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稿件选择
新闻稿件选择编辑部在审稿的基础上从大量新闻稿件中选取可供采用的稿件的工作。编辑对新闻稿件通常有两次选择: 第一次由编辑部各部组的编辑根据自身的任务和要求,对来稿进行初选,第二次由编辑部组织版面或节目的编辑根据版面或节目的任务或要求,对已作过加工的稿件进行精选。 新闻稿件选择的标准: 一是政治标准,看是否有利于人民的利益,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凡有明显的社会危害的稿件,如煽动推翻无产阶级政权,诽谤、侮辱、诬陷他人、泄露国家机密、宣传迷信、伤害风化等,一律不能采用。二是新闻标准,即按照一篇稿件新闻价值的大小,从稿件质量出发,择优录用。并适当照顾全面平衡,保持新闻媒介自身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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