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闻必录
有闻必录听到什么,必定都记录下来。闻:听到的。录:记录。 有闻必录
有闻必录记者无一遗漏、不加选择地记录所见所闻。二十世纪以前,有闻必录之说风行报界,其本意是: 新闻只求如实记录,不问是非曲直; 只要听到的、看到的,都可以作为新闻刊登,真伪由阅者自己判断。1883年6月10日《申报》:“边檄传音 传闻法越之役法军屡败,黑旗刘义及华军大获胜。所谓华兵者系云南边疆姓土司统领,该土司骁勇善谋,精悍绝伦。……此信不知何自而来,亦以符有闻必录之例云尔。”二十世纪初,我国资产阶级革命党人的报刊以“有闻必录”为理论根据,回击清政府对新闻报道的追究和责难。后来,有闻必录变成新闻报道弄虚作假的托词,此说遂遭社会非议。中国共产党的报刊创办以后,曾多次对有闻必录作过批判。有闻必录不可能,有闻必录不可取,渐成社会的公论。 有闻必录
有闻必录听到什么,必定都记录下来。闻:听到的。录:记录。 记录1
记录1记(注记;署记) 纪 录(录记;著录) 载 用笔记录:笔录 铅摘 鈆摘 用簿册记录:簿记 记识 用曲谱记录:谱次 照人口授记录:笔授 按事物系统、次序记录:谱次 有听到的就记录:有闻必录 事后补充记录:追记 补记 补录 补记缺漏:拾遗 追记补写:追录 论说记录:论撰 论撰 采集记录:采录 采甄 撮录 广泛收集记录:兼收并录 整理记录:记疏 查考记录:案纪 稽考记录:考述 亲手记录:手记 表彰记录:旌录 暗中记录:默籍 如实记录:直笔 详细记录:备录 记录清楚:记清 记录并禀报:记谘 记录并上奏:记奏 (把听到的话或发生的事写下来:记录)
另见:记述 记载 事情 所说的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