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同位语指居于句中,与本位语同义,作同一成分,并有解说作用的词语。与句首同位语相对。如:“我回到故乡北京”中的“故乡”。它处在句中,有说明“北京”的作用,并与“北京”同指一地、同作宾语。一般同位语多由名词、名词性短语充当,少数由动词短语充当。在句中可以与本位语一齐作主语、宾语、定语以及与介词构成介宾短语作补语或状语。如:“农业社三个字又把宋老大的心抓住了”中的“农业社”由名词充当,与“三个字”共同作主语。“这是副社长张方奎的功劳”中的“副社长”由名词充当,与“张方奎”共同作定语。“他历年就不在端午这天做什么”中的“端午”由名词充当,与“这天”构成复指,再与介词“在”构成介宾短语,共同作状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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