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中国—中东欧国家人文交流与合作新格局

    王明国

    除了要处理好与美国、欧盟的关系外,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人文交流与合作还面临观念差异、地理遥远、语言障碍等不利因素。对此,双方应积极调整国家发展战略与制度设计,充分发挥友好城市的纽带作用,推动建立中国—中东欧国家人文交流与合作新格局。

    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合作是近年来中国外交领域蓬勃发展的新议题。其中,人文交流既是中国构建、强化自身特色鲜明的文化软实力的战略选择,也是中国对中东欧国家的一项长远战略。中东欧国家是新中国成立后与中国建交最早的一批国家,且很早就互派留学生并开展汉语教学。近年来,双方人文交流与合作得到了快速发展,李克强总理与中东欧国家领导人共同发表的《布加勒斯特纲要》和《贝尔格莱德纲要》均把人文交流作为重点领域进行详细规划并予以推进。2015年11月24—25日,在苏州举行的第四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进一步推进包括人文交流在内的中国—中东欧国家关系的全面发展。当前,双方人文交流与合作以文化交流、人员交流和思想交流为重点,涉及举办文化论坛、媒体互访、艺术节、旅游项目以及青年节等,开始出现“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交往模式。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于2016年3月28—30日对捷克进行了国事访问,进一步推动包括捷克在内的中国—中东欧国家人文交流进入新的发展时期。

    如何衡量与评估中国—中东欧国家人文外交的效果是人文交流的核心议题。人文外交效果评估具有一定的难度,一是人文外交效果评估的复杂性,涉及人文与经济等其他因素,不易区分到底是哪种因素作用的结果;二是人文外交关涉价值规范和理想信念,这些指标很难进行量化评估。一般而言,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人文交流成效既面临着中国、欧美、中东欧国家多方政治经济战略方面的挑战,也有具体的观念性和技术性交流手段方面的羁绊。

    人文交流的结构性影响因素

    中国—中东欧国家的政治经济关系以及欧盟、美国的反应是影响中国—中东欧国家人文交流与合作效果的结构性因素。近年来,中国与中东欧国家政治互信不断增强,在经贸往来、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合作不断深入。目前,中国是中东欧地区绝大部分国家在亚洲地区的最大贸易伙伴。中东欧地处欧洲心脏地带,是“一带一路”战略和互联互通的重要支点。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方已向中东欧国家提供了近30亿美元的基建优惠买方信贷。其中,塞尔维亚贝尔格莱德跨多瑙河大桥项目和塞尔维亚科斯托拉茨电站一期改造项目已经完工。此外,塞匈铁路、中欧陆海快线等项目也在积极建设中。

    尽管中国多次表示与中东欧国家发展政治、经贸关系是巩固整个中欧关系的重要一步,但还是引起了欧盟的警惕。欧盟担心中国采取针对欧盟不同成员的“分而治之”战略,排挤和分化欧盟在中东欧的政治影响力。此外,美国也对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予以高度关注。在乌克兰危机和美俄冲突的背景下,美国担心中国正在谋求中东欧的地缘政治影响力。与此同时,美国正逐步加强在中东欧军事的前沿部署。不过,无论是中国还是中东欧国家都没有削弱欧盟影响的内在动力,且都把发展与欧盟的关系置于更重要的位置。2014年3月30日,习近平主席首次访问欧盟总部,强调中欧共建友谊合作之桥。同时,中东欧国家把欧盟作为其主要的政治经济伙伴,优先发展与美欧的关系是中东欧国家的外交基础。由于欧盟对中东欧地区有着天然的政治影响力,其针对中国在该地区活动最终做出的任何政策回应,都可能极大影响中国—中东欧国家关系走向。

    中国—中东欧国家的人文交流与合作能够多大程度上改善双方存在的战略关系,同时缓和欧盟与美国的担忧,这是衡量中国—中东欧国家人文交流成效的关键性指标。一方面,欧盟与美国担心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的开展,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是信息不对称、不透明以及信息匮乏。在这方面,人文交流以直观的方式减少信息传递环节,避免可能出现的信息丢失、损毁和失真,有助于展示良好的国家形象,纠正西方国家的信息误判。另一方面,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关系互补性差、总体贸易规模有限,这些弊端和不足可以通过人文外交来弥补和改善,进而巩固双方的政治互信。

    人文交流的观念性影响因素

    文化传统的差异和价值观念的束缚是影响中国—中东欧国家人文交流的重要因素。一方面,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分属不同的文明,且中东欧国家内部文化差异性较大;另一方面,中国与中东欧国家意识形态和政治制度迥异。此外,中东欧国家的文化因素具有历史复杂性。波兰、捷克、匈牙利、克罗地亚和斯洛文尼亚等国家,一方面很早就受到基督教文明的影响,同时经历了文艺复兴的阶段;另一方面,这些中东欧国家在历史演进和地缘方面不可避免打下了俄罗斯文明的印记。简言之,文化归属感、价值观念方面的差异会影响人文交流的效果。

    中东欧国家对人文和文化外交的理解与中国存在着很大差异。中东欧国家认为,人文是以人为中心的价值与规范,而文化外交是一种谋取国家软权力的方式,这是从文化冲突和对立角度来看待人文交流。而中国传统文化中,人文是指人伦社会规律,即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纵横交织的关系。在中国传统人文精神中,“和而不同”、“和实生物”是一种处理人与人关系的文化选择,是中国古代人文精神的实质性特征,被后人提升到“和合哲学”与“和善文化”的高度。与西方文明的“二元对立”、“敌我对立”、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况和秩序混乱不同的是,天下情结、和而不同、人文关怀与和合哲学构成了中国当代人文精神的历史来源。

