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字母切韵要法 |
释义 | 《字母切韵要法》刊于《康熙字典》开头,撰入不详。本书列字与《大藏字母九音等韵》基本一致,二者当有渊源关系。《要法》中包括两种韵图,一种为《内含四声音韵图》,是声韵拼合表;一种为《明显四声音韵图》,是声韵调拼合表。《内含图》分韵母为12摄,韵图分开合正副。声母用三十六字母,字母下用符号表明清、次清、全浊、次浊的区别。各图列字与《文字根本》相近,但“悲裴倍眉”列入开口正韵,说明这些字已无介音。《明显图》为《内含图》的扩展,只是加入了声调的拼合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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