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命运范畴
[摘 要]“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成果的总和,它已经成为独立的哲学范式,展开为一个特型范畴体系。命运范畴在这个范畴体系中更能显示其创新性。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这一范畴,既有中外哲学史留下的丰富思想资源,更在20世纪30年代以来中国革命建设实践的哲学思考的历史沉积中取得崭新的内涵并有了真正科学的界定。命运范畴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的特殊地位在于:它是这一哲学的基本问题的集中表现;是提示它的哲学品格的特性符号;是引出“掌握命运”哲学原理的先导理念。对命运范畴的剖析证明: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建构了创新的范畴体系。忽视这一创新范畴体系的存在,有其哲学观上的深刻原因。只有同中国革命建设事业同命运、共呼吸的热情哲人,真正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论硬核的谦逊学者,跟踪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心路历程、深入领会毛泽东的哲学著作和富含哲学宝藏的其他著作、信服它的显性和非显性的哲学创新的人们,才能把握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范畴创新以及由此建构的体系。
[关键词]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特型范式;创新范畴;命运掌握论;正确哲学观
[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4)05-0004-10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问题,已经成为当代中国哲学研究的一个热门。因为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已有成果和未来走向相结合的研究开展还不久,研究者们总的说来还在这座思想宝库门口徘徊,指着它发出种种不具实质的感叹。笔者从1992年撰写《实践唯物主义理论体系的历史逻辑分析》一书(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出版),将毛泽东邓小平的哲学思想看作是马克思开创的实践唯物主义传统在中国的继承和发展以来,通过阅读几辈中国马克思主义者撰写的哲学文献,包括深通哲学的中央领导集体成员和李达、艾思奇、张岱年、冯契等一大批哲学家的著作,探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学术成就以及它是否已经构成了一个思想体系。我的思考结果主要有三点:第一点,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以后,马克思哲学的后裔就分成三支:“俄国马克思主义哲学”、“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第二点,“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按:以下的这一称谓不再加引号)体系已经构成独立的范式,有着自己特有的研究共同体、特有的研究领域、特有的价值担当、特有的理论硬核、特有的逻辑体系、特有的推进方法;第三点,这一哲学范式体现于并展开为一个特型范畴体系,其中的命运范畴有其总体性、关键性和特殊重要性。这一范畴的建立,不但复甦了自古希腊以来的欧洲哲学的命运论和自老子孔子以来的中国哲学的命运论,而且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增添了新的视角和内涵,给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赋予了反映中国社会特点和指导中国实践成功的总体活力。本文将对这一命运范畴进行历史的和逻辑的分析,并且呼吁哲学界在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问题时入门深究、奔向实体——它的范式特征、它的理论硬核和它的范畴创新。
一、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命运范畴的提出
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同它的原本——马克思恩格斯的哲学一样,其功能是“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1]然而,在中国国情有着特别的中介性和中国发展道路有着复杂的多义性的具体环境下,中国的社会改造遇到了特殊的问题,这就是各种社会势力为“中国向何处去”争论着、博弈着、共同经受着历史的考验。对此,在上世纪40年代,曾经有两个基本的答案:一个是融解、消灭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人民军队,镇压一切进步势力,实行一党专政,保持既有的社会制度;另一个是实行联合政府的主张,进而建立人民民主的新社会制度。在这两种基本答案之间,也有某些中间力量主张走的“第三条道路”。这样就形成一个总体性问题,就是毛泽东在1945年中共“七大”提出的“两种中国的命运”的问题。[2]1025-1026笔者认为,将毛泽东的政治答案深化到哲学上,就必然会将“命运”作为哲学范畴纳入自己的哲学体系,进一步建立掌握中国的命运、引导中国人民创造自己新历史的哲学理论。
