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地级市 |
释义 | 【地级市】在中国行政区划分类中,相当于地区、自治州或盟一级的建制市。接受省级行政单位领导,一般管辖区、县、自治县、旗、自治旗,代管县级市。 地级市 地级市dìjísh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名称,行政区划级别相当于地区、自治州级别的市,故称。“地级市”源于原地区一级建制的地委和行署,改革开放后,撤销“地委”、“行署”,变为“市改县”,产生了“地级市”。地级市接受省、自治区政府的直接领导和管辖,我国“地级市”如:江苏省无锡市、安徽省芜湖市、浙江省台州市、四川省绵阳市、广东省中山市、福建省漳州市等。见“计划单列市”、“县级市”。 相关链接 “市”是我国省、自治区、自治州下的一级地方国家行政区域。城市的简称。城市是社会分工和生产力发展的产物。中国现有5个不同行政层级的城市: ❶直辖市。指由中央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特大城市,人口集中,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是与省、自治区平行的一级行政区,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 ❷省会市。各省(自治区)的首府,副省级。如浙江省杭州市、江苏省南京市。 ❸计划单列市。 ❹地级市。 ❺县级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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