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比较法❶文字学术语。考释古文字时,在偏旁分析的基础上,将有关字放在字形演变的历史序列中加以比较鉴别。 ❷音韵学术语。又称“外部拟测法”。根据亲属语言或方言中的词或词素的共时形态和语音形式构拟其原始形态和原始语音形式的方法。使用这一方法时必须具备三项条件:(a)用来比较的语言或方言必须要有发生学上的关系,即亲属关系;(b)用于比较的词意义必须相同或相近;(c)用来比较的词或语素不能是孤立的,要有系统对应。构拟原始形式也必须遵守三条原则:(a)根据实验语音学得出的普适性原理;(b)根据一般语音演变规律;(c)根据类型学得出的用蕴含方式表示的语言普遍现象。历史比较法广泛应用于印欧语系语言的研究。历史比较法的产生在语言学发展史上是一次很大的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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