此后,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始终重视中国的命运问题。毛泽东在1949年6月15日《在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上的讲话》中回应党的七大的论点,豪迈地宣布:“中国的命运一经操在人民自己的手里,中国将如太阳升起在东方那样,……建设起一个崭新的强盛的名副其实的人民共和国。”[3]1467这里,毛泽东不仅讲“命运”,而且提出,人民能够掌握自己的命运。15天后,他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回顾历史说:中国人学习、运用马克思主义宇宙观只是为了“观察国家命运”,走出自己的革命道路。[3]1471观察也是为了掌握。新中国成立以后,毛泽东继续谈“命运”。他说:“现在中国正处在大变革时代,社会动荡不安,农民的个体所有制要变成集体所有制,资本家也要改变其私人所有制,许多人掌握不住自己的命运。其实要掌握是可以的,即要了解社会发展趋势,站在社会主义方面,有觉悟地逐渐转变到新制度去。”[4]值得注意的是:这里,又一次提出对于“命运”如何“掌握”的问题,不仅党和国家有命运掌握的问题,各个社会阶级、阶层也有这个问题。
进入新时期,邓小平在决定采取改革开放路线的时候,庄严地宣示:“坚持改革开放是决定中国命运的一招”[5]陈云也强调:“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6]这里,虽未用“命运”二字,但实质上就谈的是党的命运。“命运”在毛泽东著作中的反复出现,它又被邓小平、陈云等在新时期加以承继,证明他们都十分重视这个范畴,并且围绕“命运掌握”的历史课题,展开他们对于中国革命建设基本问题的论述。
由此证明,命运范畴的提出,在政治上具有实践重要性,在哲学上具有逻辑必然性;命运掌握问题的解决,是中国马克思主义者的历史使命。由此上溯到近代和古代,西方与东方的哲学家都一直在探讨命运范畴的规定性,显示“命运”早就是个哲学范畴,只是在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其新唯物主义哲学时,因为着力于揭示人类社会发展的绝对规律即其绝对的客观必然性,没有着重提出诸种可能性并存、使发展具有不确定性的命运问题。到了20世纪的中国,由于社会已经进入“半型”(半封建、半资本主义)状态,发展方向呈现多种可能性,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命运范畴才在中国建立并凸显。
二、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命运范畴的历史渊源
翻开中外哲学史,研读各个年代哲学家的社会和人的哲学,就会发现对于命运范畴的大量论述是前后相继的。这些论述,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者提出并形成具有现时代意义的新的命运范畴的思想来源。
(一)西方哲学对命运范畴规定性的探寻
西方各个时代的哲学家,都关心着命运范畴,将他们的论述串联起来,就可发现它们之间存在着如下的历史线索:
首先是古代哲学家对命运范畴的绝对必然性解读。古希腊的哲学家对命运范畴持人无从介入、无从干预的神秘必然性的理解。赫拉克利特把命运称作Logos(逻各斯)。他“断言一切都遵照命运而来,命运就是必然性——他宣称命运的本质就是贯穿宇宙实体的逻各斯,逻各斯确定了周期的尺度。”[7]这种把命运理解为逻辑必然性的观点,比希腊神话中神主宰人的宿命论要高超些,然而,它尚未触及必然性与或然性相互关系这样的较为思辨的哲学问题,具有朴素性。倾向于唯心主义的罗马哲学家把命运和神的意志联在一起。罗马共和国末期哲学家西塞罗害怕承认“对未来事物的预知”,“因为他认为,一旦承认有关未来的知识,那就无法否认作为其必然结果的命运。”实际上,“西塞罗满足于把这种原因序列称作命中注定的”,他引用荷马的诗句,说“整个命运的链条都悬挂在朱庇特(按:古希腊最高的神)的身上。”[8]194到中世纪的哲学家都将命运范畴归于上帝的意志。
欧洲中世纪哲学家、神学家奥古斯丁有条件地承认命运的存在。他写道:“人类王国是由神明建立的。倘若任何人以命运来称呼上帝的意志或力量而把这些王国的存在归因于命运,那么,就让他保持他的观点,但要改正他的说法。”在他看来,命运实质上是上帝决定的,但不应把上帝的意志说成命运。[8]184但是,作为中世纪哲学的开创者,奥古斯丁是同时承认人的自由意志的。他是人类历史上较早提出人有自由意志的哲学家,他的理由也很对,因为“人的意志也是人的行为的原因”;但是,奥古斯丁又把人的意志归于上帝,因为“能预见事物的全部原因的上帝在那些原因中决不会忽略我们的意志。”[8]197奥古斯丁终于是一个上帝一元论者。一直到中世纪的晚期,神学家们在这点上并未取得进步。托马斯·阿奎那直白地说:“上帝应当预先决定人类的命运,因为万物都服从于他的天意。”[9]
近代以来的哲学家开始从主客体关系视角探讨命运范畴。15世纪以后,在文艺复兴运动的明光照耀下,人被放到哲学注意力的中心。哲学家在考察命运范畴的时候,或这样或那样地引入了人这个主体因素。但是,达到这一点,是经历二元论的过渡的。马基雅弗里就是这样的二元论者。他说,以往的人们认为,历史是由上帝支配的,“人世事务中辛劳是没有用的,而让事情听从命运的支配”,但是,也“不能把我们的自由意志消灭掉,我认为,正确的是:命运是我们半个行动的主宰,但是它留下其余一半或者几乎一半归我们支配。”[10]这里的思想犹如弗兰西斯·培根承认宗教真理而旨在争取科学真理的地位一样,承认上帝的主宰,却给人划出了一半的能动天地。这当然是命运观的一种进步,但是半对半的机械加和的说法并未解决必然和自由这一历史哲学问题。后来,克尔凯郭尔进展到了主客体关系。他写道:命运范畴是“为了说明自由与上帝之间的关系的”,对于这个问题,若“以否定其中一方来解开这个谜,结果,它什么也没有解释。”[11]
