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法学造词法
句法学造词法即 “句法学构词法”。
句法学造词法任学良《汉语造词法》术语。指运用造句法的方法创造新词的方法。分为:(a)王谓式。采取主语和谓语的结构关系构成新词。如:“春分、霜降、地震、海啸”等。(b)谓宾式。采取谓语和宾语的结构关系构成新词。如:“主席、将军、动员、平反、吹牛皮、充其量”等。(c)补充式。采取谓语和补语的结构关系构成新词。如: “跳高、附近、传奇、对不起”等。(d)并列式。采取并列结构的形式构成新词。如:“人民、大小、领袖、版图、兄弟”等。(e)主从式。运用句法学的修饰关系构成新词。如:“皮鞋、回顾、崭新、其次、独自”等。(f)其他格式。包括承接式、兼语式、代替式、以……为式、变序式。承接式的,如“查封”;兼语式的,如“讨人嫌、讨人厌”;代替式的,如“代办”;以……为式的,如“以为、认为”;变序式的,如“代替~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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