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博物馆文化资源“活化”利用的应对思考
胡卫萍 胡淑珠
[提 要]在国家系列政策红利下,江西省博物馆文化资源的“活化”利用虽初显发展势头,但也存在问题。可考虑启动江西省的“馆企”对接计划,出台《江西省博物馆管理办法》,为江西省博物馆文化资源“活化”利用提供制度扶持;同时借助文化产业服务平台,鼓励社会资本介入文创产业,将文化资源有效转化为生产性文化资本,拓展博物馆文化资源“活化”利用渠道,推动文化强省。
[关键词]博物馆;文化资源;“活化”利用
[作者简介]胡卫萍(1972—),女,华东交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华东交通大学人文社科学院教授,法学硕士,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学;胡淑珠(1963—),女,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法学。(江西南昌 330013)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文化资源产权交易法律保障机制研究”(15BFX115),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學重点研究基地招标项目“文化产业知识产权研究”(JD17026)
一、博物馆文创产品激起馆藏文化资源的“活化”利用
博物馆包括国有博物馆、民营博物馆。博物馆文化资源的“活化”利用,主要是指博物馆藏品的文创活动,同时也包括藏品的借展、藏品所涉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藏品知识产权作价入股,以及藏品拍卖、抵押活动所涉物权变动、债权流转情形。但“活化”利用的主干,集中在馆藏品文化资源的创新创造,暨文创活动上。
江西省目前有140多个博物馆,涵盖自然、历史、艺术等各个门类,仅南昌地区的博物馆就有20个。由于博物馆中国家级文物相对较少,博物馆的鲜明个性并不突出,文创产品的研发、售卖更是有限。海昏侯墓遗址的发现,江西省博物馆凭借“惊世大发现——汉代海昏侯国考古成果展”,曾创下日均观展人数6000人次的历史最高纪录,也掀起了海昏侯出土文物文创产品开发及收藏的高潮。
2016年9月,在成都召开的第七届“博物馆及相关产品与技术博览会”会上,江西省博物馆参照“海昏侯”古墓出土的图案纹样,设计制作的马克杯、真丝钱包、充电宝、水壶、手机壳等系列文创产品,将特有的历史纹饰与现代产品相结合,不仅延展了历史文化的生命力,还起到了普及、宣传江西省地域文化的目的,加深了观众的理解[1]。
丰富多彩的文创活动,向人们揭示:博物馆丰富的文化资源,其文化传承不只表现在展品展示上;如果能够利用馆内文化资源与文化特色,挖掘传统艺术,把握文化情感,从创意设计角度将其转化为独具文化魅力的文创产品,定能“活化”利用文化资源。
二、江西省博物馆文化资源“活化”利用初显发展势头
2016年,江西省博物馆、南昌八一起义纪念馆、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等三家博物馆,成为全国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单位。纷纷进行了文创设计作品征集活动,“活化”利用馆藏文化资源,取得了较好的研发效果。
在第八届中国博物馆及相关产品与技术博览会上,江西省博物馆的雁鱼灯、马蹄金等海昏侯遗址主题造型的30个类别、100多个品种文创产品,南昌八一馆的“星火璀璨”置物筒、“正能量”水杯等6大类242种红色文创产品,南昌金九福钱币博物馆(民营博物馆)围绕“一带一路”开发的以货币、纪念章、玉石、手串、丝绸围巾等为代表的文创产品,均以其精巧的创意和别致的设计,吸引了不少参观者购买文创产品[2]。
江西省博物馆文创活动的良好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向人们表明:博物馆馆藏文化资源,可借助文字、绘画、音乐、美术、雕塑、工艺、建筑物等多种形式以创意研发模式开拓市场进入消费领域,将文化资源存量转化为文化资本增量,可演绎为更多形式的产权流转,成为文化产业承继和发展的源头活水,为文化强省贡献力量。
三、江西省博物馆文化资源“活化”利用尚存发展局限
江西省博物馆文化资源“活化”利用虽初显活力,但博物馆文创产品开发尚处起步阶段,与其他省份差距较大。就成都市属五家博物馆而言,2017年创下的研发品种为24大类、1000多种文创产品、累计经营收入超4300多万元;苏州博物馆2017年承接参观游客也超过200万人次,文创产品销售超过1000万元[3];上海博物馆3862万元销售额,上海震旦博物馆(民营博物馆)的销售收入也为53万元。而江西省文创产品收益好的博物馆(八一馆)也就100万元左右,景德镇中国陶瓷博物馆仅只有十几万元;且馆藏文化资源的用益只局限于文创产品开发,并无其他形式的文化资源产权用益。究其原因,归结于“活化”利用上的一些发展局限,具体表现如下:
(一)认识不一,文化资源开发积极性不高
江西省博物馆大部分属国有博物馆,属公益类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免费向公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政策要求,公益一类单位在开办企业、收入分配、奖励机制方面存在很多限制。相关管理部门对国有博物馆的文创产品开发能否进行、开发到什么程度也存在不同认知;较大力度的鼓励、扶持措施相对较少,激励政策的稳定性、长期性不足。
