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副词 |
释义 | 副词副词修饰限制动词和形容词,表示动作、行为、发展、变化、性质、状态的程度、范围、时间、情态、语气的词。表示程度的,如:“很”、“极”、“非常”、“稍微”、“几乎”; 表示范围的,如:“都”、“总共”、“只”、“仅仅”; 表示时间和频率的,如:“已”、“正”、“将要”、“常常”、“又”、“再三”; 表示肯定或否定的,如:“必须”、“的确”、“不”、“没有”; 表示情态或方式的,如:“大肆”、“特意”、“亲自”、“忽然”;表示语气的,如:“难道”、“岂”、“究竟”、“何尝”。副词都作状语,“很”、“极”两个副词能作补语。副词一般不能单独成句回答问题,只有“不”、“没有”、“不必”、“不用”、“也许”少数几个可以。副词中有一部分可起关联作用,或同连词配合而起关联作用,如:“下刀子也不怕”、“又红又专”、“如果你要去,我就不去了”。 副词 副词修饰动词和形容词,在句中充当状语的虚词。副词一般不作定语和谓语,也不单独成句。根据意义,古代汉语的副词可以归纳成为程度副词、范围副词、时间副词、情态副词、语气副词、否定副词、表敬副词七种。另外还有“相”“见”两个带指示性的副词。其中有的副词一直保留到现代汉语,有的已被别的副词所替代。参见“程度副词”“范围副词”“时间副词”“情态副词”“语气副词”“否定副词”“表敬副词”等条。 副词 副词指修饰或限制动词、形容词,表示程度、情状、时间、范围等意义的词,除少数外,一般只能作状语。吕叔湘《语法学习》: “副词只包括可以附加在动词或形容词之上,可是不能附加在名词之上的那些词。” 刘世儒《现代汉语语法讲义》: “凡只修饰、限制动词或形容词,不修饰、限制名词或代词的词叫副词; 它的意义就是用来表示它所修饰、限制的动词 (动作)或形容词 (性态)的时间、性态、数量、否定或疑问的。”张静 《汉语语法问题》:副词的 “抽象意义:表示程度、时间、范围、估量、语气等。功能意义: 不能作主语、谓语、宾语,只能作附加成分(主要是作状语,有的也能作定语,个别的可以作补语),如 ‘非常英勇’ ‘已经开始’‘非常时期’ ‘好得很’。句法结合形式:不能同介词组合,经常同动词、形容词结合成偏正结构,如‘大概回来’ ‘非常聪明’; 有的也可以同名词结合成偏正结构,如‘原来的事’ ‘临时任务’。词法结合形式: 没有什么特点 (没有特点,本身就是个特点)。‘刚刚’‘仅仅’ 都是单纯词,不是副词的重叠形式”。副词的名称,除早期的几部语法著作称其为 “副字”“状字”之外,基本一致; 只是分类的标准不太一致,因此副词的范围大小存在分歧。章士钊《中等国文典·总略》定义副词是“附属于动词,而状其动作之情态” 的词,因而范围较宽:包括副词和作状语的形容词等。黎锦熙《新著国语文法》把副词分为时间副词、地位副词、性态副词、数量副词、否定副词、疑问副词六类,除一般公认的副词外,包括时间名词 (从前)、方位名词 (东、前、中间)、形容词 (认真、实在)、数量词(一次一回)、代词 (怎么、怎样)等,范围极宽。吕叔湘《中国文法要略》称其为 “限制词”,分为方所限制、时间限制、动态动相限制、程度限制、判断限制、否定限制、一般限制等七类,把时间名词(今、昔)、趋向动词 (来、去、起)、能愿动词 (能、会、可) 等都看作副词。廖庶谦 《口语文法》认为 “副词的数量是多到动词和名词两项相加的总数那样多的”,并分为空间副词(前头、上海)、时间副词 (已经、明天)、数量副词(再三、第一次)、性状副词(含糊、团团)、客观副词 (或许、可能)、主观副词 (应当、情愿)、代替副词 (这样、那么)、疑问副词 (哪里、哪天)、关联副词 (也、却)、然否副词(不、是)等十类,把一些处所词、时间名词、数量词、形容词、能愿动词、代词等凡能作状语的词都看作副词,范围最大。王力 《中国现代语法》从用途出发,把副词分为程度修饰、范围修饰、时间修饰、方式修饰、可能性和必要性、否定作用、语气末品、关系末品等八类,其中除“能、可”等助动词和“虽、因、若”等连词外,一般都是学者们公认的副词。此后的学者张志公、朱德熙、张静、黄伯荣、胡裕树等人以及“暂拟系统”一系的著作,对副词的界说和范围的看法虽然同中有异,但意见基本一致,大多是从功能和意义两个方面进行考查的。张志公《汉语语法常识》分为: 副词fùcí〈名〉对动词、形容词起修饰、限制作用的词类。 【副词】表示动作行为、性质状态、发展变化的程度、范围、时间等的词。如“很”“都”“就”“又”“不”等。副词能修饰动词、形容词,常用作状语、补语,有些还有关联作用,如“说干就干”中的“就”。 副词表示动作行为或性状的程度、范围、时间、肯定、 否定、语气等的词。如 “很、非常、都、只、 已经、刚、 必定、 不、 难道” 等。 根据表示意义的不同, 副词可分为程度副词、范围副词、时间副词、情态副词、否定副词、语气副词等。副词的语法特点是:(a)能修饰动词或形容词, 作状语, 如 “都同意” 的 “都”,“非常认真” 的 “非常”; 个别副词还可以作补语, 如“好得很”的 “很”, “妙极了”的 “极”。但一般不能修饰名词, 如不能说 “都人”、“非常桌子”。 (b)不能同介词组合。 (c) 一般不能单说。 只有 “不”、“没有”、“也许”、“大概”在一定条件下才可以单说。由于副词既具有实词的某些特点, 又具有虚词的某些特点, 因而在划类上存在着分歧意见; 有的认为是实词, 有的认为是虚词,有的认为是半实词,有的认为是半虚词。 词 词词(名~;动~;代~;连~;叹~;量~;副~;宾~;助~;介~;单~) 辞 另见:字 词语 副词fù cí修饰或限制动词和形容词,表示范围、程度等,而不能修饰或限制名词的词。1907年《中等国文典》第一章《总略》:“副词者,乃附属于动词而状其动作之情态者也。”1948年《辞渊·编辑例言》:“九种词性的略语如下: 1. [名] =名词,2. [动] =动词,3. [代] =代名词,4. [形] =形容词,5. [副] =副词,6. [助] =助词,7. [接] =接续词,8. [前] =前置词,9. [叹] =感叹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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