总结西方哲学史中对命运范畴的探寻,可以发现其逻辑展开历程。这就是:由只从客观环境方面来看命运,转化为只从客观精神方面来看命运,再归入既讨论命运范畴的客体性、又分析命运范畴的主体性,使二者归于统一。也可以把这个历程看作是:从理智地提出,到神秘地理解,再到辩证地综合,解决自由和必然的关系问题。然而,在马克思之前以及马克思之后,除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家,没有其他的哲学家对此给出过科学的分析,更没有把它当作历史唯物主义的范畴加以论释。
(二)中国古代哲学对命运范畴规定性的讨论
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有所不同,它在探讨人的命运的长时期内,是把“命”和“运”分开来说的;至宋代,才把二者联结起来,形成命运一词。
“命”,在先秦就是中国哲学的一个重要范畴。对此,不同学派有不同界定。大体有三种:
第一种答案是非主体的或绝对客观的,孔子(就持此论。张岱年解读孔子的“命”说:“做事者是个人,最后决定者却非个人。这是一件事实。这个最后决定者,无以名之,名之曰‘命。”[12]孟子也是这么说“命”的。他说:“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致者,命也。”[13]意思是:未尝用力而结果竟至如此的,便是“命”。儒家这样地界定“命”,道家更强调“命”的非主体意义。儒家虽讲“命”,但同时要求“尽人事”;道家则不谈人事,专言天命。庄子说:“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14]人的思想、行为对事物的变化及其结果的到来无可奈何,这就是“命”了。
第二种答案是纯主体的或绝对主观的。墨子的“非命说”是其典型。墨子批评儒家的天命观,说儒家既讲“天命不可损益”,又讲“君子必学”,这是自相矛盾。墨子主张“非命”,认为“命者,暴王所作,穷人所述,非仁人之言也。”[15]他举证以历史:“昔桀之所乱,汤治之;纣之所乱,武王治之。……存乎桀纣则天下乱,存乎汤武则天下治。天下之治者,汤武之力也;天下之乱,桀纣之罪也。若此而观之,夫安危治乱,存乎上之为政也,则夫岂可谓有命哉?”[16]
第三种答案是对“命”之作为主客体关系范畴加以审视。此说起源于荀子。荀子给“命”一个非常独特的解说,认为“节遇之谓命。”[17]荀子强调“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望时而待之,孰与应时而使之。”[18]此后,历代均有主张“命”可控、以至“命可造”的论述。
以上均讨论“命”的概念。大约到宋代,“命”与“运”开始联系起来,构成“运命”或“命运”。这个文字的变化是反映认知的进步的。《宋书·羊玄保传》写道:“太祖尝曰:‘人仕宦非唯须才,然亦须运命,每有好官缺,我未尝不先忆羊玄保。”这里的“运”俗称“运气”,实指由条件变化的偶然性而造成的进取机遇。由此看来,中国哲学的“命运”一词是个合成词:“命”是指人的实践的客观制约性,“运”是指客观条件的变化给人以成功的机遇和可能,二者之合,给客观必然性和主观能动性之统一的理解提供了可能性。依笔者看,从这一角度讲“命运”,讲得最好的应数清代学者颜元。颜元的学术贡献在于:引进客观可能性思想来讲命运。他用譬喻之法加以论证。“或问祸福皆命中造定,信乎?先生曰:不然。地中生苗,或曰五斗,或可一石,是犹人生之命也。从而粪壤培之,雨露润之,五斗者亦可一石;若不惟无所培润,又从而蟊贼之,摧折牧放之,一石者幸而五斗,甚则一粒莫获也。”[19]这里的两个“或”字反射出作物生长的两种以至多种可能性;由此,何种可能性得以实现,取决于主体的能动而恰当的努力。颜元之说,对于今天讨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命运论启发颇大。
(三)中国近现代哲学家对命运范畴的关注
近现代中国,进入了社会持续动荡的年代,国家和人民的命运命题摆在社会各阶级、阶层的面前。反映到哲学上,学者们更加关注命运范畴的研究,近代中国哲学家们关注宋代就留下的命运范畴。先贤们遇到民族危亡的严峻环境,而国人又普遍缺乏救国兴邦的信心,特别重视研究客观环境与主体能动的关系。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代的进步思想家,为民族的自由和解放而奋斗,都反对宿命论。严复比较中西文化说:“中国委天数,而西人恃人力。”[20]他信物竞天择,认为“人欲图存,必用其才力心思,以与是妨生者为斗。负者日退,而胜者日昌。胜者非他,智、德、力三者皆大是耳。”[21]章太炎也重人力,指出:人类进化不是一个消极的适应自然的过程,而是一个积极的征服自然的过程。与其说是“天演”,不如说是“人演”。他大声地呼吁以人力胜天命,强调:“拨乱反正,不在天命之有无,而在人力之难易。”[22]此外,谭嗣同、梁启超等人,都崇尚“心之力”,虽有唯心主义之嫌,但唯心主义的好处正在于高扬人的能动性。
20世纪以来,中国的革命和社会变革深入发展,面对着“中国向何处去”的问题,哲学家们都这样地或那样地发表了对命运问题的见解。但多少有些令人失望的是非马克思主义的学者们,受着视界的限制,认识水平都不高。既没有像克尔凯郭尔那样从主客体关系方面看命运,也没有像颜元那样从可能性方面论命运。他们一般都继承宋代的命运观。由于将具有客观必然性的“命”和反映事物偶然性的“运”联系在一起,他们着重关注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关系、机遇和能动的关系。举例说:冯友兰先对命运作了个现象学分析,写道:“命和运不同:运是一个人在某一时期的遭遇,命是一个人在一生中的遭遇。某人今年中了特种奖券,是他今年的‘运好,但是他的‘命好不好,还不一定,因为他将来如何尚不得而知。在一个时期中幸的遭遇比不幸的遭遇多,是运好。在一生中,幸的遭遇比不幸的遭遇多是命好。”这里的遭遇应理解为偶然性中的必然性或作为必然性存在方式的偶然性。问题不仅在于此,还在于对命运的如此解释,排除着主体能动性。冯友兰还作了个本质性的分析,写道:“普通所谓努力能战胜‘命运,我以为这个‘命运是指环境而言。环境是努力可以战胜的,至于‘命运,照意义讲,人力不能战胜,否则就不成其为‘命运。”[23]这里,把命运等同于环境,这并不确切。再举例说:季羡林作为人文学者也论述过命运。他认为:命运就是缘分,指的是人的机遇。“这种‘机遇是报纸上的词儿,哲学上的术语是‘偶然性,老百姓嘴里就叫做‘缘分或‘命运。”[24]这段论述显示:季羡林对命运的理解同冯友兰的理解是不同的。冯讲,命运是不可战胜的环境,是一生中展现的必然性;季讲,命运是偶然性。不同中又有同:他们都没有“可能性空间”及“概率”的概念,也都没有人利用可能性、发挥能动性、掌握自己命运的思想。这个问题,是由中国马克思主义者们提出和解决的。
