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编剧的新艺术
当代编剧的新艺术〔西班牙〕维加 (1562—1635) 著。写成于1609年,是著者戏剧理论的集成。原作为诗体论文,主要谈喜剧的“新艺术”。作者从自己丰富的经验出发,对古典悲、喜剧的观念,对古典戏剧中奉行的“三一律”等程式,提出了大胆的怀疑。他主张适应当代观众的需求,在戏剧选材上既要“丰富多采”,又要审慎,把情节当作戏剧构成的重要因素,以情节推动戏剧冲突的发展。他与古典主义理论家相反,认为悲、喜剧可以在一个剧本里并存。他对喜剧有明显偏爱,认为喜剧是“风俗的镜子,真理的活生生的形象”,一面严肃,一面滑稽,更富于群众性;特别强调“有时候不合规格的东西正因为不合规格而得人喜爱”,极力鼓励戏剧艺术上的大胆创新。他的戏剧理论的重要意义,在于确定了戏剧家创作动机的自由和艺术想象的自由,促进了民族戏剧摆脱固旧的羁绊,真实地反映当代的生活和时代精神。有杨绛节译,见《古典文艺理论译丛》第11辑,人民文学出版社196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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