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新理念的推广:尼克松政府与1972年人类环境大会

    摘 要 南北方国家间在环境与发展问题上的理念差异,是1972年人类环境大会磋商的关键所在。在大会筹备阶段,发展中国家将环保与贫困问题相关联,以回应美国为首的北方工业化国家的环保倡议。尼克松政府坚持以不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磋商原则,向与会国强调环境保护的极端重要性。正式会议中,美国代表团积极推广生态主义的环保理念,对发展中国家在援助问题上坚持“有限义务”的立场。尼克松政府在人类环境大会上生态主义环保理念的推广,为20世纪八九十年代可持续发展观的产生奠定了基础。

    关键词 美国,人类环境大会,全球治理

    中图分类号 K7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457-6241(2020)10-0030-08

    参与1972年人类环境大会是尼克松任期内环境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界既有研究或从全球环境治理的视角探究,或从美国外交政策转型角度分析其立场,这些成果从政治层面指向尼克松政府全球性的战略收缩,以及其对内和涉外环境政策上的改弦易辙。①相反地,对尼克松政府与发展中国家在发展理念方面的研究,被战略调整等高级政治的研究成果遮蔽。发展新理念的推广,不仅决定了尼克松时期美国政府参与国际环境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同时也影响了20世纪八九十年代可持续发展观的形成。本文拟结合相关资料,从发展理念层面出发对这一问题深入考察。

    一、南北方国家的环保与发展理念及政策立场

    1972年人类环境大会中南北方国家的环保立场,表面上是南北方国家之间围绕环保问题的外交博弈,其背后则是重重忧虑之下南北方国家在环保与发展问题上的理念差异,以及基于不同环保理念而生成的趋异立场交锋。

    (一)发展中国家的环保与发展理念及立场

    1969年12月15日,第24届联合国大会做出筹备人类环境大会的决议后,在大会秘书长莫里斯·斯特朗(Maurice Frederick Strong)为首的筹备委员会及秘书处成员的不懈努力下,发展中国家逐步参与到筹备会议磋商中,通过一系列区域性会议初步凝聚了环保与发展关系的理念共识,从而确立了发展中国家的参会立场。②

    发展中国家参与人类环境大会筹备会议,是在反对人类环境大会过度关注工业化国家环境问题的声音中迈出第一步的。整体而言,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发展中国家更多关注的是国际经济贸易中的不平衡问题,参与国际性环境问题会议的积极性并不高。虽然第24届联大2581号决议提醒“发展中国家预防这种问题(指人类环境受损害,笔者注)的极端重要性”。①然而,直到1971年3月,斯特朗秘书长才收到了一份对筹备会議关切的报告。这份来自南斯拉夫的报告指出,筹备会议过于关注发达工业化国家的利益,并毫不掩饰以南斯拉夫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对人类环境大会的排斥态度。②这一报告引起了筹备委员会的高度重视,为争取广大发展中国家与会,斯特朗在3月之后的行程中接连会晤了约30个发展中国家的领导人,并与这些国家在国内政治和经济规划事务中担任核心职务的官员建立密切联系。③在斯特朗的斡旋下,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国家对参与磋商表现出了浓厚兴趣,印度总理英迪拉·甘地(Indira Gandhi)甚至同意以国家元首身份出席会议。不难看出,20世纪70年代初,发展中国家介入国际环境合作的动因多是外源性的,即在世界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运动和理念带动下参与环保进程。这区别于与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工业化国家环保理念的生成过程。

    在界定自身环境利益边界、加强协调磋商的区域会议中,发展中国家集团逐步将环保与发展,尤其是发展中的贫困问题联系起来,形成了环保与发展关系的初步理念。在大会秘书处的积极筹划下,1971年6月4日至12日,由发展中国家专家组成的27人国际发展与环境专家团在瑞士富内(Founex)召开会议,会议首次提出了在经济发展基础上关注、保护和改善环境的主张以及“环境考虑是发展过程中的一部分”的理念。具体而言,发展中国家强调环境问题“反映了其社会的贫穷和发展的滞后”,指出“发展中国家的问题可经由发展进程来解决”,但需要扩大发展概念,将紧迫的“社会和人的问题”纳入发展概念,而不仅仅是增加国内生产总值等。④在发展需要的国际援助方面,报告认为如果人类环境大会对环境的保护强化了对发展的承诺,那么相对应的国际援助亦必须增加。⑤从这一系列共识的关注点可以看出,发展中国家开始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尤其是发展中国家面临的贫困问题关联起来,发展不充分及贫困问题成为会议关注的焦点。这也预示了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理念冲突将难以避免。⑥

