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关系
赵凤
【摘 要】 有效的银行监管是货币政策顺利实施的必要保证,为了确保银行体系的安全与稳健,银行实施了银行监管手段,这是其主要目的。中国实施准确有效的货币政策是为了维护中国货币的稳定。银行监管与货币政策的目的不一样,达到目的的途径也不一样,因此,这两者在实施的时候可能会存在着一定的冲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下,基于中国的社会主义国情,银行监管必须越来越完备。
【关键词】 货币政策 银行监管 相互协调
一、引言
我国经济结构改革的脚步日益加快。目前,我国金融行业的改革甚至迈进了紧张时期。金融上层管理也朝着国家中央银行等国有企业结构优化的方向不断迈进,然而,优化结构也只能增强国有银行微观层面的主观能动性。另一方面,在宏观层面,中国正面临着更为关键和危急的局面。由于宏观的货币方针和金融监督对中国、对其他地国的经济进步与监管起到紧密联系的作用,它是关于中国经济和金融,社会和可持续发展的成功以及当前和未来的快速进步。
二、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有着许多矛盾
这段时间,我国研究人员就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间的矛盾冲突如何降低进行了许多探索,尤其在我国尚未组建银监会的时间里,研究人员发表了许多关于如何协调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的观点。比如:在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的矛盾中,一些研究者认为,货币政策方针主要是由中央银行来制定与审查的,制定、审查、实施是国家中央银行所有活动和任务中最重要的一项,而其另一项业务,银行监管,也同样是国家中央银行主打任务之一。例如:有研究者认同一种说法:在我国当前经济条件下,货币政策必须作为基础来发展,而银行监管作为货币政策发展的保障,这两种事物是相互协调的,彼此不能分离开来。如果将货币政策的实施与银行所收集的金融变动信息的分析协同起来,还可以让货币政策的制订和实施更为有效。
在相关研究人员看来,货币政策方针与银行监管的终极目的,在普遍意义上是大相径庭的,两者实行的出发点不同,目的也不一样。在中国银行法中有一条内容,货币政策方针实施的目的为了币值的稳定,并通过这种方式来让国家经济金融稳步发展。而后者,即银行监管,其实施的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我国经济、金融、社会稳定,防范金融潜在危机。银行监管同时也保护了本金持有者的持续性利率收入,让我国经济金融体制能更加有条不紊地发挥其作用,保障我国经济市场的公平性。货币政策实施的目的在被我国经济金融体制校验后,却和银行监管的终极目的有着很大的矛盾,其矛盾主要体现在货币政策发布实施的方式上。如今,我国大部分的非金融组织、企业的融资方式还是以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为辅。所以,作为我国货币政策发布实施传导的主要方式的,仍然是银行信用贷款这种方式。因此,想要营造良好地银行金融发展氛围,银行监管也将通过制订信用贷款新政策来作为监管的主要措施,如此一来,将能使得商业银行经营具有巨大影响力和竞争力。这样,我国国家中央银行能够通过联系改革货币政策方针来防止物价上涨,却由于国家银行信用贷款政策一直处于--种僵硬化、难操作的状态,针对现有的货币政策变动性影响不大,这让中央银行在两者上很难找到一个有效的、能发挥作用的关键点。
在完成目的的方式方面,货币政策方针的实施大部分通过利益增值来发挥作用,而达到银行监管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制订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行政管理等方式强制达到目的。还能用下面这种说法代替,货币政策方针制订并实施的目的是我国人民银行为其自身下定的基础要求,银行监管的目地却是通过每一个地方商用银行分别来完成。在效益对象方面,货币政策方针对国家经济、社会、民生的影响更为广泛、深刻;银行监管的主要受众对象是中央和地方银行企业。
从以上几种说法表明,货币政策方针和银行监管目的大相径庭,实现目的的方法也不尽相同,因此,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存在矛盾的可能性相当大,矛盾点也有很多。因为银行监管大多通过制订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行政管理等方式强制实施。以上措施对于金融组织是硬性管理,两者矛盾的最终结果一定是货币政策方针目的对银行监管进行让步。当今时代,我国货币政策方针和现有银行监管体系的运作实行也有体现以上的问题。