    当前,中国对中东欧国家人文外交有着自身的优势,对于中东欧国家而言,中国的吸引力尤其在于其展示的悠久文化及近几十年来取得的经济成就。中华文化的独特性为中国更主动地走向世界提供了难得机遇,也成为中国—中东欧国家人文交流能够持续升温的内在动力。

    人文交流的技术性影响因素

    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之间人文交流与合作还受到交通、语言等技术条件的限制。中东欧国家距离中国遥远,大多数国家超过7000公里。同时,中东欧国家自身交通基础设施等方面存在着复杂情况,再加上双方语言上的差异,这些都影响了双方社会和民间层面的对话与了解,对深化人文交流提出了挑战。

    为了加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之间的联系,克服距离隔阂,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战略和中东欧国家自身的发展构想,双方建立多个基础设施工作组,如中罗交通基础设施合作联合工作组和中匈塞交通基础设施合作联合工作组,推进和打造交通、物流和贸易通道。旅游是推动人文交流、增进民众了解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匈牙利等国认识到中国已成为最重要境外旅游国家,为此,中东欧国家制定合适的推广战略和营销策略吸引中国游客。2014年5月,中国—中东欧国家旅游促进机构和旅游企业联合会协调中心在布达佩斯设立,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在北京开办了旅游办事处,而中国开展了“百团千人游中东欧”活动,并将其常态化和制度化。此外,双方还设立孔子学院、密切出版交流、举办图书博览会等。同时,双方还在出版方面加强合作,如中国与阿尔巴尼亚已开始互译经典图书。

    进一步夯实中国—中东欧国家人文交流的建议

    人文交流功在当前,利在长远。为此,需要在评估现有人文交流成效的基础上,从中国—中东欧国家关系全面、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出发,积极作为,增强双方人文交流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切实提升人文交流的水平。

    一、以“文明伙伴关系”为目标,加强双方人文交流的战略规划

    中国对中东欧国家人文交流应该在平等相待、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原则下,以实现“文明伙伴关系”为总体目标。当前,在“一带一路”合作倡议和《中欧合作2020战略规划》的指导之下,中国和中东欧16个国家正在制定《中国—中东欧国家中期合作规划》。为了夯实双方友好合作的社会基础,《中国—中东欧国家中期合作规划》应该把人文交流作为其中的重要环节,予以推进。可以尝试在其框架下制定《中国—中东欧国家文化合作行动计划(2016—2020)》,注意把《中国—中东欧国家文化合作行动计划(2016—2020)》与中欧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对接,加强顶层设计,藉此推动中欧战略伙伴关系全面、均衡、可持续发展。可以说,如何有效开展人文交流政策协调和战略对接,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了双方人文交流与合作的实际效果。

    二、完善现有机制并打造新型人文机制,构建多方参与的机制格局

    中国与中东欧国家近年来通过构建多层次、多领域的机制平台,有力地推动了双方关系的跨越式发展。当前,双方人文交流需要充分利用好、发挥好现有机制的作用。比如,作为重要的跨区域政府间论坛,亚欧会议已包含中东欧12个国家,中国应推动人文交流成为亚欧高官会议、亚欧文化部长会议和亚欧人民论坛等场所的重要议事议程,加大亚欧基金对包括中东欧国家在内的各国人文交流的支持,加紧制定合作规划,支持多渠道、多层次的人文交流活动,培育包括中东欧国家在内的亚欧共同体意识。同时,借鉴其他领域的经验,尝试建立中国—中东欧国家文化部长会议机制。2011年6月,双方在匈牙利布达佩斯举办首次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论坛,并把这一部长级会议定期化、机制化。同时,中国—中东欧国家也于2015年6月16日在捷克布拉格启动了中国—中东欧国家卫生部长级会议。鉴于经贸、卫生领域的成功经验,可以考虑举办中国—中东欧国家文化部长会议,进一步加强中国—中东欧国家间人民之间的心灵沟通。

    三、适应“整体性与特殊性”的不同情况,妥善处理差异性需求

    中国—中东欧国家人文交流既要有将其作为整体的战略性布局,也要有具体国家的特殊性要求。中东欧国家曾经具有相似的历史经历,从这个方面看,中东欧16国具有一定的共性。不过,各国在经济发展水平、宗教文化和入盟进程方面差异很大,因而,又很难作为一个整体。总之,“16+1”平台并不代表中东欧国家形成一个集团,也不应该影响中东欧各国发展对华双边关系,这在人文交流中尤其需要重视。同时,中国—中东欧国家人文交流也要纳入中欧人文高级别对话机制的一般框架予以整体推进。当然,中东欧国家毕竟在历史传统、经济发展程度等方面与欧盟整体存在差异,人文交流过程中也要注意到中东欧国家不同于西欧国家的显著特征,探索建立具有自身特色的区域人文交流路径与机制。

    四、拓展地方合作,夯实双方人文交流中的民间基础

    在人文交流中,地方层面的交流可以更好地凝聚地域文化元素和文化符号,从而达到潜移默化、润物无声和理解包容的作用。因此,地方人文交流是促进中国—中东欧国家关系发展的重要动力,是中国推广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人文交流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时期中国对外人文交流主动进取、积极作为的客观要求。在地方交往中,浙江宁波市走在了前列,与中东欧16个国家的17个城市建立友好关系。此外,重庆、河北廊坊等城市也加强了与中东欧国家所在城市在经贸、交通运输等领域的合作。今后,应注重发挥上述城市在推动中国—中东欧国家人文交流与合作中的重要作用。(责任编辑:苏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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