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许式
容许式“主从句”的下位类型。指前一分句用“虽、虽然、纵、纵然、哪怕”等表示容许性的让步,后一分句用 “也、但、都”等表示与之相反意义的复句。王力《中国现代语法》:“容许式和条件式恰恰相反。乙事之存在,依通常的见解,甲事该受其影响,然而事实上甲事并未受 (或决不会受)乙事的影响,可见甲事不受此种条件的限制。这样的复合句,叫做容许式,因为说话人容许乙事的存在,同时又不承认它能对于甲事有所影响。”容许式又可细分为两种: ❶从属部分所说的是一种既成事实,可称为事实的容许; ❷从属部分所说的是一种假设,可称为假设的容许。前者如: “我虽疼他,我又怕他太伶俐也不是好事”。后者如: “那怕再念三十本《诗经》,都是虚应故事而已”。参见 “主从句”。
容许式王力 《中国现代语法》术语。 主从句的一种。 指甲事物不受乙事物影响的复句。 说话人容许乙事物存在, 同时又不承认它能对甲事物有所影响。 容许式又分两类:(a)从属部分所说的是一种既成事实,叫做事实的容许。 常用 “虽”、 “虽然” 等关联词语连接。如 《红楼梦》第五十二回: “我虽疼他,我又怕他太怜俐也不是好事。”第七十二回: “虽然如此, 到底该请大夫来瞧瞧是什么病。”这类容许式现多归入“转折复句。”(b)从属部分所说的是一种假设,叫做假设的容许。 常用 “便、 就、 纵、 纵然、 哪怕” 等关联词语连接。如 《红楼梦》第三十四回: “就是哭出两缸泪来, 也医不好棒疮。”第九回: “哪怕再念三十本 《诗经》, 都是虚应故事而已。”这类容许式现多归入 “假设复句”。 参见 “主从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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