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韵
叶韵一作“谐韵”,“协韵”。诗韵术语。意谓某些字如读本音,便与其他韵脚不合,须临时改读其他音,才能协调声韵。如屈原《离骚》:“纷吾既有此内美兮,又重之以修能,扈江离与辟芷兮,纫秋兰以为佩。”“修能”的“能”,读若“耐”,方协韵。明·陈第根据语音演变的原理,认为所谓叶韵的音是古代本音,读古音即可协韵不可改读。《楚辞》及《文选》诗,用韵属古音,读时需注意用叶韵之法。 叶韵
叶韵同“协韵”(一)。
【叶韵】亦称“协句”“协韵”。南北朝有些学者按当时语音读《诗经》,好多诗句韵不和谐,便以为作品中某些字须临时改读某音,称为叶韵。后人并以此应用于其他古代韵文。明代陈第认为语言有演变,所谓叶韵的音是古代本音,读古音就能谐韵,不应随意改读。清代后,此说不再为人遵信。
叶韵❶又称取韵、 合韵、 叶句、 叶音。 指古人以当时语音诵读上古韵文, 力求和谐, 临时任意改读韵脚读音的一种诵读方法。 参见 “叶音说”。 ❷见 “押韵”。
叶韵xié yùn用韵母相同或相近的字押韵,使音调和谐:无论诗词歌赋,成语俗语,比上一句都要~,错了的罚一杯。(四十·926) 叶韵
218.叶韵(p467.3)释文有云: “南北朝时有‘叶韵’之说,如梁·沈重《毛诗音》,於《诗·邶风·燕燕》三条, “之子于归,远送于南”下注‘协句,宜乃林反’(见唐·陆德明<经典释文>五); 以求 ‘南’ 字与 ‘音’‘心’字叶韵。” 按:行文失缜。所谓“以求‘南’ 字与 ‘音’ ‘心’ 字叶韵”,令人费解,因前引文中仅见“远送于南”,未见“音、心”二字所在之句,则亦难领会所谓“叶韵”之说。故须全引诗之第三章:“燕燕于飞, 下上其音。之子于归,远送于南。瞻望弗及,实劳我心。”然后再说: “南字下注”,则南、音、心三韵句皆在,读者易解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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