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化字指为某字的引申义、假借义等本义以外的意义或本义所造的字。造分化字是解决一字意义过多不便使用的现象的主要手段。主要方式有:(a)通过异体字分工造分化字。如“邪”字从“邑”“牙”声,本为地名用字,又假借来表示邪正之“邪”和作句末语气词(音ye)。到汉隶中有了异体“耶”。它们的用法本无区别,后来彼此分工,“邪”专表邪正,“耶”专做疑问语气词。(b)通过变化母字笔画造分化字。如“刀”字古代有“刁”音,后来变“刀”字的一撇为一提,分化出“刁”字来取代“刁”音的“刀”。(c)通过加注或改换偏旁造分化字。这是最常见的一种方式。有的加注声旁,如古代借“午”字表示牾逆之“牾”,后加声旁“吾”造出“啎”字来表示这一意义。有的加注形旁,如“它”本为“蛇”的象形字,因一度曾借来表示指示代词“它”,故加形旁“虫”,造出“蛇”字以表本义。有的改换声旁,如“潦”字本义为雨水大或地面积水,引申而有水淹成灾之义,后来把“潦”字的声旁“尞”改为“劳”,造出“涝”字以表引申义。有的改换形旁,如“赴”本义为趋,引申而有奔赴告丧之义,后来把“赴”的形旁“走”改为“言”,造出“讣”字以表示这个引申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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