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现状与对策
唐术发 文武 赵正茂
摘要:2017年,伴随史上最严环境保护法的实施推行,来凤县开展了有史以来最大力度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通过行政手段推进,前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仍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就现阶段治理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介绍与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治理策略。
关键词:来凤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X71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273X(2018)04-0036-03
来凤县位于湖北省西部,地处湘、鄂、渝三地交界,酉水河从中蜿蜒而过,具有绚丽的自然风光与悠久的历史文化传承,旅游业是来凤县未来的主要发展方向。如何让山更绿,水更清,通过发展旅游也让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成为当地百姓普遍关注的问题,也是县委、县政府的执政目标之一。
由于地域偏僻,生产力落后,来凤县养殖业长期以来以散养为主,在2000年左右才陆续出现小规模养殖场,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养殖科学性低,环保理念普遍不强。在新环保法出台后,畜禽养殖业一下子从原来的优势主导产业成为了块难啃的硬骨头,成了重点整治对象。针对来凤县畜禽养殖污染,2017年1月,来凤县人民政府出台了《来凤县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分方案》,对于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三区内养殖情况做了摸底调查,并针对性制定一场一策措施,8月30日,县委、县政府出台了《来凤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施方案》。9月,州委、州政府更是出台了问责督办文件。
1 来凤县畜禽养殖污染现状
在2017年前,来凤县积极争取规模化猪场改扩建工程项目,对县境内85%以上的规模化猪场进行标准化改扩建,改造时对于畜禽粪污处理设施作了硬性规定,改造后各养殖场在畜禽粪污处理硬件设施方面都达到了要求。但仍有部分老养殖场没有进行改造,部分新修养殖场在前期选址、设计上未按照相关要求科学选址、规划和设计。以煮酒、加工芡粉等下脚料作为饲料的家庭式养殖污染严重。
2017年初,来凤县畜牧兽医局工作人员会同乡镇部门对全县开展了全面排查。排查中共发现存在养殖污染的养殖场106个,其中以生猪养殖污染最为突出,共86户,占81%;余下依次是水面放养的肉蛋兼用型养鸭场,共7户,肉牛养殖户6户,蛋鸡养殖户3户,山羊养殖户2户,土鸡养殖户2户。其中共涉及存栏生猪11 191头,肉牛养殖409头,肉禽19 500只,肉羊265只,蛋鸡18 300只。
1.1 养殖场污染县内分布情况
来凤县内8个乡镇均有存在畜禽养殖污染的场户,其中以来凤县西部的大河镇、南部的百福司镇较严重,两镇涉及存在养殖污染的场户占全县一半以上。其中大河镇占38%,百福司镇占22%。其次为旧司镇与三胡乡,分别占14%与11%。翔凤镇占9%,漫水乡与革勒车镇各占3%。
1.2 县内畜禽养殖污染状况
县内畜禽养殖污染中,涉及生猪养殖户占81%。生猪养殖场存在粪尿、雨污没有分离,养殖数量与粪污设施不配套问题。76%生猪养殖场配套的粪污处理设施由于来按规定使用与定期维护,设施不能发挥其功用。养鸭户直接河面放养,圈舍临河而建,无法对排泄物进行收集,各类污染物直接排入河中。养牛养羊户无粪污处理设施。
部分生猪养殖户让产生的粪污直接流入附近农田、土地甚至流入河流。被排入的田地近排污口严重超过其承载能力,造成土壤破坏不能种植。粪污蓄积在田间,每当暴雨季节污水顺势入河,对河流形成污染。
2 主要治理措施
2.1 开展养殖户培训
在日常工作开展过程中,来凤县畜牧兽医局通过培训、宣传车下乡等形式多举措开展宣传。通过阐明畜禽养殖污染与疫病防控之间的厉害关系,畜禽养殖污染物变废为宝、种养结合模式打造绿色循环农业的前景与意义,让养殖户从思想深处明白保护环境、对畜禽排泄物合理利用的重要性。
2.2 出台鼓励性措施