    在此基础上,发展中国家通过77国集团确立了具有共识性、针对性的主张和立场。1971年10月,77国集团在智利首都利马讨论南北分歧问题。⑦巴西作为首倡国代表参会,提出《利马宣言》,其中包含了五项关于环境事务的原则,这五项原则分别是:

    1.发达国家为世界污染负责;

    2.不发达国家的环境问题源于其欠发达的国情;

    3.发达国家应对其造成的污染,从财政上予以补偿,并在欠发达国家开展环境项目;

    4.发达国家在环境问题上的“自然资源保护论者”和“保护主义者”的立场,旨在降低发展速度;

    5.发达国家应当承担环境保护中,技术转移的额外费用,并不得强加对欠发达国家的环境控制。⑧

    《利马宣言》五项原则表明,以巴西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将环境立法与经济发展关联起来,是对人类环境大会筹备会议中不利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规则的一次精准回应。从瑞士富内到秘鲁利马,发展中国家在环保议题上的参会意愿、立场界定以及政策协调的趋向越来越明显。如何回应发展中国家的理念共识,成为以美国为首的北方国家政策主张必须考虑的新问题。

    (二)尼克松政府生态主义的环保理念主张

    与南方发展中国家凝聚环保与发展理念共识的理路不同,以尼克松政府为代表的北方工业化国家政府的环境保护理念生成是内源性的,即由国内环保运动和环境政策推动环境治理的国际合作。1970年初,尼克松政府对国际环境事务的立场和政策制定,倚重于新成立的环境质量委员会(CEQ, Council on Environment Quality),尤其是履新委员会主席一职的拉塞尔·特雷恩(Russell E.Train)。①同时,熟稔环境事务的约翰·麦克唐纳德(John W. McDonald)、国务卿环境事务特别助理赫托(Christian W. Herter)等人,纷纷建议美国政府在人类环境大会中发挥积极作用,力推政府积极参与人类环境大会。②

    尼克松政府参与人类环境大会的理念和主张,很大程度上受美国民众日益增强的环保意识,以及联邦政府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来在国内环境治理中权责扩张趋势的推动。③1970年,美国国内民意调查显示,近70%的美国人认为空气和水污染的问题是需要采取行动的重大问题。④对于人类环境大会,尼克松在联合国表示:“我强烈支持美国参加人类环境大会,我甚至期待在会议之前通过新的国内和国际措施,修复自然平衡,维持一个健康宜居的世界。”尼克松从关注全球生态平衡的角度出发,呼吁各国从国内和国际两个层面关注全球性环境问题。⑤不仅如此,国务卿罗杰斯(William P. Rogers)、驻联合国代表乔治·布什(George H. W. Bush)从多国污染控制与国际合作⑥、提升联合国活力和公信度的角度,表示了对人类环境大会的支持。⑦为加强与联合国的合作,特雷恩在1971年初邀请斯特朗访问环境质量委员会驻地,向斯特朗传递美国在议程和结果上的期望,斯特朗对尼克松政府的努力也给与了肯定。

    面对发展中国家凝聚共识的努力,尼克松政府针对性地提出了切合美国发展利益的生态观,着重从对外援助和立法等层面强调其科学性。⑧1971年6月,美国国际开发署宣布建立由副署长莫里斯·威廉姆斯(Maurice J. Williams)领衔的环境发展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制定针对第三世界国家的环境项目、工程的环境控制政策。⑨在关涉发展中国家的对外援助方面,约翰·汉拿(John A.Hannah)提出对外援助不考虑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项目,指出新的生态观将只考虑对环境影响较小的开发项目。