银监会尚未成立的时候,作为我国的中心监管组织的三大组织: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不但无法自由行使职能,而且由于组织间的联系性不强、相对自由,便难以进行快速有效的合作协同与交流[1]。曾经存在的联席会议制,因为长官的换职,只是起到形式上的效用,而无实质作用,难以对银行监管的协调发挥作用,这个说法变成当今经济领域讨论的重点问题。有研究人员提出建立一个系统的、有全面金融职能的国家金融组织,并对此组织下设基础银行监管、期货证券监管、保险服务监管、外币汇率监管等小部门,全面完善我国国家监管系统。更有研究人员提出通过中央银行分设出小型的银行监管组织,保留现在已有的监管体制,对中央银行监管委员会进行分级改革,从而不落后于世界经济潮流。也有研究人员不认为可以将中央银行的分级成为多个部门,认同该说法的人觉得国家中央银行实行银行监管的功能存在较大的长处。该长处主要体现于:银行监管和货币政策方针存在很紧密的联系性,银行监管的主要目的是能保障金融银行体制平稳发挥作用,但货币政策的主要目的是防止通货膨胀,维护人民币汇率稳定,银行监管和货币政策方针二者的目的不能分割开来,货币政策方针的实施人员必须时刻保证银行系统运行的平稳和安全,银行监管组织实行的监管措施,将会对我国经济造成一定影响,或者和社会上部分金融组织的利益存在矛盾。有了以上的前提,因为中央银行竞争力较强、独立程度较高,实施银行监管的能够保障其独立性,但如果分级成立银行监管组织,将导致目前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管职能成效降低,还会使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的之间协同条件更高,更有可能导致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矛盾不断。
二、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的协调过程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在中国的一些地区,由于一些货币政策指导方针只建立了很短的时间,与货币政策指导方针的理论研究领域相比,政策的实施还很不成熟,因为目前的重点是深入研究外汇货币作为基础理论。在中国现有经济条件下,货币汇率的影响通常被称为非中性,其主要原因为货币汇率波动和经济快速增长存在地波动有着紧密的联系,货币汇率的上涨并未带来完全的通货膨胀。相反,经过分析了改革开放后货币增长地周期数据、货币汇率地上升指数,经过一段时间后,GDP就加快上升;当货币汇率呈下降趨势时,一段时间后,GDP将呈现明显的下降趋势。所以,我国的货币政策,由于其非中性,使得如今的货币有着明显的汇率上涨的压力,地方政府就产生了货币扩张的想法[2]。由于经济领域中的“单一规则”和凯恩斯主义理论仍然能在中国金融活动中适用,我国大多研究人员也存在相当多的说法。虽然货币研究理论难以提供给我们满意的答案,但实践经历给了我们实在的教训:高层决策的失误将会导致经济的波动和危机的产生。由于决策的失误而导致的经济波动,一定会导致我国中央银行使用一切目前持有的权利(包括货币权利),去保持经济平稳,防止不断波动。所以,有关货币政策中性与否的说法依然会持续存在。
当今的银行监管是曾经的银行业务管制演替过来的。曾经的金融管理存在着以约束竞争、防范危机为指导思想的特点,管理的方向大部分是服务内容、利率波动、信用贷款规模和地区分布等,对价格拟定、业务范围、市场准人等等实施强制管理。自30年代的约束竞争、防范危机、保证本金持有者的利益的传统管理理念,升级为改革创新、提高经济活动效率的同时还维护投资方与消费者利益的当代管理理念,因此还在国际社会引起了70年代中期和80年代初的共两次废止金融管理的运动。世界经济进入了70年代,由于世界经济形势的转变和金融环境的变革,传统的金融管理迎接着更多挑战。通过这些发展,金融监管已经从传统的金融监管变化为具有现代意义的金融监管。金融监管对当代经济金融的影响也越来越具有较大影响力。
中国的金融体系高于原计划经济体制,所以难以叫做实际意义的金融监管,中国所拥有的金融理论研究还是大大地落后于世界上大部分国家。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界开始有意识地研究和借鉴西方的经济金融理论。目前,国内金融监管的研究地更多地是对国外金融监管理论的消散和吸收。特别是在加人WTO后,巴塞尔协议逐渐成为世界上许多国家所采纳的银行监管标准协议。中国的银行和金融领域更加关注银行监管方面的理论研究,但大多数只是监管需要处理和问候的细小细节。因此,对中国金融监管的研究必须继续进行和不断地努力。国内学者对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进行了大量研究,但其中很多都是对企业经营地分析,并提出了一些十分具有建设性地建议。
就事实而言,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职能是在一个机构内统一还是相互分离,在全球范围内都可以寻到许多例子,这些例子由各种条件决定,例如金融法律环境和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市场发展程度,以及金融体系的演变轨迹。并不存在一个统一的范式。但是,在经过了选择银行监管和货币政策方针分离的制度之后,我们需要强调两者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如何利用国际经验为我服务,结合我国国情,进行制度创新,这仍然会是中国当前金融理论与实践应该关注和讨论的一个重大课题。
【参考文献】
[1] 胡晓迪.货币政策、融资约束与盈余管理[D].浙江财经大学,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