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麓堂诗话
怀麓堂诗话明·李东阳撰。一卷。又名 《麓堂诗话》。东阳(1447—1516),字宾之,号西涯。茶陵 (今属湖南)人。英宗天顺八年进士。官至吏部尚书、华盖殿大学士。其论诗强调比兴,认为“比与兴者,皆托物寓情而为之者也。”“惟有所寓托,形容摹写,反复讽咏,下俟人之自得,言有尽而意无穷,则神爽飞动,手舞足蹈,而不自觉。”主张诗歌创作应有“真情实意”、“天真兴致”。否则,“疲神思,弊精力,穷壮至老,而不能得其妙”。针砭了当时盛行的内容上空洞无物,艺术上枯燥无味的“雍容典雅”的“台阁体”诗风。推尊李、杜,崇尚唐人“音韵铿锵,意象具足”之作。尤提倡学习盛唐诗歌的法度和格调,以为入门之径。认为学诗“先得唐调”,经过反复吟诵,则“得于心而发之声”,“不越乎法度之外”。在当时影响颇大。虽开明“七子”崇古复古之先声,但却反对剽窃摹拟,亦与“七子”有所不同。书中有很大部分谈论诗歌的艺术形式,从声调音节的轻重、清浊、长短,到用字遣词的虚实、创新,结构的起承转合,以及表现手法等均有所探讨,且不乏精到之见。以为诗的“陶写情形,感发志意”的作用,往往要通过和谐的音律来显示。又谓“作诗不可以意徇辞,而须以辞达意”、“诗贵不经人道语”,“律诗起承转合,不为无法、但不可泥”,等等,都是很好的意见。有《知不足斋丛书》本,《历代诗话续编》本、《丛书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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