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语言
戏剧语言戏剧中人物语言与作者提示、说明性语言的总称。是构成剧本的基本材料。它同戏剧的情节结构和人物塑造一样,在剧本创作中占重要地位; 是阐明主题思想,描绘戏剧冲突,刻画人物形象的主要手段。在整个文学创作中,戏剧语言因受时间、空间的限制,比其他体裁更需要通过语言体现作者的思想情感。高尔基 《论剧本》:“剧本是最难运用的一种文学样式。其所以难,是因为剧本要求每个剧中人物用自己的语言和行动来表现自己的特征,而不是作者提示”。 戏剧语言包括两个部分: 一是台词。在话剧主要是人物间的对话; 在戏曲中主要是唱词和宾白。它是人物行动的一种表现形式,是戏剧语言的主体,也是剧作家组织戏剧、完成戏剧的最主要的工具和剧本最基本的外在形式。要求有高度的个性化、富有动作性、并达到口语化。二是舞台提示。包括时间、地点的说明、场景的规定与转换、环境气氛的渲染、服装、道具、灯光、音乐及演出节奏、表演幅度等方面的希望和要求。是作者为把剧本搬上舞台而写的说明性文字,最终由演员的形体动作和其他艺术效果在舞台上予以再现。要求简洁、准确、明白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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