博物馆工作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依赖财政拨款,且收、支两条线,文创产品开发的好坏与其自身利益无挂钩,自然文创产品开发积极性不高。博物馆虽有各自的特色藏品,但馆际间的藏品交流展示较少。民营博物馆的藏品拍卖虽有,但限于收藏式拍卖等,馆藏资源“活化”利用中的文化底蕴传承、创新创造发展渲染不多,不契合文化资源“活化”用益主旨。
(二)文化资源开发基础薄弱,开创资本不足
长期以来,江西省博物馆馆业活动基本处于“藏、管、护”状态,以收藏藏品、展示藏品为主。对于可利用、可开发的馆藏文化资源以及不可开发的馆藏文化资源并未进行清晰梳理;对于文化资源“活化”利用中的博物馆品牌、藏品物权、藏品版权、藏品创意产权等权益维护该如何进行,也未进行很好的诠释并施以制度保障。文化资源开发基础相对薄弱,有些博物馆甚至还没有找到适合自身特点的文化资源开发模式。
在资金融入上,江西省博物馆目前主要依赖政府资助,文化投融资专业机构、风险管理产品和投融资产品相对较少。民间资本更是极少融入,文创活动融资呈现不足状态。只能利用极少的开发资金做小件设计,文创产品的艺术美感停留在冰箱贴、徽章等小件文创产品上,创意设计显得简单、粗浅;很难开创既有博物馆文化特色、艺术美感,又有实用价值的文创产品,相应的文创产品的市场回馈也显得贫乏。
(三)缺乏文创行业的专业人才,创意设计、推广不足
江西省文化资源特别是和旅游相结合的文化资源市场开发潜力大,需依赖优秀专业人才进行创意研发,才会有足够的吸引力,从而从而适应市场需求。目前,江西省博物馆文化资源开发只是根据馆藏文物特点,对文物本身进行复制、仿制,或是把馆藏品造型做成书签、水杯,或是将其图像印制到丝巾、瓷器、鼠标垫、U盘上。而博物馆文化资源开发不是文物元素与生活物件简单结合,而是强调历史性、科学性、艺术性、趣味性的有機融合以及创意的巧妙链接。要求创意设计者读懂博物馆文化,了解博物馆藏品历史,从形式和内涵统一的角度挖掘、秉承博物馆文化内涵。
由于研发人才的不足,不少文创产品还停留在简单复制文物阶段,创意作品同质化现象突出,创新创意能力不强,对文化资源的内涵把控不足,个别文创产品甚至存在与其文化价值脱节现象。
文创产品研发后的推广、销售模式,故宫博物院、中国国家博物馆、苏州博物馆、观复博物馆、上海博物馆、四川博物院等进行了网络销售,线上经营的经济收益、社会反响比较好。而江西省博物馆文创产品销售模式,除了景德镇中国陶瓷博物馆与淘宝网卖家“远山乔汉服”有馆藏元素的授权、销售远山乔(青云釉)汉服外,基本都是采用馆内商店销售模式,销量数量有限,市场营销受制。
(四)权益保护意识不足,创意维权理念欠缺
博物馆文化资源的“活化”用益本身,蕴含着较多的文化传承下的产权权益。如藏品的取得环节涉及到物权流通;藏品的编辑出版、节庆公益活动用益及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定、展览等则涉及到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权益维护、许可使用;文化资源创意研发则是涉及藏品所有权人、藏品著作权人及继承人授权使用、入股流转等系列权益流通问题,需要通过产权授权、借助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江西省博物馆在文化资源“活化”利用中,产权保护意识、维权理念不是很强,对文创设计委托合同中的双方权利义务知晓也不足,对展品遭遇赝品的责任意识、权利维护应对均显迟钝,创意设计维权理念缺乏,有必要从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尤其是版权等民商事权利角度,强化博物馆馆藏文化资源“活化”利用中的维权意识与侵权防范。
四、江西省博物馆文化资源“活化”利用的对策建议
无论是博物馆馆藏品的创新创造,还是藏品交流展示、藏品知识产权融资入股,博物馆文化资源的“活化”利用都存在交易互惠、权利确认与权利制约等交易要求。这些交易规则、交易制度的制定,对于博物馆文创产业、馆藏品的“保护与利用”而言,都是一种摸索、一种挑战。面对我省博物馆在馆藏文化资源利用、文创产品开发中存在的缺憾,面对其他省份勃勃发展势头,需要找寻适合我省博物馆文化资源开发的制度规范,为文化资源“活化”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一)借国家政策东风,加强博物馆文创活动制度扶持
2014-2018年,国务院、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陆续出台了包括《博物馆条例》在内的系列扶持政策、保障法律,明确博物馆可以挖掘藏品内涵,与文化创意、旅游等产业相结合从事商业经营活动。鼓励博物馆试点单位探索博物馆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等方式投资设立企业,从事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经营;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文化领域,以PPP模式融资运营。2018年文化和旅游部还启动了“百馆百企对接计划”,扶持35家地方文化文物单位与文化企业合作的优秀项目并给以资金支持。