    为更进一步了解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立场,尼克松指派共和党参议员霍华德·贝克(Howard Baker)于8月20日到9月6日率团赴埃塞俄比亚、印度、泰国等地调研,以“消除环境立法阻碍经济发展的顾虑”,⑩寻求与发展中国家达成共识。对于发展中国家关注发展而非环境问题的普遍立场,现代社会挑战委员会的倡议者、尼克松的环境事务顾问莫伊尼汉,在1971年11月致信人类环境大会筹备委员会,强调忽视环境问题从长远来看将会付出巨大的代价,直言美国应该宣称其不会“支持一次反发展的会议”。

    尼克松政府向人类环境大会推广其生态主义的环保理念和应对举措,是通过向筹备委员会提供具有建设性的议题来实现的。具体而言,是将美国国内环境立法推广到国际环境治理中。如环境质量委员会在1970年年中提出立法治理海洋废弃物倾倒后,①尼克松即向国会表示,为了有效地治理海洋环境污染,美國需加强国际合作。因此在1971年秋天,在伦敦的海洋废弃物倾倒法案讨论时,美国代表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方案,推动了这一议程被纳入人类环境大会的议项中。②同样,在美国国内禁止捕鲸行动之后,1970年6月伦敦的国际捕鲸委员会例行会议上,美国代表呼吁在全球范围内暂停商业捕鲸十年,并将这一议题纳入人类环境大会议项中。这一模式是基于对美国国内环境政策的关注,经由国内环境立法推向国际环境合作,所以内源性因素起主要作用。这一做法的优点在于,尼克松政府向大会筹备组提出了一系列富有创见性的议项及应对举措,促进了人类环境大会成为一次全面且深入的会议。但是,对于那些美国国内民众并不关注的环境议题,尤其是涉及第三世界国家环境治理的援助问题,尼克松政府的积极性则大为削弱。

    除此之外,倡导设立国际性环保基金和环境机构以推动全球范围内的环境保护,是尼克松政府参加本次人类环境大会的又一主要目标。1972年3月,即第四次筹备会议前夕,尼克松向国会提交了年度环境咨文,咨文明确提出设立环境基金以支持人类环境大会环境治理的主张,从1974财年起,美国政府将给予新基金三年的实质性支持。根据规划,这项基金可以用于资助环境事务研究,促进诸如现代社会挑战委员会(CCMS)各项目的开展,并接受联合国会员的捐助。③1972年3月,在第四次筹备会议中,麦克唐纳德倡议组建一个国际性的环境机构,机构内设行政理事会和秘书处来管理新设立的环境基金。根据这两份倡议安排,新的环保基金和机构设立后,美国将在其中扮演重要的领导角色。

    在数轮磋商之后,1971年12月20日,联合国第26届大会通过2849、2850号决议,核准了人类环境大会正式会议的临时议程和议事规则草案,三个重要文件《人类环境宣言》(A/CONF.48/4),《人类环境行动计划》(A/CONF.48/5)和《关于机构和资金安排的草案》(A/CONF.48/11)也初步形成并分发给与会国家代表团。④

    总的来说,三份文件吸收了尼克松政府生态主义环保理念的内容,并采纳了其关于国际环境基金和环境机构的建议;同时应发展中国家要求,指出环境政策应避免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前途、国际贸易地位、国际发展协助和技术的让授产生不利影响。南北方国家之间的博弈,亦开始转入正式会议阶段。

    二、尼克松政府推广发展新理念的努力及困境

    1972年6月6日,人类环境大会在斯德哥尔摩开幕后,如何解决与广大发展中国家在环保与发展问题上的理念分歧,是特雷恩领衔的美国代表团面临的一大难题,这一问题既关乎尼克松政府人类环境大会政策的成效,也为环境治理的国际合作之路指明了努力方向。

    (一)生态主义环保理念与磋商对策

    正式会议上,发展中国家首先申明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并存的立场,着重从价值观层面强调发达国家无权将影响增长和发展的标准强加给它们。在6月6日到12日的大会开幕和辩论期间,发展中国家将焦点置于阐明发展与环保的关系,其核心指向以下两点:首先,强调人类环境中充斥贫穷、营养不良、文盲和困苦等现象,指出解决上述问题是发展中国家的当务之急。其次,发展中国家一致认为“关怀发展”与“关怀环境”是不冲突的,支持环境的行动不应该是减缓发展的借口;发展援助必须大量增加,但需充分考虑环境的因素。⑤具体而言,发展中国家抨击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自然资源的开采,①巴西、阿根廷、印度等国坚持要求工业化国家应当为遭受环境影响的发展中国家提供补偿。②印度总理英迪拉·甘地(Indira Gandhi)认为,发达国家虽主张应用科学和技术解决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但并没有从长远视角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利益,问题的核心在于价值观的错误。③这表明发展中国家将交锋的焦点推向了自主发展权的维护上。