为配合接下来即将开展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行动,2017年元月,来凤县人民政府台了《来凤县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分方案》。方案明晰了养殖场大小判定依据,将中心城区、乡镇集镇区、引用水源地、生态功能区、重要水质功能区划定为禁养区,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明确了县内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边界。
2017年8月30日,来凤县人民政府出台了《来凤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其中规定畜禽污染养殖场整改要求、验收办法与补贴标准。对于整改后验收合格的,予以资金奖励,奖励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整改具体补贴标准:雨污分流设施建设,按养殖场建筑面积10元/㎡进行补贴;原有沼气池清淤,按1 000元/户补贴;新建沼气池8~10 m3按2 000元/户补贴或给予2 000元/户的项目支持;新建堆粪场按150元/m2补贴(按养殖规模8头/m2配套设计修建)。禁养区内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證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关闭搬迁,拆除养殖圈舍内养殖设施的,按栏圈建筑占地面积80元/m2给予退养生态补偿。
3 治理效果
通过几个月大力度集中整治,各需要整改的养殖场都陆续整改到位。其中养殖场雨污分离设施建设和养殖配套堆粪场建设整改效果最好,通过改造都能达到自然雨水不进排污系统,养殖场都按照养殖规模要求建设了相应大小的堆粪场。其次是化粪池清淤工作,整改的全部养殖场都对因淤积废弃的沼气池进行了清淤处理。
4 存在问题
4.1 养殖户对粪污固液分离认识不够
调查中发现,由于对养殖畜禽固体排泄物进行专门收集相比于直接用水冲洗费时费力,在日常养殖活动中养殖户很少严格执行固体排泄物收集处理工作。
4.2 堆肥处理程序不到位
畜禽粪污进行堆肥处理时间长达3个月,且每3周左右需翻动一次[1]。多数养殖户认为只要把粪污堆积在一起就行,对堆肥发酵处理意义不明确,对技术细节掌握不到位[2]。导致出现堆肥时间不够,未按时按期进行翻动等问题。致使粪污没有腐熟充分,没有达到有效杀灭有害微生物与寄生虫卵的目的,不能发挥应有肥力,运输过程中存在疫病扩散风险。
4.3 粪污收集处理没有形成产业链条
粪污处理后还田缺少种植业大型受纳实体,发酵后的粪肥多由附近农户到养殖场取用,农家肥大多是无偿取用,养殖场没有经济效益,养殖场对粪污变有机肥动力不足。由于处理后粪肥水分含量高,多呈流体状,不易运输,不便远途运输,导致辐射面积小[3]。
4.4 养殖户法律意识淡薄
养殖户受利益驱使,对环境污染漠不关心,加之长期以来对环境污染治理处罚力度不大,养殖户环境污染违法成本低[4]。多数养殖户认为一直都这样,自己排点粪污没多大事,只要检查时做做样子就行,等风声一过就没人管。
4.5 群众监督不力
来凤县由于地处大山深处、省府边陲,为少数民族地区,以各族大杂居小聚居为主,加之长期合作同恶劣自然环境斗争,形成族居势力,乡邻间感情深厚。面对养殖污染,只要没有侵害切身利益,鄉邻间多听之任之,甚至在执法过程中出现过乡邻帮助养殖污染户掩盖事实,逃避制裁的现象。
4.6 部门执法力度不够
养殖污染涉及面广,客观上政府相关部门难做到对辖区内养殖场全面时时监管。执法部门相互推责,不愿担当思想严重,一旦涉及到需要关停转迁的养殖场,担心利益受损养殖户上访,往往把基层维稳工作放在开展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
5 畜禽污染综合治理的几点建议
当前,来凤县正处于“旅游兴县”建设关键期,建设美丽来凤,必须动员全社会力量,采取综合治理措施,才能收到“既有绿水青山,又有金山银山”之效果。针对目前来凤县畜禽养殖污染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5.1 加大宣传力度
针对养殖场负责人上门开展畜禽污染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养殖户法律意识和公德意识,使其自觉履行养殖场粪污处理相关技术规程。以赶集、宣传车下乡等形式,针对市民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树立环境保护法治大局观念,打破狭隘的亲族利益观念。
