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同用 |
释义 | 同用同用(一)指《切韵》里某几个邻近的韵,可以在一起押韵。如《广韵》三支下注明:“脂、之同用。”十七真下注明:“谆、臻同用。”就是支、脂、之三韵的字可以一起押韵,真、谆、臻三韵的字可以在一起押韵。“同用”的办法,唐代就有了。许敬宗以《切韵》分韵过于苛细,向皇帝“奏请合用”。就是把《切韵》分开而当时普通话不分的韵合在一起。宋仁宗景祐四年(1037年)诏令丁度等刊定窄韵十三,许附近通用。“同用”的范围就被明文规定了下来。 同用❶音韵学术语。陈澧提出的反切系联法正例之一,指几条切语的反切上字或下字相同。如:东,德红切;公,古红切。东、公二字同用“红”字作反切下字。根据反切原理,同用反切上字证明其同声类,同用反切下字证明其同韵类。 使用方式 使用方式共同使用:共(共用) 合用 公用 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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