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公众教育视域下“馆校合作”初探
刘迪 徐欣云
摘要:“馆校合作”是档案馆与学校两个主体内在需求驱动形成的新型教育模式。其教育形态主要有在馆教育、在校教育、在线教育三种类型。档案馆与学校在教育合作中体现出互补、融合与促进的关系,呈现出教育目标素质化、教育形式主题化、教育属性准正规化等特征。
关键词:档案馆公众教育馆校合作教育资源教育方式
档案作为有价值的直接历史记录,其开放与利用对社会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档案馆的公共性与文化性在其由“国家模式”蜕变为“社会模式”的今天愈发彰显[1],基于档案资源的公众教育作为档案馆联系社会公众的有效方式,逐步在档案机构内固化为一种常规功能。然而,档案馆公众教育相关理论的欠缺,导致实践中困难重重。档案馆公众教育领域亟待引入一种有效的教育模式。“馆校合作”的探讨便在此背景下展开。
公众教育视域下的“馆校合作”是档案馆与学校为实现共同目的,彼此补充、相互配合的教学协作活动,既有助于拓展学校的教育资源与空间,也有助于强化档案馆的社会教育功能,最终实现优化教育效果的目的。目前,档案学领域还未有关于“馆校合作”的系统研究,本文拟就此做初步探讨,冀能抛砖引玉。
一、“馆校合作”的内在动因及合作中的馆校关系
(一)“馆校合作”的内在动因
“馆校合作”是档案馆与学校两个主体内在需求驱动下形成的新型教育模式。
其一,“馆校合作”是档案馆公众教育深化的内在需求。档案事业的“社会模式”转变使公众需求日益被关注,档案资源的合理共享与公共服务成为趋势,教育在其中被構建为一种联系公众与档案资源的重要方式。《国家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规范》的颁布明确了档案馆的教育功能,并为公众教育的实施提供了制度层面的保障。其实,因档案资源的广泛性和丰富性,档案馆公众教育的内容已超越爱国主义这一方面。然而,档案馆因缺少必要的教育理念与方法,其公众教育形态普遍停留在开展偶然性的展览与教育活动层面,教育的广度与深度均十分有限,以“馆校合作”为代表的科学、可行、有效的公众教育模式亟待探索,以大幅提升档案馆公众教育水平。
其二,“馆校合作”是学校素质与实践教育的内在需求。教育作为一个复杂而开放的系统,不应局限于学校的范围,而应广泛寻求相关社会教育资源,并对其进行整合与利用。在教育管理宏观层面,相关部门已着手利用政策引导学校重视各类场馆资源,早在2001年教育部印发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中便已提出积极开发并合理利用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进行教学;2011年教育部在《关于联合相关部委利用社会资源开展中小学社会实践的通知》中明确提出要克服教育教学实践环节与可利用社会资源衔接中的障碍,联合各方力量,建立开展社会实践的工作机制。学校与公共文化机构的教育合作已然成为一种趋势,档案馆因其蕴藏丰富的教育资源成为学校合作的重要对象。
(二)档案馆与学校在“馆校合作”中的关系
合作意味着不同主体为达到共同目的而进行的协作。在协作过程中主体间必然产生一定的关系。在“馆校合作”中,档案馆与学校的关系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互补关系。“馆校合作”的发生缘于两个主体因各自的教育局限而不得不向外寻求资源予以补充、完善,从而促进教育目标的实现与教育质量的提升。档案馆为学校提供了以档案为核心的特殊教育资源,以档案馆为主的特定学习情境,以及在这一情境下展开探究式、发现式学习的可能;学校则为档案馆提供了有组织的、稳定的教育对象以及必要的知识储备。
第二,融合关系。“馆校合作”并非档案馆与学校教育的简单叠加,亦非出自各方意愿而进行设计的单边教育活动,而是在“生本”观念下两个主体高度融合所产生出的一种新的教育形态,即以学生的兴趣、知识、需求、经验及能力为前提,深度整合馆校两方优势资源,综合开发的符合两个教育主体共同教育目标的教育活动或课程。这种活动或课程既是学校教育的拓展与延伸,又是档案馆公众教育的深化。
第三,促进关系。合作长期维系必然建立在“互利互惠”原则之上,即双方均在合作中获得一定收益。馆校合作中双方收益主要以机构间相互促进的形态予以显现。档案馆将学校教学拓展到课堂乃至学校之外,促进了学校课外教育与实践制度的完善;学校则带给档案馆可资借鉴的成熟教育经验与手段,从而实现档案公众教育水平的快速提升。
二、“馆校合作”的资源、特征与形式
(一)“馆校合作”中档案馆的教育资源
