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璧犹言怀才。唐崔湜《至桃林塞作》诗:“怀璧常贻训,捐金讵得邻。” ●《左传·桓么十年》: “初,虞叔有玉,虞公求旃,弗献。既而悔之,曰: ‘周谚有之: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吾焉用此,其以贾害也。’ 乃献之。” 虞: 春秋时姬姓国,鲁僖公五年为晋所灭,故城在今山西省平陆县东北。虞公: 虞国国君。虞叔: 虞公之弟。旃(zhan): 助词,“之焉” 的合音词。春秋鲁桓公时,虞叔有块美玉,虞公向他索取而未得。不久虞叔感到后悔,想到周代有句谚语,说普通百姓怀藏白璧要招致祸患,于是便将美玉献给了虞公。
怀璧《左传·桓公十年》:“周谚有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杜预注:“人利其璧,以璧为罪。”后比喻为怀才遭忌。《文苑英华》二九○唐崔《至桃林塞作》诗:“怀璧常贻训,捐金讵得怜。”
怀璧huái bì怀,怀藏。身藏璧玉,因此获罪。原指有财足以致祸。《左传·桓公十年》:“虞叔有玉,虞公求旃。弗献,既而悔之,曰:‘周谚有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吾焉用此,其以贾害也。’乃献之。”杜预注:“人利其璧,以璧为罪。”后用“怀璧”比喻有才能而遭嫉害。唐·李华《咏史》: “得罪因怀璧,防身辄控弦。”
怀璧怀抱璧玉。比喻有才能而遭受忌恨。春秋时,虞国国君得知虞叔藏有一块美玉便向他索要。虞叔起初没有答应,事过又后悔了,他说:“周代有句谚语叫做‘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我留着它无非是招惹祸患啊。”于是,虞叔主动把美玉献给了国君。(见《左传·桓公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