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的写法
决定的写法决定是党政领导机关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对某些重大行动、重要问题作出安排、规范和决策时所用的文体。决定的最大特点就是具有指令性和行政约束力。 一篇决定里所涉及的事项要单一,界限要清楚,不要把不同方面的内容纳入同一决定之中。 决定的写作方法,要根据决定所要反映的内容而定,但不论何种决定都是由标题和正文两部分组成。 标题分为正标题和副标题。正标题要写明制发决定的单位名称和决定的事由。副标题要写明决定是在什么会议上,在什么时间通过的。有的还要说明何时公布、何时生效。但有些决定也把公布时间和公布单位写在最后。 决定的正文结构分为决定依据、决定事项和执行要求三部分。决定依据,即正文开头,要说明决定的原因、目的、意义及根据;决定事项,即正文主体,要写明决定的主要内容,有决策,有部署;执行要求,即正文结尾,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和希望。 决定的格式,因传阅的范围不同而有以下两种: ❶广泛公布式。格式如下: 例1 × × × × × × 正标题 关于× × × × × ×的决定 (1992年4月4日通过 副标题 ×××××××××× 正文 例2 关于×××××× 的决定 正标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机关印章) × × × ×年×月×日
❷内部文件式。格式如下: 关于× × × × ×的决定××发〔1991〕× ×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机关印章) 一九九×年×月×日
无论作什么决定,都要注意两条:一要符合国家方针政策。二要符合客观实际,切忌主观片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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