    面对发展中国家的指责,特雷恩领衔的美国代表团一方面坚持将政治和环境问题分开,指出政治问题不属于此次会议讨论的范畴,另一方面极力推广其生态主义的环保政策。会议期间,布什不断强调“我们正在形成一种新的生态发展新科学”,该理念旨在将经济和生态的价值连接起来,而无需在贫困和污染的诅咒下发展经济。布什申明尼克松政府污染控制的决心,在论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之时,提出:在世界范围内,我们必须帮助发展中国家获取其所需的世界经济增长的福利,同时处理好对我们日常生活支持体系构成不可逆威胁的活动,因此我们需要展开新的研究、新的全球管理系统,和应对污染的国际控制系统。④

    虽然布什等人竭力宣传生态主义的发展理念,但是在草案文本具体条款磋商中,特雷恩等人则谨慎应对可能承担的对外援助条款。如对于《人类环境宣言》草案第12条:“一切国家的环境政策,都应增进发展中国家现在和将来的发展潜能……各国和国际组织都应采取适当步骤,就如何处理环境保护举措可能引起的国家和国际经济后果的问题达成协议”,特雷恩坚持“不认为这一原则,或宣言中的任何内容需要美国改变其的援助政策,或增加对外援助份额”。⑤这表明,美国代表团并不愿意承担可能的援助负担。

    客观而言,美国代表团向广大发展中国家推广其生态主义的环保理念并没有得到发展中国家的响应。美国代表团在会议中只接受关于保护和改善的一般性声明和协定,以及不会要求美国政府进一步承担财政负担的动议,对大会所倡议的环境基金也只是予以口头上的承诺。会议期间,尼克松、基辛格指示代表团仅支持会议讨论达成限于环境保护初衷的动议,并且只能是那些切合美国发展新理念的条款,而对于发展中国家提出增加发展援助的诉求时,不做任何回应。⑥这构成了美国代表团在会议期间的基本立场,这一立场使会议关于行动计划和机构资金的相关安排充满了模糊性和不确定性。⑦

    (二)发展新理念的推广成效与困境

    在南北方国家的共同努力下,会议对《人类环境宣言》草案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以反映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最终达成了三项重要成果,即《人类环境宣言》(Declaration of the 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the Human Environment)、《人类环境行动计划》(Action Plan for the Human Environment)以及《关于机构和资金安排的决议》(Resolution on Institutional and Financial Arrangements)。需要注意的是,其中后两项是尼克松政府中特雷恩和麦克唐的动议。

    在《人类环境宣言》中,以美国为代表的工业化国家强调的生态主义立场与发展中国家坚持的发展优先原则之间妥协的痕迹是非常明显的。宣言一面承认发达与发展中国家环境问题成因的差异性,要求工业化国家帮助发展中国家缩小南北之间的经济差距,同时强调发展中国家在致力发展的同时,应牢记其保护、改善环境的目标。关于环境保护的国际责任方面,主要国家采取了谨慎立场,最初由加拿大提出的“当一国相信或有理由相信其管辖范围以外地区的环境面临重大风险时,相关国家应提供其管辖范围内或控制下的有关环境活动信息”的义务性条款,因阿根廷和巴西的反对而未被宣言文本采纳。①可见,宣言综合了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不同主张,并将义务性和强制性的条款排除出文本。

    《人类环境行动计划》旨在为联合國主导下的环境保护行动提供指导,包括人类居住环境质量规划和管理、自然资源环境管理和环境教育等。计划进一步强调人类面临的环境恶化的普遍性,以及需要国际合作以保护环境的紧迫性,呼吁各国政府协同国际组织采取措施控制污染排放,改善城市和其他人类居住区的生活条件。如果说《人类环境宣言》强调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各国在环境保护、经济发展中的权利,那么《人类环境行动计划》则为落实宣言中所确立的国际环境合作提供了可操作的指导性意见。

