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问题及解决策略
江腾龙
摘 要:近些年来,我国国企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不过其不是最终的目标。作为国民经济发展过程当中不可或缺的推动力量,国企混合所有制在改革的过程当中依然显现出诸多的问题与不足,有待进一步依法改进和处理,从而确保国企改革的效果。本文通过阐述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的价值,分析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同时据此提出了基于法制下的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存在问题的合理解决策略。该研究以分析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策略作为主要的目的,从而有效提升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水平。
关键词:国企 ?混改 ?改革管理
得益于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的影响,国内的经济体制得以不断改进,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针对其制度加以改革势在必行。 混合所有制成为国企的主要改革对象,经过此项举措,有利于提升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不过当前的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开展并不顺利,其中呈现出诸多方面的问题,影响到国企的可持续发展。鉴于此,深入探究与分析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与策略显得尤为必要,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的价值
一方面,国有企业通过对混合所有制的改革,可以实现对国企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形成针对国有资产的有效监管体系。处于新常态经济环境下,尽管国企始终致力于改革,不过在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依然存在着诸多的难题,经过反复实践与分析,深入改革后,可以制定出相应的市场化决策制度,旨在使国企的运营效率获得进一步提升,增强其市场竞争能力与抵御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开展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能夠达到政企分离的目的,产生一定的协同作用, 完成对相关资源的合理分配。鉴于国企拥有在资金、规模以及政策方面的巨大优势,所以借助交叉持股的方式,可以带给那些拥有一定发展优势的产业更多的红利。
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缺少科学性
笔者经过查阅大量的相关研究资料之后,发现目前在我国的很多国有企业当中,通常企业人员的晋升途径为其直属上级领导的任命,由此让国有企业实施混合所有制的改革过程当中,其中的很多国有企业领导难以任命到很高水平与素质的人员,与此同时,对于那些在工作岗位不够认真、负责以及难以胜任的员工,同样存在着难以及时进行解聘的缺陷和不足。一般来说,国有企业相应的产权结构均非常单一化,由此阻碍了具体的运作效率,对最终的效果产生了不良的影响,让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较小。尽管在部分国有企业当中,某些企业的大股东可以将自身的股份进行转让处理,不过实际上能够转让的股份部分同样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
(二)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市场化监督制度间的衔接不足
作为有效监管和考察国有企业资产的重要机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拥有较为完善的监督体系与相关的考核标准。然而以当前开展的监督管控情况而言,从前的监督管控制度尚未和经过混合所有制改革之后的市场化监督制度进行衔接,进而使得二者之间出现了一定的矛盾情况。比如:我国某省国资委对其国有控股企业提出了如下方面的规定:当投资数额超过了500万元之后,所有的国有控股企业均应该进行上报,等待审核批准,同时,所选用的中介机构应该处于相应的入围机构范围当中,而且需要通过有关的标准,如此,一方面使得企业的决策效率得以下降;另一方面,则影响到企业自身的相应决策机构权威的有效发挥,产生不良的影响。
三、基于法制下的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存在问题的合理解决策略
(一)注重对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改进和健全
针对当前我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存在的治理结构不科学的情况,能够通过对他国成功的案例与经验,从中获得借鉴和启发,比如:新加坡这个国家,并通过构建众多的国有资本投资企业,进而深入改进和健全那些由国有资本所授权的相应运营制度,进而达到良好的改革效果。与此同时,对于我国而言,应该将从前的国资委和国企中的二层经营方式进一步进行转化处理,形成系相应的三层经营方式,依然包含了国资委、国有资本投资企业以及相关的国有资本经营企业等。实际上,经过改变原有的经营方式,能够让国有企业的管控工作开展的更加顺利,整体的改革效率更高。当然,国有企业应该构建相应的职业经理人机制,借助该聘用制度,选用高水平的经理人,委派其参与到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的改革工作当中,确保国企改制的质量。除此之外,国有企业应该凸显出党员干部的模范功效,依靠相关的党支部组织,对企业的运营和发展形成有效地监管,使其满足我国国家相关政策的发展要求,增强对国有企业中普通员工的激励与鞭策作用。
(二)做好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与市场化监督制度间的有效衔接工作
为了做好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与市场化监督制度间的有效衔接工作,有关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应该进一步改进和健全经过混合所有制改革之后的国有企业相关的监督职责与模式等。具体来说,第一,系统监管经过混合所有制改革之后的国有企业,督促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完成相关企业管理机制的构建,不断改进法人治理结构,使得政企独立,权责独立,借助相关的监管机制,尽可能规避行政过度干预的情况,以有关法律当作重要的根据,实施合理的监督与管制,并且凸显出良好的协调与服务作用,让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实现自主运营。第二,构建多样化的相应利益共同体,针对所有者与运营人员间的利益进行协调和管控,处理好激励与管制间的关系。第三,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及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热情,使得不同的投资方间的相应利益获得均衡配置,以实现共赢的局面。
四、结束语
从以上的阐述和分析当中,不难看出,深入探究与分析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与策略显得尤为必要,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和实践价值。本文通过阐述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的价值,分析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同时据此提出了基于法制下的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存在问题的合理解决策略:注重对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改进和健全、做好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与市场化监督制度间的有效衔接工作。希望此次研究的内容和结果,可以获得有关国企中管理人员的关注与重视,并且从中得到相应的启发和帮助,进而推进我国国企混合所有制的改革进程,促使我国国有企业的不断的发展与进步。
参考文献:
[1]吴越.国企“混改”中的问题与法治追问[J].政法论坛,2017,33(23):126-137.
[2]陈利华.国企混改过程中的关键问题与应对策略[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8,336(29):24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