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企分开】亦称“政企职责分开”。指中国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与国有企业自主经营的职能明确分开。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的主体。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主要是制定和执行宏观调控政策,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和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政企分开
政企分开zhèng qǐ fēnkāi政府职能与企业职能相互分开的简称。也叫“政企分离”。 ❍ 政府职能转变的根本途径是~。
政企分开zhèngqǐfēnkāi指政府部门与企业单位的职能分开,使行政力量不再干预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 ◇ 商业企业要独立经营,关键是要认真做到政企分开。(人民日报.1984.8.24) ◇ 今后五年乃至更长一段时间,必须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真正实现政企分开,让企业成为市场竞争的主角。(人民日报.2000.12.29)
政企分开zhèngqǐ fēnkāi指政府的职能与企业的职能分开,政府不再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例如:“当前搞活企业最重要的一条,是要按照《企业法》的精神,政企分开、两权分离,真正落实《企业法》赋予的企业13项生产经营自主权。”(《经济参考报》1991.7.31)“实行政企分开,是转变企业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效率的最必要、最起码的条件之一。”(《北京日报》199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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