5.2 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畜禽粪污处理领域
畜禽粪污只是没有加以利用的有机肥料[5]。在畜禽粪污处理上要政府引导,通过配套粪便收集工具,协调粪污集中用地事宜,鼓励种植领域利用畜禽有机肥打造绿色有机品牌等措施[6],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畜禽粪污处理领域。实现畜禽粪污处理的企业化运作,变废为宝有利可图。
5.3 养殖场建设提前设计,超前规划[7]
畜牧部门对于养殖场建设前、中、后各期动态要实时掌握。前期要协助其提前做好设计,做好预算,避免出现中途为节约资金、压缩粪污处理设施投入。中期对于建设中发现问题要其及时提供整改措施,督促整改。后期对于环保要求整改不合格或是不愿按要求整改的要会同相关部门依法禁止其生产。
5.4 加强对养殖户畜禽粪污处理技术指导
畜牧技术推广机构应该及时了解学习最新畜禽粪污处理技术,针对国内外先进成熟的技术及时引进试点推广。对于县内已推广的粪污处理技术要逐个环节给养殖户讲清楚,务必让其明白其意义,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到位。
5.5 提高畜禽有机肥科技含量
通过畜禽粪污肥料化企业生产运作,延长产业链[8]。畜禽有机肥企业通过种植业反馈要求,对收集粪污进行专业测定,针对性科学处理,固定生产标准,按各种要求加工成相应肥力稳定的有机肥料。
5.6 厘清各部门间执法权限
对于法律条款规定中畜牧与环保部门共有管辖、容易出现歧义的地方,县政府组织两部门主要领导进行讨论,划清职责管理权限。同时建立县内综合执法联合执法机制。
5.7 污染治理信息工作公开制度
对于依法查处和群众举报的养殖污染治理问题要及时公开公布治理进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养殖污染信息举报有奖制度,通过对举报人一定的物资奖励鼓励群众参与到养殖污染治理中来。
5.8 加大执法力度,落实责任追究
各执法部门要认真执行最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要严厉打击各种畜禽污染行为,畜禽污染养殖场予以上限重罚,对屡犯不改的养殖场要求停产整顿,直至关停。纪委监察部门要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执法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违法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6 治理后效预测
此次治理行动力度历年之最,短期成效也最为突出。单从结果看效果令人满意。由于此次行动主要动能来自于政府部门层层文件压力,养殖户虽然按照规定予以了处置,但内心对于此次操作并未完全认同。强压之后,执法人员与养殖户难免会出现心里放松情况,继而会导致养殖污染情况反弹。同时,预计检查过后大部分养殖场会因为怕麻烦而放弃粪尿分离,进而导致现阶段清理的沉淀池与沼气池在2年以后失去其实际作用。畜禽粪便大量堆积无人取用而导致堆粪场失去作用。届时养殖污染问题又将重新出现在大家面前。此情况有待政府相关部门决策防范。
参考文献:
[1] 贾小红.有机肥料加工与施用[M].第二版.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10.1-5.
[2] 左广胜.实用生物有机肥问答[M].第一版.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3.25-26.
[3] 章家恩.农业循环经济[M].第一版: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10.39-40.
[4] 施平安,徐德俊.畜禽废弃物污染及其资源化利用[J].宁夏农林科技,2005,5(5):49-50.
[5] 章家恩,徐 琪.生态系统退化的动力学解释及其定量表达探讨[J].地理科学进展,2003,22(3):251-258.
[6] 赵 兵.有机肥生产使用手册[M].第一版.北京:金盾出版社,2014.66-67.
[7] 张庆东,戴 晔,耿如林.我国畜禽养殖小区标准化建设路径研究[J].中国畜牧杂志,2013,49(20):18-21.
[8] 张庆东,耿如林.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模式借鉴[N].北方牧业报,2011-1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