“百馆百企对接计划”,江西省博物馆虽无入围,但可借助国家对博物馆文化资源“活化”利用、文创产业扶持政策,可以推出针对我省情况的具体扶持政策。如启动江西省的“馆企”对接计划,选择省博物馆、八一馆、景德镇中国陶瓷博物馆等文创产业做得好的博物馆,与省内较大型文化企业合作,如泰豪集团等,推动我省馆藏文化资源走向市场,对博物馆的文创活动给予尽可能的政策支持,并逐渐弱化国有博物馆的事业单位属性对文创活动的约束,鼓励创新创造,采用多种方式“活化”利用文化资源,强化馆藏文化资源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相互赋能。出台《江西省博物馆管理办法》等地方性规章,界定博物馆的法律性质(国有或民营),确定其相应的设立、变更与终止条件,规范博物馆的管理活动、社会服务等,对博物馆文创活动开展、博物馆文化资源的知识产权归属、博物馆文创活动融资做出具体规定。
(二)细化规章条款,明确博物馆文化资源开发实质在于博物馆产权授权
博物馆文化资源的开发,不仅是一项博物馆文创产品的研发活动,也是我国传统文化传播与博物馆资源产品衍生利益的表现;是在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基础上对博物馆馆藏品原件及复制件再现及演绎的过程。要做到这一点,要求设计者尊重、传承馆藏品文物资源的文化内核、筛选适合的文物元素进行创意设计,还要求在设计时尊重馆藏品本身的产权利益,注意藏品原件所有权、藏品原件版权、数字藏品版权、博物馆标识、博物馆地理标志等相关权益的维护。这一切取决于文创产品研发前的博物馆产权授权。只有经过授权而创作出的文创产品,才不会产生权利侵害问题,还会因为其设计的独创性演绎产生出新的版权利益,并成为该文创产品获取市场收益的筹码。如果没有认识到博物馆藏品物权、藏品版权、博物馆遗址标识等存在及其保护利用的重要性,在博物馆文化资源的“活化”利用中就容易发生侵权事件。
因此,建议在《江西省博物馆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博物馆文化资源开发利用的实质在于博物馆产权授权,对博物馆藏品等文化资源创意活动中的产权确认、物权处置、版权授权等问题进行直接的法律规范,理清博物馆文化资源的产权归属,提高文创活动参与者的维权意识,拓展维权思路,为我省博物馆文化资源的“活化”利用提供直接地方立法保护。
(三)加强文化产业服务平台建设,拓宽博物馆文化资源“活化”利用渠道
江西省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是政府服务型文化产业门户网站,涉及政策咨询服务、投融资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文化产权交易服务等诸多内容。博物馆文化产业发展可借助该平台,并丰富、落实平台上服务端口的服务内容。针对我省博物馆文创人才缺口,可借助该网站的“人力资源服务”端口实现,为博物馆、企业提供中介服务,为其找寻专业的创意设计人才或合适的创意设计空间。此外,博物馆还可以与部分省内外高校、设计行业协会达成设计联动,在发挥博物馆文化传承功能的同时,借助专业的设计力量,研发符合博物馆理念、具有文化内涵的文创产品,将文化资源、创意设计资源与消费市场结合起来。并按照《江西省博物馆管理办法》,在创意源头、版权开发、销售渠道、品牌营销、利益分配等各个环节中,施以明确的合同约定与确权保障,打造公开透明的文创研发、文化资源“活化”利用机制。同时,鉴于文创产业资本融资的市场风险,可借助“投融资服务”端口,依托政策性银行,形成以政策性银行为主体、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文化资产信托融资、文化资产证券化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融资(PPP模式)为依托的馆藏品文化资源投融资法制环境;加大政策性银行的资金引领作用,鼓励社会资本、民营企业介入,以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的模式融资经营博物馆文创产业,将文化资源有效转化为生产性文化资本。并在服务平台上,对这些融资模式的基本程序、融資内容、风险控制等做出明确规定,明晰投融资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减少投融资风险,为博物馆文化资源“活化”利用、文创产品研发提供资金支持,拓宽利用渠道。
五、小结
综上所述,博物馆文化资源的“活化”利用,是在承继中华文化理念下创新创造,对盘活博物馆文化资源、推动博物馆文创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效用;不仅顺应了文化经济时代的发展需求,也是博物馆文化资源的传承与发展的表现。博物馆文创产业的发展,其馆藏品、历史遗迹的保护与传承始终是其内核,均应以国家利益、民族精神、社会公益的维护为底线。
[参考文献]
[1]胡卫萍,刘靓夏,赵志刚.博物馆文化资源开发的产权确认与授权思考[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4).
[2]徐蕾.以文创产品为展厅 博物馆文化“飞”入百姓家[EB/OL].http://www.ccdy.cn/chanye/201811/t20181123_1398276.html.
[3]罗亦丹,朱玥怡.博物馆的生意经:故宫去年文创产品销售额超10亿[EB/OL].http://www.sohu.com/a/243148858_100218126.html.
[责任编辑:朱晨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