三、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命运范畴的科学规定
笔者对于命运范畴的哲学史考察证明两点:一点,把命运范畴视为哲学范畴不是笔者的莽撞,而是有着充分的哲学史根据的,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反复提出“中国的命运”问题,就是将自古以来就有的命运范畴的唤醒,是别国马克思主义者所没有提出并论述的特性范畴;二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命运范畴的提出,又有近现代中国社会实践的根据,它的内涵是在这一实践及其对实践的思考中逐步形成的。
(一)这一命运范畴的规定性的逐渐显现
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命运范畴的建立,是以它的实践论为基础的,实践范畴蕴含着“命运”;在中国革命实践的艰难险阻和对它的克服中,命运范畴的规定性逐步显性化。作为逻辑总计的命运范畴的形成,经历了一个实践基础上的思想进程:
1.基本价值理想与价值准则的论定。主体的价值择定,这是命运范畴的第一逻辑成分。历史在先的必定逻辑在先。因为所谓命运,就是围绕主体价值的选择和实现展开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共产主义理想,又在党成立之初,就认定自己是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中国人民的自由幸福而奋斗的党,其第一步,是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民主。这样的价值理想和价值准则是现实的,而且是必定遵循的。奋斗的前程怎样?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对中国的命运负责所必须考察并担当的。
2.作为实践初始条件的国情范畴的提出。实践的初始条件,这是命运范畴的第二个逻辑成分。古人强调命运的客观必然性,既成环境的客观制约性,这有它的合理性。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原先是想搬用俄国革命的做法的,但在实践中行不通,于是有了从客观实际出发的自觉。思想史的事实正是这样:毛泽东于1939年12月写的《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提出了国情范畴,阐明了它的意义:“认清中国社会的性质,就是说,认清中国的国情,乃是认清一切革命问题的基本的根据。”[25]633将国情与革命的实践联系起来,我们可以借用卡尔·波普尔的概念,称之为“特定的初始条件”(The specific initial conditions),即具体实践赖以展开并作为出发点的既得条件系统。[26]
3.反映实践进程不确定性的可能性空间范畴的建立。所谓初始条件就是作为实践出发地的“现实”,在这个现实中潜含着未来的多个发展方向,即潜存着多种可能性。实践初始条件系统中的多元可能性,这是命运范畴的第三个逻辑成分。毛泽东在提出国情概念的同一篇文章中,论述了多种可能性问题,这是顺理成章的。他写道:在“变更现在的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地位”的实践中,“它的全部结果是一方面有资本主义因素的发展,又一方面有社会主义因素的发展”,从而造成了两种可能性,“加以国际环境的有利,便使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最后结果,避免资本主义的前途,实现社会主义的前途,不能不具有极大的可能性了。”[25]650这里在实质上(在非显性的意义上)提出了多种可能性在质上(社会主义前途和资本主义前途)和量上(概率)的差别性(可能性与不可能性的差别、大的可能性或小的可能性的差别),进而形成了不同可能性之间具有结构性的思想。如果说,毛泽东在这里的可能性判断是真理论意义上的,那么,在其后的另一篇文章中他对可能性还作了价值判断,区分“好”的可能性和“坏”的可能性。[25]784综合以上的分析,中国当代学者给出了“可能性空间”的新概念。[27]笔者认为:“可能性空间”范畴,一是有边际的。它划在“不可能性”和“可能性”以及实现概率趋零的可能性之间。在这个意义上,人们必须懂得有所不为,懂得必要时的放弃。二是有结构的。它在质上揭示各种可能性的性质和价值,在量上,把握各种可能性实现的几率。在这个意义上,人们必须懂得可能性向必然性的转化及其现实条件,懂得随着实践的发展和环境的改变,低概率的可能性可以变成高几率的可能性,后者的几率增长到趋近100%时,就转化为必然性。
4.作为实践由不确定性向确定性的转化条件的主体能动性范畴的强调。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既已提出对可能性的价值判断,那就凸现出了命运范畴的主体性。毛泽东在《论持久战》中已经指出:对于战争这种“盖然性”(或然性)很强的特殊实践中,种种客观条件的有利,“只是有了胜负的可能性,它本身没有分胜负。要分胜负,还须加上主观的努力,这就是指导战争和实行战争,这就是战争中的自觉能动性。”[25]478