教育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其中涉及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资源、教育形式等多项要素。“馆校合作”具有明确的教育者——档案馆与学校、明确的受教育者——在校学生,而教育资源与教育形式两个方面仍需探讨。本研究认为,“馆校合作”中档案馆的教育资源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馆藏档案资源。馆藏档案资源因其自身独具的原始性、真实性、丰富性与实物性构成“馆校合作”教育活动开展的立足点。作为历史记录的档案,贯通古今,涉及广泛的社会领域,其间蕴藏着丰富的知识与信息,为教育活动的开发提供坚实的资源基础。档案的真实性与原始性具有还原历史原貌、呈现历史细节的作用,能使学生获得超越课堂的真切感与直观感。
其二,档案馆场馆资源。档案馆场馆既是“馆校合作”发生的场所,也是一种特殊的教育资源。档案馆的部分硬件资源可在馆校合作中进行教育开发与利用,同时,它能够营造出学校常规环境所无法提供的教育情境,使学生身在其中获得真实而深刻的体验。档案馆场馆既是教育资源的组成部分,也具有强化“馆校合作”教育效果的作用。
其三,档案馆展览资源。档案展览在现代档案馆中备受重视,作为窗口,有效地联系着社会公众。档案展览是通过策展活动实现的一种档案知识视觉化,具有直观教育的作用,同时它也是其他公众教育形式的基础,在档案展览基础上拓展出的教育活动会超越单纯展览参观所形成的教育深度。
(二)档案馆公众教育视域下“馆校合作”的教育特征
第一,教育目标素质化。“馆校合作”不应仅满足于对学生课堂知识的扩展与补充,而应凭借合作形成的教育优势,将教育目标定位于跨学科内容整合基础上的学生综合素养提升,在利用档案资源及档案馆场馆来丰富学生知识与体验的同时,激发其好奇心与求知欲,通过探索式学习使其掌握解决问题的方法,在解决问题过程中树立其科学态度。
第二,教育形式主题化。不同于学校教育的学科分化与大周期性,“馆校合作”教育趋向学科的综合与小周期,主题化的教育形式应运而生。主题化的教育是以主题或专题的形式将档案与学校教育资源有机地组织起来,围绕主题结合档案馆情境及实际工作构建涵盖多任务模块的教育活动。
第三,教育属性准正规化。“馆校合作”教育既无学校教育的强制性,也不同于一般场馆教育的随意性,而是以一定的制度与组织为保障,通过更多元化的形式,将档案资源有效地贯彻到教育实践中来,形成较为系统而科学的教育活动。因而,此种教育形态处于“学校教学活动”与“社会活動”的“中间地带”,兼具正规教育与非正规教育的特点,可以说是一种准正规化的教育。
(三)“馆校合作”的教育形式
“馆校合作”教育是一种以学生综合素质提升为目标,充分利用馆校资源,高度融合两个主体教育特征的多种教育形式的集合。依据教育开展的空间,“馆校合作”可大致分为在馆教育、在校教育、在线教育三种类型,详见表1。
三、“馆校合作”长效化发展的保障
(一)提升认识
“馆校合作”的长期稳定发展在根本上依赖于教育合作主体对这一教育形态的深刻认识与深度认同,由此才能不断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充分吸收先进的教育理念与方法,推进合作教育实践的深化,使“合作”不再是缺乏系统性的配合,也使教育活动摆脱缺乏逻辑性和整体性设计所形成的内容拼盘化与实施机械化。
(二)政策引导与资金投入
“馆校合作”这一创新型教育形态的发展必然需要政策的支持。国内虽已出台相关文件,但政策体系仍需完善。同时,档案馆与学校的合作应形成制度,通过签约等方式保证合作的常态化与制度化,并应指定专人负责此项活动的统筹安排与考核评估。此外,稳定的资金投入也是教育活动能够顺利而持续进行的保障,国家或地方政府应通过财政拨款等方式为馆校合作提供直接或间接的资金支持。
(三)师资培训
师资是推动“馆校合作”教育开展的直接力量。而在两个机构合作中,各方师资均对于对方资源的特征与利用情况缺乏科学而系统的认识,因而师资培训十分必要。对于学校教师的培训可在档案馆内进行,以便随时利用现场资源,使教师了解档案馆的基本资源情况,掌握以档案馆资源为中心的特殊教学方式,使其具备策划与执行教育方案的能力。
(四)教育设计的规范化
教育活动设计具有蓝图性质,随意的活动设计对教育效果具有消极影响,因而规范的教学设计对教育活动的顺利展开具有关键作用,同时也是“馆校合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规范化的教育活动设计是将“馆校合作”的最终目标以标准化行动预案的形式予以呈现的过程,其中包含内容的合理设计与方法的科学选择两个方面。内容上,它应适当贴近学校的课程标准,以保证学习过程的顺利展开。方法上,它应利用寓研究性于教育过程的模式,并尝试以半开放式的教育活动形态,激发学生的想象力与创新力。
*基金项目:本文为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古村落档案‘泛化现象及管理路径研究”(编号:15BTQ072)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张斌,徐拥军.档案事业:从“国家模式”到“社会模式”[J].中国档案,2008(9):8-10.
作者单位:江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