    在美国代表团的极力推动下,《关于机构和资金安排的决议》吸纳了特雷恩和麦克唐纳德创设环境基金和环境机构的动议。这一决议要求联合国大会采取行动,建立环境规划执行理事会、环境秘书处、环境协调理事会以及国际环境基金。在人类环境大会召开之后的两年里,赫托负责美国对联合国环境署的资金事项。在赫托等人的游说下,美国环境保护署国际事务办公室成功争取到了国会的第一笔资金支持,只是国会将其提议的1亿美元削减为4千万美元,第一年只承诺拨款1千万美元。到1974年,日本和联邦德国的资金贡献已经超过了美国。②由于发展中国家拒绝将维也纳作为新的国际环境机构驻地,大会委员会为争取发展中国家的支持,最终投票选择肯尼亚首都内罗毕作为联合国环境开发署驻地,这也是第一个设在南半球的联合国专门机构。③

    总体来说,特雷恩领衔的美国代表团完成了尼克松和基辛格的主要目标,即建立国际环境机构、设立环境基金。同时却拒绝了大部分发展中国家的援助要求。联合国环境开发署成立后,发起了一系列生态调查主题项目,如疾病传染、沙漠化、人口增长等,成为一个全球环境科学家和积极分子的活动平台。虽然尼克松政府在筹备会议期间力邀中国参会,但特雷恩眼里中国代表团扮演了麻烦制造者的角色,中国利用会议强化与第三世界国家的联系,强化其在第三世界国家乃至联合国中的话语权。④同时,南北方之间的理念分歧,使特雷恩认为,第三世界如巴西、印度等国以人类环境大会为平台参与到全球环境事务磋商中,使未来全球环境事务中的南北分歧鸿沟弥合起来愈加困难。在1972年之后全球环境问题的历次磋商中,这一问题确实成为全球环境事务合作的最大难题。

    三、尼克松政府推广发展新理念的动因及启示

    人类环境大会是美国政府首次参与联合国框架下的全球环境治理磋商。从筹备过程中南北国家分歧的产生和交锋来看,尼克松政府的立场在北方工业化国家参与国际环境治理中具有普遍性。尼克松政府在会议中积极推广其发展理念却难言成功,可持续发展的概念雏形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在国际社会逐渐形成,并于20世纪90年代被普遍接受,这对于我们重新审视尼克松政府环境外交的动因和启示具有重要意义。

    (一)尼克松政府在人类环境大会上提出并推广生态主义的发展理念,并拒绝承担对发展中国家的环保与发展援助,源于尼克松-基辛格对国际秩序的无序性的认知,以及1972年美国国内经济发展面临的严峻形势。

    1969年尼克松就任之后,其对外政策的调整方向是尽可能避免介入对第三世界国家事务可能的干预中,其缘由正如文安立(Odd Arne Westad)所言,美國从越南战场脱身过程改变了尼克松对发展中国家的看法,将之视为国际体系中无序的源点。⑤尼克松担心发展援助将会使美国进一步卷入第三世界的动乱中:“我担心我们的援助项目,尤其是海外项目将会使我们深深卷入发展中国家国内政治进程中。”①为此,尼克松政府倡导利用投资和多边开发银行来促进资本流通,而非此前美国政府所惯用的直接政府注资。②在人类环境大会宣言中,原则十七提及:“必须委托适当的国家机关对国家的环境资源进行规划、管理或监督,以期提高环境质量。”人类环境大会的筹备和召开过程中,国际性环境合作机构——联合国环境保护署的建立表明,多边性的国际组织成为尼克松政府推进国际合作的主要机构。

    另一方面,尼克松政府推广生态主义环保理念所依赖的资金,受制于美国国内经济发展状况,尤其是国会对涉外援助项目的立场。随着美国经济状况在20世纪70年代的持续滞涨,美国公众对国际环境合作的资金支持度也开始下降。③1971年国会管理和预算办公室的乔治·舒尔茨(George Shultz)在年度经济政策建议中,提出削减对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资金额,而且这一提议最终获得了尼克松的批准。在美国经济陷入严重滞涨的1973年,尼克松为兑现1972年竞选承诺削减联邦支出,精简了1969年创设的部分环境机构。④同时,他还削减了国际开发署的资金援助规模,以向国会表示其减少联邦海外支出项的决心和意愿。⑤此后,尼克松政府出于人道主义的原因,公开表示愿意积极参与发展援助项目,但转而强调私人企业和多边组织,包括世界银行在国际环境事务合作中的作用。⑥从以不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发展理念提出,到环境保护“有限义务”的政策立场确立,环境与政治在尼克松政府中以这样的方式弥合起来。