5.主体能动性的集中表现的选择范畴的问世。主体选择是命运范畴的第五个逻辑要素。主体选择是对于客观可能性空间与主体价值之关系的选择。进入选择程序,命运范畴是一定主客体关系的规定就显现出来了。第一个在中国论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选择范畴的是李达。他指出:“关于两种实在可能性的选择的问题,是促速或延迟过程的发展的枢纽”,必须“把所选择的一种实在的可能性当作链子中的特殊的一环来确定”。[28]毛泽东赞同李达所论的选择,只是认为:当作链条之一环应当抓住的不是“一种实在的可能性”,而是“所选择的可能性的实现条件”。毛泽东似没有弄清李达的整个论述,李达在前面已经明确地指出把现实可能性的实现同它的主客体条件联系起来。[29]
6.验证与校正选择的实践检验原则的彰显。命运是作为过程形成和展开的。命运在起点上是面对初始条件制约下的可能性空间,在这个起点上,命运的基本内涵是不确定性;命运在被掌握的过程中,则是由一定主体在把握这种可能性空间的前提下作出将某种现实的可能性变成现实性的选择;命运在结局上是不确定性的消除和实践的成功。这要依靠实践的检验与校正。因此实践检验是命运范畴的第六个逻辑要素。各个社会集团的命运决定于实践对他们的思想和理念的检验。
(二)作为历史总计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命运范畴的定义
正如列宁所指明的,逻辑的东西(按:当然包括范畴及其关系)是“对世界的认识的历史的总计、总和、结论”,[30]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命运范畴,正是经历了以上所说的认识过程才形成并作出自己的界定的。
先说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的命运范畴的定义。综合历史地展开的上述六个逻辑要素,可以简要地说:“命运是人所面对的初始条件系统约束下的一组可能性”。定义二强调初始条件系统对人的实践的约束及其中的可能性空间,突出命运范畴的客观性或客体性;强调它是有价值抱负的人所面对,是指明命运范畴的主观性或主体性;指明它是一组可能性,则涵盖着主体选择与实践检验在内的主客体统一关系。
再来看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命运范畴的特殊性。前面对命运范畴的界定,是一般性界定;“中国的命运”的范畴,则需要特殊性的界定。相对于上面所说的命运范畴“定义一”,中国的命运的范畴可以这样来界定:它“是中国社会各个主体在各自价值立场的支配下,从初始条件系统约束下的可能性空间中作出选择,付诸实践并相互博弈、接受实践检验的过程及其结果”。按照上面所说的“定义二”,则可界定为“中国社会各个价值主体所面对的初始条件系统约束下的一组可能性。”中国的命运的范畴的特殊性在哪里呢?
——实践初始条件系统的独特性。
中国的实践从革命时期到建设时期、再从建设时期到改革开放时期都面对着一个大的社会时期,这就是从中国封建社会解体到社会主义社会建成,已经和正在经历着三个中介型(半型)社会形态:其一是半封建半资本主义的旧社会,其二是半资本主义半社会主义的新民主主义社会,其三是社会主义居于主体地位、同时又有资本主义存在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31]这样的实践初始条件系统在世界各国中,特别是大国中是绝无仅有的,它摆在人们的面前,决定着人们实践行为的可能性空间。
——实践主体间博弈关系的尖锐性。
在我们一般地界定命运范畴的时候,出现的主体是未作内在区分的;现在要讨论中国的命运,主体间关系就突现出来了。在旧中国,当时的统治力量有自己的命运观,也对中国的命运作出了判断;无产阶级和其他革命阶级的联盟则与此对立,建立起马克思主义的命运观,制定了解决中国的命运问题的战略和策略。这两大集团为中国的命运展开了激烈的搏斗。就是在今天,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其社会力量仍然是多元的。各种命运观和解决中国的命运的目标和方案仍在博弈之中。
——人民力量已经掌握着自己命运的主导性。
当1948年冬季中国人民的力量已经超过反动派的力量并正在胜利进军的时候,中国的命运开始掌握在中国人民的手中。30年后,当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粉碎“四人帮”,面对文化大革命所造成的严重局面,各派政治力量都在拟定自己的治国方针并相互博弈的时候,中国共产党通过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战略布局,又一次把中国的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今天,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工人阶级、中国人民、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同全国人民紧密团结,仍然在掌握着中国的命运。只要坚持这样做,中国的命运问题必将按照社会的规律和人民的意志获得最终的解决。
四、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命运范畴的地位
作为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哲学中国化产物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如同其他哲学体系一样,都用哲学范畴作为“砖块”建筑起来。各个哲学范畴直接地或间接地相互联结,构成一个逻辑体系。在其中,所有的范畴都占着特殊的地位。现在要问的是: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体系中,命运范畴占着怎样的地位、具有怎样的重要性?
