舍 拦路打劫:截道 奸污妇女,抢劫财物:淫掠 淫略 奸淫掳掠 掳掠奸淫 以抢劫为生的盗贼行为:没本营生 因有仇恨而抢劫对方:仇劫 进行抢劫:行劫 掠夺抢劫:钞拨 抄夺抢劫:钞剽 劫夺,抢劫:越(杀人~货) 拦截抢劫:断盗 拦住并抢劫:断 拦劫 抄掠拦劫:钞截 拦路抢劫:断路 断道 邀劫 路劫 劫路 劫道 短路 夺路(~劫财) 遏夺(扑击遏夺) 剪路 剪径 拦路杀人抢劫:打稽 连续在不同地区抢劫:转劫 到别人家里或拦路进行抢劫:打家截道 盗匪乘机抢劫:月黑风高 风高放火,月黑杀人 趁混乱时去抢劫:乘乱打劫 公开地抢劫:明火(明火执杖;明火执仗;明火持杖;明火持械) 光火 公开拦路抢劫:明火路劫 白天抢劫:攫昼 夜间抢劫:砸明火 偷盗抢劫:窃掠 大肆抢劫:肆略 肆掠 肆剽 恣意抢劫:肆劫 四处抢劫:散剽 行凶抢劫:暴劫 杀人劫物:椎夺 椎剽 抢光:洗 把街上百姓杀绝,财物抢光:洗街 (用暴力把别人的东西夺过来,据为己有:抢劫)
另见:抢夺 偷盗 夺取
杀害
杀害杀(杀死;杀戮;戮杀;残杀) 虔(虔刘) 诛(诛戮) 贼(贼杀) 薨 害(戮害;忍害;加害;诛害)戕(戕祸) 屠毒 殄殪 损坏 残杀 残僇 残戮 戮没 斩芟 斩斫 斩戮 夷戮 屠戮 屠僇 诛屠 欲加杀害人之心:杀机(顿起~) 杀害生命:杀生害命 杀害无罪的人:戕害不辜 为隐瞒真相而杀害知情人:灭口 闭口 绝口 杀害证人以毁灭口供:杀人灭口 因猜忌而杀害:猜害 因有仇恨而杀害:仇杀 为得到他人钱财而杀害:谋财害命 图财害命 杀害人命,抢劫财物:杀人越货 自己人互相杀害:自相残杀 谋划杀害:谋杀 谋划杀害或陷害:谋害 阴谋杀害:扼昧 故意杀害:故杀 秘密杀害:密裁 暗害 非法杀害犯人:讨绝(讨绝单) 讨气绝 杀戮,杀害:屠戮 无罪而乱加杀害:枉杀 枉诛 枉酷 曲杀 (杀死或害死,多为不正当的:杀害)
另见:杀人 害人 自杀 被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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