    (二)尼克松政府主动参与人类环境大会筹备,从理念层面来看是向与会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推广其生态主义发展新理念的一次尝试。

    发展中国家在联合国框架下表达自身对发展与环保关系的理念,基本围绕着如下的关注点——发展援助数量、工业发展与生态退化、不发达国家与发达国家在国际组织中的影响力等。因此,以印度和巴西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共同认为:污染是“富人”的问题,发达国家应该承担环境保护的财政负担。对于污染的归因,发展中国家坚持认为源自发达国家的工业化进程,并且绝大部分是出现在发达国家,任何关于污染和环境退化的限制都会影响发展中国家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发展能力。⑦毫无疑问,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国家担心节约利用不可更新的自然资源等保护环境的要求,会妨碍他们为发展和贫困作斗争的努力。因此,发展中国家强烈反对任何约束,并坚持如果富裕世界想要他们为保护环境而实行某些限制,它们必须提供额外的财政援助。可见,发展中国家的领导人是从经济发展和全球力量关系的角度看待环境保护,其中国家经济主权和快速发展是发展中国家的关注焦点。

    对此,尼克松政府的主要回应是推广其生态主义的发展观,通过这一理念来为美国政府在人类环境大会上的立场背书,而并不愿意为发展中国家提供经济补偿或增加发展援助支出。尼克松、基辛格、特雷恩和赫托等决策者对发展中国家的理念输出和塑造,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美国决策者意识到这一问题是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之间所难以跨越的认知分歧,因此这种理念输入在20世纪70年代只能达成象征性的宣言。从长远来看,这种理念推广并非无意义,在《人类环境宣言》中,“保护和改善这一代和将来的世世代代的环境的庄严责任”(原则一和原则二),“在使用地球上不可再生的资源时,必须防范将来把它们耗尽的危险,并且必须确保整个人类能够分享从这样的使用中获得的好处”(原则五)等这些内容的出现,为20世纪80年代后对地球资源再生能力的关注,以及明晰当代人们所应该负有的代际责任、提出可持续发展观奠定了基础。

    (三)尼克松政府在人类环境大会上生态主义发展理念的推广过程,表明生态主义的发展新理念推广任重且道远。

    尽管尼克松政府以环境问题为切入点来赢得国内政治支持,并促成了与北约和苏联之间的环境合作,但人类环境大会筹备及正式会议暴露了南北方国家在环保问题上巨大的鸿沟,是其对外环境政策所无法弥合的分歧。20世纪下半叶,全球环境治理与主权国家权力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紧张开始逐渐常态化。正如国际关系学者斯德芬·克拉斯纳的研究表明,在整个20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初期,发展中国家寻求利用国际制度作为应对其贫困和脆弱的战略武器,这些国家经常利用国际组织,如联合国贸易及发展组织、联合国海洋法讨论等平台和机制,发起新的行为规则,寻找国际贸易模式,论证其对所需资源控制权的合法性。①人类环境大会正是这样一场会议,尼克松政府决策层在会议筹备期间对人类环境大会的积极热情,极力在全球范围内推动美国生态主义的环保理念、维护美国在国际环境事务领导权、积极参与联合国会议推动缓和进程努力,进而完成其所设定的美国对外战略调整。但广大南方发展中国家与以美国为代表的北方国家之间并不拥有同步的工业化程度,会议中财富分配、国际体系权力争夺和意识形态因素态弥漫于环境磋商中,在这一背景下尼克松和基辛格选择降低对全球环境保护的承诺。因此,人类环境大会中发展新理念的推广,为通过多边制度解决人类社会发展模式探索了方向,但如何在国际层面推动跨国环境合作切实进行的道路却依然任重道远。

    【作者简介】靳小勇,西安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近现代历史研究所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冷战国际关系史、环境外交。

    【责任编辑:王湉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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