(一)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命运范畴是哲学基本问题的集中表现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问题是实践中主客体的关系问题。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问题也是这个。但这一关系展开过程所具有的极大的不确定性,通过命运范畴表现出来。
命运范畴从来就是个问题性范畴。其理由是:命运本身就是不确定、待解答的。在命运范畴的逻辑之中,实践的初始条件是确定的,它是既得的、对于所有实践主体都是客观自存的;但是初始条件系统内包的可能性空间却是不确定的,在中国这样一个中介性国家,其初始条件系统约束下的可能性空间结构更为复杂。中国社会在现有条件下可以向着A方向发展,也可以向着B方向发展;在中国,各种可能性都在争相转化为现实性。另一理由是:各社会主体的命运是分立的、博弈着的。命运范畴内含的不确定性,实质上是一个社会中各阶级作为主体对社会命运的不同解答的博弈。由博弈带来的不确定性更加强烈、多变。在旧中国,当时的统治阶级处在既成国情系统中,面对这一系统中的各种可能性,他们依照自己的立场和价值观来判断其结构,决定实践路线,以为这种路线决定了中国的命运;但当时的诸革命阶级,则依据国情分析,把握可能性结构,认知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实践路线,决定中国的命运。于是造成了两种命运及其承担主体之间的斗争。整个社会的命运,取决于对立社会集团之间在中国发展可能性与现实性上的实际斗争。
命运问题实质上就是实践中的主客体关系问题。命运,是反映实践主体的实践过程和结果的。因此,在没有实践内涵和主体观念的直观的唯物主义哲学中,是没有命运范畴的,相反,强调人的意识具有决定作用的唯心主义哲学或者二元论哲学却重视命运问题及其解决。命运,又不是单纯地主体的、主观的,它又有着属于实践中的客体的、客观的方面的,命运就是实践中的主客体关系。当命运问题提出时,主体和客体、主观和客观是对立的、尚未统一、尚待解决的;命运问题的解决,就是要实现了实践中主体和客体、主观和客观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二)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命运范畴是提示范式品格的特性符号
笔者认为,“范式”是一个哲学体系和另一个哲学体系同其结构性项目而异其解答的总体规定。所有哲学都有研究主体,而每一哲学的主体的社会性和使命却各个异质;所有哲学都有研究领域,而每一哲学的研究领域却各有其选;所有哲学都有价值担当,而每一哲学的价值选择却各有其求;所有哲学都有理论硬核,而每一个哲学的理论硬核却各有其理;所有哲学都有其推进方法,而每一哲学的方法却各个不同。
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主体是在民族危亡、社会崩溃的险恶环境中把解决中国之命运的责任挑在肩上的哲学家兼革命家的群体;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领域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宇宙观来观察中国的命运问题;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价值担当是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国家富强、社会现代化的命运负责,为此而探索道路、寻找规律、制定战略、提供精神力量;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硬核既不是物质和精神关系问题的列宁式回答,也不是实践和理论关系的一般原则的抽象说明,而是“实践”范畴和“具体实践”范畴的辩证结合,这才能找到解决中国的命运问题的特色道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推进方法是突出“实践法庭”的至高权威,以听从“实践命令”的至诚之心,批判和再批判的律我之真,为民族命运而否定所有谬误,而开辟真理之路。
由此可见,命运范畴之有,即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范式之立。没有命运范畴,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就不能凝聚自己的哲学家群体,就不知自己在研究怎样的根本问题,就不明自己肩负着怎样的价值责任,就始终在教条主义的藩篱和羁绊中找不到方向,就不能摆脱哲学家的高傲而脱离最广大的人民群众。
(三)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命运范畴是引出“掌握命运”理论的先导理念
如前所说,命运范畴是问题范畴。问题要求解答,由此引出如何解决问题的掌握命运的哲学理论。
何谓“掌握命运”?命运带着巨大的不确定性,掌握命运则是对不确定性的消除;命运是主客体关系的待解决状态,掌握命运是主体解决了自己同客体的关系,达到二者的同一的过程;命运对于各种社会力量都形成挑战,掌握命运只有同历史前进方向同一的先进社会力量才能做到。命运与中国的命运这两个范畴就本身有反映性,反映历史地存在并展开的人类、民族、群体的实践初始条件、现实中的客观可能性空间、主体间关系、行为选择、实践检验的过程和结局。但是,个人命运与中国的命运,当人们要去掌握它以实现自己的目标与理想时,它就转化为规范性的。这就要运用命运理论,去面对真实的命运过程,去能动地掌握命运,作出对策,避免厄运的出现,争取好运的实现。笔者把这样的实践中的命运论,称作“命运掌握论”。
我们从掌握命运的视角来看毛泽东、邓小平的哲学思想。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理论与实践统一的哲学。它呈现为三种形态:第一种,思辨的哲学理论的形态。《实践论》和《矛盾论》这两篇文章,还有《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关于人的认识问题》等文章中的丰富而创新的哲学学说,基本上就是这样的形态。这种“思辨的哲学理论的形态”还存在于毛泽东的政治哲学、经济哲学、军事哲学、文化哲学的著作中。第二种,实践的思想路线的形态。《改造我们的学习》中关于“实事求是”古语的马克思主义新释;[2]801邓小平的《在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的关于“实事求是是毛泽东思想的出发点、根本点”,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观点、根本方法”的论述,[32]都是思想路线形态的杰作。党的思想路线是哲学的运用,同时就包含着哲学的内涵,它是潜在的非显性的哲学。第三种,掌握命运的实践方法的形态。这种形态存在于党的各种决策的文件中。笔者认为:中共中央所总结的毛泽东思想的三个“精髓”都同掌握中国的命运的实践方法有着密切的联系。所谓实事求是,就是要用唯物论和辩证法的方法去研究和解决掌握命运的各种要素;所谓群众路线,就是要用依靠群众、为了群众、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的方法,保障人民群众成为中国的命运的真正掌握者;所谓独立自主则是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的延伸与保证,坚持由中国人民来掌握中国的命运。
