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恶同辞
善恶同辞反义共存中的一种情况。即同一个词兼有美与丑、善与恶、好与坏等性质相反相对的意义。如《易·系辞上》:“同心之言,其臭如兰。”此句中“臭”实为芬芳之气;《吕氏春秋·遇合》:“人有大臭者,其兄弟妻妾知识无能与居者。”此句中“臭”指难闻的恶气。又如“爪牙”,《史记·张汤传》:“而深刻吏多为爪牙用者,依于文学之士。”此“爪牙”指得力助手,为美辞;《南史·颜延之传》:“沈公爪牙者耳;安得豫政事?”此“爪牙”指供驱使之人,为轻视之恶辞。又如“偻㑩”,可指“伶俐能干的人”,也可指“盗贼的部下”。前者如《旧五代史·刘铢传》:“铢喜谓(李)业辈曰:‘君等可谓偻㑩儿矣。’”后者如董解元《西厢记诸宫调》:“遂唤几个小偻㑩。” 有时某词本身并无恶义,但在具体语言环境中有了贬责之义,前人也将其视作善恶同辞。如《诗·大雅·旱麓》:“岂弟君子,干禄岂弟。”“岂弟”表示“快乐平易”之意。《诗·齐风·载驱》:“鲁道有荡,齐子岂弟。”《毛传》:“言文姜于是乐易然。”孔颖达《正义》云:“于是乐易然,曾无惭色。”指诗人讽刺齐姜耽乐于荒淫,竟然一点也不羞愧。此处“岂弟”义未变,但有了贬责性,故为恶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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