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指故意破坏国家机关对社会的管理活动,扰乱社会正常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类罪名。规定在我国刑法分则第六章。这类犯罪的主要特征是: ❶侵犯的同类客体是国家以法律形式确立和保护的社会管理秩序。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管理活动以及由此形成的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秩序、科研秩序等。 ❷在客观方面必须是具有违反社会管理法规,破坏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扰乱社会正常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如使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等无法进行,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等。 ❸犯罪主体除脱逃罪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依法被逮捕、关押的犯罪分子)外,其余是一般主体。 ❹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本类犯罪具体包括:妨害公务罪,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交通场所秩序罪,流氓罪,脱逃罪,窝藏罪,包庇罪,私藏枪支、弹药罪,制造、贩卖假药罪,利用迷信造谣、诈骗罪,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妨害公文、证件、印章罪,赌博罪,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罪,制作、贩卖淫书淫画罪,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罪,窝赃罪,销赃罪,破坏珍贵文物、名胜古迹罪,破坏国家边境界碑、界桩罪,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偷越国(边)境罪,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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