这三种思想形态有两条转化途径:第一条途径,从思辨的哲学理论,转化为实践的思想路线,再转化为掌握命运的实践方法。经过这个转化途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才变成解决中国问题的巨大精神力量;第二条途径,从掌握命运的实践方法,转化为实践的思想路线,从而丰富并具体化了党的思想路线,再转化为思辨的哲学理论,从而发展并创造出新的哲学理论、原理。这两个转化的研究方法,就是这里所说的从掌握命运的视角看毛泽东、邓小平的哲学思想。
五、研究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必须切实研究它的范畴创新
笔者如此详尽地论述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命运范畴,不仅鉴于这一范畴的重要地位,而且试图以这种典型解剖来论证自己的一个学术主张: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必须面对它已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哲学体系、具有鲜明特色的范式的学术事实,从而必须研究它的范畴和范畴体系。
(一)学术的现状——相当多的学者漠视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范畴创新
笔者认为:这方面存在着三类现象:
第一类现象是沿用俄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范畴和范畴体系。他们甚至根本没有想到: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有它自己的范畴和范畴体系。就范畴说,在这些沿用者的笔下,没有笔者所强调的“命运”范畴,没有作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之理论硬核的“具体实践”范畴,没有作为辩证法之最重要内涵的中国化的“中介”范畴,没有作为认识论的关键和决策者生命的“规范性认识”范畴,没有新规律论的“实践指导规律”的范畴,没有在实践理念建立中的关键环节的“选择”范畴,等等。就范畴体系说,这些沿用者仍然以“物质”和“精神”的关系之一般唯物主义原理,作为理论硬核,仍然把历史唯物主义当作是一般唯物主义的推广和运用,仍然把辩证法的范畴机械地划分为三大基本规律的范畴和所谓“其他辩证法范畴”。笔者主张:取消这种机械划分,把硬性划开的两部分范畴整合在一起。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文本中早就把“可能性”、“必然性”等范畴同主客体“对立”、“同一”,实践的“肯定”“否定”,矛盾运动的“量变”、“质变”等范畴整合在一起,它们都从属于“命运”范畴和“掌握命运”的哲学原理。
第二类现象是以中国古代哲学的范畴为历史基础厘定范畴并建构范畴体系。这些学者以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古代哲学的现代化为己任,他们不使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话语,也不理会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在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过程中的范畴创新。做此项工作的学者本人,并没有说他们在实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问题在于他们学说的某些解读者,赞扬只有他们在做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学术工作,毛泽东们却不是,顶多是写了一些实践版本。笔者非常尊重张岱年先生在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学术贡献,但张先生所做的工作是用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论和辩证法为指导,建构一个中国哲学的新体系。他本人在上世纪80年代提出他的体系的十大命题:“(1)物我同实;(2)物统事理;(3)一本多级;(4)物体心用;(5)思成于积;(6)真知三表;(7)充生达理;(8)本至有辨;(9)群己一体;(10)兼和为上。”[33]张先生的这个体系,不承担整合自李大钊以来,历经毛泽东、邓小平和同他们的合作者(李达、艾思奇等)的艰苦努力而取得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成果的使命,没采用这期间创造的一系列有新意的范畴。这个体系同笔者所理解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有“同”的方面,同在坚持唯物论和辩证法,同用一部分范畴,如“知”与“行”的成对范畴,“分”与“合”成对范畴;有异的方面,异在张岱年体系缺乏以实践论为理论硬核的论述,缺乏历史唯物主义原理阐发,不能作为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哲学基础,没有命运掌握论的实践理念。
第三类现象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历史成果实行清场和剔除,使研究起点归零。在这样做的人们看来,好像自1919年李大钊写作《我的马克思主义观》以来,毛泽东们、李达们在学术上什么也没有做,所谓“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要全靠21世纪年轻的人们从头做起。这样,历史上许多人辛辛苦苦做的范畴创新的工作及其成果就一笔勾销了。这些人们面对中国近现代历史、包括它的思想史表现出无知的自大,他们自己没有创造能力,只能靠向西方哲学搬来这一范畴或那一范畴来填补他们思想的空白。
(二)深刻的原因——哲学观上发生错位
上面所说的现象在中国已经存在30多年,长期不得解决。它们的存在不是偶然的发生,必有深刻的原因。笔者认为,有以下诸点:
首先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研究缺乏热情。要真正看到、非常重视、深入研究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范畴创新,必须熟悉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历史,与这一历史有“同呼吸、共命运”的价值观念和亲切热情;同时必须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摆脱对俄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和其他外国哲学的教条主义态度,全面看待革命和建设中的主流和支流的关系;还要有很强的哲学分析能力,善于在对比中发现创新范畴的闪光。目前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不得重视,首先的原因在这一方面。
