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中的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依法构成的犯罪。我国刑法中的未成年人犯罪分为两类情况:一是依照刑法第14条第2款的规定,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构成的故意杀人、故意重伤、抢劫、放火、惯窃罪,以及与这些犯罪的性质相近、危害程度大致相同的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二是依照刑法第14条第1款的规定,已满16岁不满18岁的人构成的一切犯罪。根据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实际危害程度和未成年犯罪人改恶从善的难易程度等因素,我国刑法对未成年犯罪人适用两条特殊的处罚原则: ❶原则上不适用死刑。根据刑法第44条的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岁的人,原则上不适用死刑,如果已满16岁不满18岁的人所犯罪行特别严重,可以判处死刑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❷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即对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处罚时是从轻还是减轻以及从宽的幅度,要根据案件和行为人的具体情况而定。此外,对于实施危害行为的未成年人因其不满16岁不处罚的,法律要求要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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