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减灾十年guójìjiǎnzāishí nián即“国际减轻自然灾害十年”。美国科学院院长法兰克·普勒斯博士最早提出的。宗旨是通过一致的国际行动,以减轻由于自然灾害所带来的生命损失和财产破坏以及由此引起的社会和经济停顿。通过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把人类的消极救灾活动转变为积极的防灾、抗灾和救灾活动,把防御灾害和减轻灾害的工作做在破坏性灾害之前。1987年12月11日第42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169号决议,确定1990—2000年为“国际减轻自然灾害十年”。 ◇ “国际减灾十年”(1990年至2000年),是42届联大169号决议案所确定的,其目的是通过各国一致的国际活动,以减轻自然灾害所带来的生命、财产破坏,以及由此引起的社会和经济的停顿。(南方日报.1989.4.22) ◇ “国际减灾十年”活动的开展,有力地推动了全球的减灾工作。(人民日报.1999.6.11)
国际减灾十年guójì jiǎnzāishínián指国际减轻自然灾害十年。1987年12月11日第42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169号决议,确定1990—2000年为“国际减轻自然灾害十年”,简称“国际减灾十年”(ID NDR)。例如:“国际减灾十年的宗旨,是通过各国一致的国际活动,以减轻自然灾害所带来的生命、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社会和经济的停顿。”(《北京日报》199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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