其次是对马克思哲学及其后裔的理解仍然存在分歧。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界的学者们对待马克思的哲学提出过两个口号:一个叫“回到马克思”,另一个叫“让马克思走进当代”。表面看来,二者根本对立。深入探讨,它们是一个科学态度的两个侧面或两个阶段。就是说,在思想长期混乱的情况下,我们首先要重读马克思恩格斯的原创著作,弄清他们的哲学的真谛,探讨170年来人类实践检验这一哲学的结果;然后才能将他们的原创体系同当代人类实践结合起来,使之得到新发展、发挥引导当代实践的新作用。经过改革开放36年,中国哲学界坚持这两句话所表明的方向,逐渐形成了一个共识,那就是:马克思恩格斯原创哲学是以他们的实践论为基础和核心的哲学。笔者认为,按照这一共识,应当以“实践唯物主义”来称谓这一哲学。但是,否定实践论是这一哲学核心的意见仍然存在。持这些意见的人们,是不能理解命运范畴以及与此相关的一系列范畴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有其位置的。而真正懂得实践论的核心地位的,就一定会懂得实践的普遍性和具体性、绝对性和相对性、前进性和曲折性、探索性和自觉性的辩证关系,也会懂得“命运”是处在相对的、具体的实践中族群的题中应有之义,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正是实践论基础上的“掌握命运创造历史的哲学”。
最后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的认识有的发生偏差。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就是革命性和科学性相统一、意识形态性和学术性相统一。可近年来,我国哲学界却流行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要“学术凸现、政治淡出”的口号,在一部分哲学工作者看来,只有马克思是个学者,恩格斯之后的那几位,都只是革命家,甚至都只是“造反者”,他们没有学术,不值一提。这就把毛泽东们创造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撇在一旁了,更无深入研究、揭示其范畴创新的兴趣。
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本来是理论和实践相统一、学术观念和实践观念相统一的哲学。可学术界对此却统一不了认识。有的提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成果要区分为“理论版本”和“实践版本”。学者写的是前一种版本,党和人民做的是后者;有的提出,在“理论版本”中,又要区分“现实化形态”和“学术化形态”,后者是纯学术的贡献,前者就是党和国家领导人所做的了;有的提出:所谓中国化,要区分“实践层面的中国化”和“学术层面的中国化”,后者是职业哲学家李达、艾思奇、张岱年、冯契所做的,毛泽东、邓小平所做的就只有“实践层面的中国化”了。这几个区分一经成立,毛泽东们对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学术贡献就基本上被否定了。真实的情况是什么呢?大量的学术创新正写在毛泽东、邓小平以及他们的后继者的著作中。
(三)解决问题的出路——凝聚力量,开展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范畴创新的研究
上面,我评述了一些意见分歧,但是学术的发展要靠正面的建树,拿出有说服力和影响力的见解。这就要形成一定的群体力量,开展深入的理论研究。就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范畴创新的研究而言,笔者提出如下建议:其一,把握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范式。笔者认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范式构成的要义有五条:它的研究主体是在中央工作的深通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领导人和党内外众多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家的合作共同体;它的研究领域是处在当代世界和时代中的中国社会及其运动;它的价值担当是为民族复兴、人民解放、国家富强、社会现代化提供精神动力和指导思想的哲学基础;它的理论硬核是中国化了的、以一般“实践”和“具体实践”范畴之统一为内涵的新实践论,以此为原点展开它的范畴体系;它的推进方法是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原则,在它批判和自批判中不断创新。只有全面把握这样的范式特征,才谈得到研究它的范畴创新。
其二,运用将非显性内涵显性化的解读方法。这是研究方法中的一个大问题。为什么不少学者都把毛泽东邓小平等领导人的著作列入“实践层面的中国化”作品,放进“实践版本”的“箩筐”?因为他们不懂得一切理论成果都有其潜在内涵的科学原理,不使用将其潜在内涵显性化的科学研究方法。有学者认为:毛泽东的《实践论》《矛盾论》尚可称为哲学著作,其余大量著作不过是极易过时的政治学著作、军事学著作、文化学著作,没有学术价值。其实,毛泽东最精彩的哲学思想恰恰包含于或者潜在于这些著作中,命运范畴就写在那里面;还包含在《毛泽东哲学批注集》、《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笔记和谈话》等文集中。邓小平著作更不被他们纳入哲学视野。其实,像1992年的南方谈话,就其潜在内涵说,具有重大的哲学创新意义。对此,必须使用将非显性内涵显性化的解读方法。
其三,明确范畴创新的意义,开拓范畴创新的方向。所谓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范畴创新”,包括以下各个方面:一是提出其他哲学学派都没有提出的新范畴。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具体实践”范畴就是这样的范畴,有此范畴,“实践”和“具体实践”就构成“双子星座”,引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思想路线。二是给同名称的词语注入新的哲学内涵从而实现范畴创新。“命运”范畴、“选择”范畴等就是这样的范畴。它们继承前人,又全新解释,给出了前已指出的崭新界定。三是将原已存在的范畴整合成范畴对、范畴组。“矛盾普遍性”和“矛盾特殊性”早已分别被国外马克思主义哲学家所提出,但是,将其建构成范畴对,详尽阐明其关系,并且厘定这个范畴对构成矛盾辩证法的“精髓”,这是重大的范畴创新。四是把一定范畴摆进恰当的逻辑位置,使之获得更新的规定。“可能性”是最古老也是最通俗的哲学范畴。在改革开放前的教科书中,“可能性”在性质上是物质本体论的范畴、在逻辑上是无可奈何地放置在“其他辩证法范畴”之中。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发生巨大改变:在性质上,它成为实践论范畴,从而在逻辑位置上进入命运论的逻辑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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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