抒情散文的写作
抒情散文的写作抒情散文,即指以抒情为主、直抒胸臆的散文。作者在受到现实生活激发时,以一定的事物为对象来具体生动地抒发自己的思想感情。人们常说:“文章不是无情物”,一切优秀的文学作品从本质上说都是以情动人的;但抒情散文特别强调作者在情感表达上的真挚性、强烈性和深刻性。抒情散文在反映生活的方针上与诗相似。一般不详细叙述生活事件的全过程,也不具体描写人物与情节。 在写作抒情散文时,作者首先应该关注的,就是发现和捕捉现实生活中曾经触动我们的心灵、打动我们情感的东西;这些令我们为之动情的事、物、景、便是构成抒情散文的素材与题材的真正来源。中国当代著名散文家杨朔在总结自己的创作经验时曾说:“凡是遇到这样动情的事,我就要反复思索,到后来往往形成我文章里的思想意境。”这一经验之谈很值得我们重视。抒情散文绝不是形容词或意象的单纯堆砌,而是主客观巧妙融合的产物。“动情的事”之所以成为抒情散文的富有诗意的材料,正因为其中已悄悄渗入了作者强烈的审美情感与主观评价;作者以此作为艺术创作冲动的爆发点,通过仔细玩味和琢磨而深入开掘下去,从中提炼和勾勒出富于诗情画意的深刻主题及意境。杨朔的《荔枝蜜》即是一个艺术范例,作者因品尝甘美清洌的荔枝蜜而忽有所感,情思活跃;他敏锐地经由此点思索下去,进而体味到:生活中一切美好的东西,正像蜜蜂酿蜜,都是通过辛勤的劳动而获得的;于是富有深意的思想主题和富于诗意的意境便跃然而出了。当然,从“动情的事”中发现和提炼积极向上的、富于美感的题材与主题,还需要生活的体验与积累,更需要艺术的敏感和直觉。 抒情散文属于文学性作品,作者在表达自己的心声时,必须借助相应的艺术手段及表现技巧。一般来说,抒情有直接抒情和间接抒情两类。前者主要指作者直接倾泻自己爱憎好恶的感情,而不借助其他表达方式。诗歌较多地运用这种手法,而抒情散文则往往需要一定的形象和感情作铺垫,才能渐渐把情感推向高潮,并顺势喷泻出来;因而受到一定限制。抒情散文的写作更多地是借助间接抒情的手法,即通过叙述、描写、议论等表达方式,间接地逐渐将读者带入某种抒情的氛围或境界中去。无论是记叙事件,描写景物,还是生发议论,作者的主旨都是通过寓情于景、寓情于理而达到以情动人的目的,创造出抒情色彩浓郁的、“物我合一”的艺术境界。当然,在具体写作过程中,诸种表达方式往往是融合交织在一起的,作者应准确而敏锐地把握住自己情感线索的主导流向,灵活而恰当地给予艺术表现,使意蕴与形式完美地融为一体。 散文的结构形式是多种多样,不拘一格的,并没有固定的格式和要求。一般来说,散文应“散”,力避神思枯涩,囿于表意。涌动于内心的强烈情感和思绪既然是打破时空界限、往来无迹可求的,那么,抒情散文的写作也应是自由落笔、随意抒发的;一篇散文的材料可跳跃、可继续、可松动、可散漫,将生动的气韵、飞跃的神思寓于活泼生动的结构形式当中,通过一个个寓于个性化的艺术情境或片断,给读者以目不暇接,美不胜收之感。另一方面,必须指出的是,散文写作应是形散而神不散,犹如串串珍珠,必须以气贯之,散而不乱,才能构成一件精美的艺术品。那种漫无边际乱写一通的写法,是对于艺术辩证法的误解和冒犯,既表现不出潇洒自如的散文美,更反映不出主题意蕴的完整性及深刻性。因此,如何把散文写的“散而有序”,是每一位散文习作者都必须重视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