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外无理,人民即天理
杨彩霞 李伏明
[提 要]王阳明龙场悟道后任庐陵知县,首次把其心学思想付诸政治。秉承心外无理、知行合一的信念,王阳明亲民爱民,不计个人得失,勇于担当,赢得广泛尊敬和爱戴,进而把各种制度和规范真正植入人心,取得了不俗的治绩。王阳明治理庐陵的成功实践具有巨大的现代价值。
[关键词]王阳明;庐陵;心外无理;亲民爱民;现代价值
[作者简介]杨彩霞(1973—),女,吉安市青原区委常委、宣传部长;李伏明(1967—),男,井冈山大学历史系主任,博士,庐陵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研究方向为中国经济史、中国思想文化史。(江西吉安 343000)
一、走进庐陵,励精图治
正德五年(1510年)三月,一代宗师王阳明来到从贵州龙场来到吉安,担任吉安府庐陵知县(府治和县治同在吉安城),这是王阳明龙场悟道后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担任地方行政主官,庐陵也因此成为王阳明将自己的心学思想首次付诸实践的地方。
通过龙场悟道,王阳明坚信:人其实只是生活在自己的意义世界之中,“心外无理”,“知”和“行”本质上是一回事。人心坏了,一切都没有意义。只要坚持初心,即便有千难万险,一样可以实现理想,成就伟大。王阳明信心满满地来到庐陵。他坚信,只要“为政以德”“以开导人心为本”,亲民爱民,就一定可以把庐陵治理好,进而获得民众的衷心拥护。
庐陵虽然是著名的文章节义之邦,但民风好讼,民众动辄打官司。王阳明到任庐陵知县之前即对此略有了解,但他没有预料到其严重程度——这是王阳明到任后遇到的一个严峻挑战。他刚一到任,便有一大群百姓在衙门前大呼冤屈。他立即发布告示,让人们具状起诉,他将秉公办理。令王阳明哭笑不得的是,他竟然一下收到近千份诉状,绝大多数是一些鸡毛蒜皮之事,很多明显属凭空指控。
民风好讼,不仅严重浪费国家的行政资源,也浪费社会和经济资源,更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也与儒家的“无讼”社会理想背道而驰。王阳明下决心改变这一不良社会风气。在进行深入调查研究之后,王阳明发布了到任庐陵知县后的第一份告谕。王阳明说,庐陵作为文章节义之邦,而民风好讼,是一件非常可耻的事。今后如果不是万不得已,不得发起诉讼,而且诉状应当简明扼要,“但诉一事,不得牵连,不得过两行,每行不得过三十字。”否则将予以惩处。他呼吁“县中父老谨厚知礼法者,其以吾言归告子弟,务在息争兴让。”王阳明还告诫人们,动辄兴起词讼,必然造成严重后果,“破败其家,遗祸于其子孙”,大家应当互敬互爱,守望相助,把“以良善称于乡族,为人之所敬爱”作为生活目标。
王阳明的这一告谕入情入理,但要使一个争讼成风的地区改变积习,还必须有一套能够使人信服的管理措施。王阳明雷厉风行,很快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首先,王阳明恢复了明太祖朱元璋创设的“申明亭”和“旌善亭”制度。朱元璋下令各地建“申明亭”和“旌善亭”,凡当地有人违法乱纪,被官府定罪的,都应当在申明亭中张榜公布,以警戒他人,并防微杜渐;旌善亭中则是公布表彰各种好人好事,以树立榜样,劝民從善。明代中叶以后,庐陵的“申明亭”和“旌善亭”制度逐渐荒废。王阳明予以恢复,营造出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其次,针对当时庐陵偷盗事件不时发生的严峻社会治安状况,王阳明着手整顿和强化明初建立的里甲制度的治安功能,县城内十户为一甲,乡村则以村落为单位,里甲民众守望相助,一遇“贼盗”,则相互救援。里甲制度的整顿和强化,极大地改善了地方社会治安状况。
第三是颁行乡约。乡约是宋代以后兴起的基层社会自治的制度规范,是一些在地方上有声望的士绅在官府的支持下,依据国家法律制度,结合本区域的风俗习惯而协商制定的条例制度,以协调和规范本区域内民众,尤其各家族宗族、各村落民众之间的关系,引导人们“夫乡邻之道,宜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庐陵地方有乡约传统,但明中叶以后日渐弛废。王阳明到任庐陵知县后,即与地方士绅共同研究制定颁行乡约,并发布告谕,要求全县民众严格遵守,成效显著。
通过王阳明的努力,庐陵士民逐步认识到好讼的危害,社会风气得到有效的改善,王阳明因此获得了地方士民的广泛信任。
二、心系民生,勇于担当
有效地重建制度规范只是王阳明成功治理庐陵的基础,真正使王阳明得到庐陵士民的尊敬和爱戴是以下亲民爱民的行动:
一是防火。王阳明到任当年,天气亢旱,火灾频发,民众损失惨重。王阳明一方面积极开展救火救灾,同时立即展开调查,探究消除火患之道。他发现,庐陵城的民居建筑结构和布局存在严重问题,房屋主要是木质结构,且非常密集,一旦发生火灾,便火烧连营。经认真调查研究,王阳明决定进行城市改造:拓宽街道,加大房屋之间的距离,临巷居民建筑防火砖墙,同时,城中大量打井,作为消防水源。他为此深入民间,做了大量工作,既有入情入理的劝谕,也有对那些不可理喻者的严厉制裁。改造吉安城,泽被后世,影响深远。
二是赈灾救民。王阳明到任当年,天气亢旱,疫病流行,由于害怕传染,人们惟恐躲避不及,病人往往饿死病死而得不到及时处理,形成恶性循环。王阳明忧心如焚,他一方面大力组织送医送药下乡,动员各方面力量赈济灾民。同时发布告谕,教育民众父慈子孝,邻里之间相互扶持,守望相助,共度难关。
三是免除本地民众的不合理负担。王阳明到任后,发现地方政府尤其是江西镇守中官胡作非为,肆意加派,庐陵县的赋税负担因此增加了三倍多,民众不堪重负。尤其是葛纱问题,情况更为严重,庐陵本地并不产葛纱,官府却向民从征收采买银。王阳明对此极为不满。他立即向吉安府和江西布政使司提交报告,要求免除一切不合理的负担。
报告尚未得到批复,即有一伙民众前来县衙请愿,请求王阳明为他们作主,减少加派。王阳明毫不犹豫,立即表示,他一定会要求上司蠲免全部的不合理负担!
请愿民众对王阳明感激不尽,而接到报告的江西布政使和吉安知府也对王阳明历经磨难却依然不计个人得失、一心为民的情怀非常钦佩,答应了王阳明的要求。江西镇守中官也觉得王阳明不好对付,便不予追究。庐陵县的加派银两因此一概蠲免,庐陵城乡一片欢腾,人们对王阳明感恩戴德。
就在王阳明就任庐陵知县六个月后,时局发生了突变,当年迫害打击王阳明的宦官刘瑾倒台,王阳明获得平反和升迁的机会。他随即前往北京。临行之前,王阳明还发布了情真意切的告别书。
王阳明此后一路升迁。他再次来到庐陵,是七年以后的事——他奉命前往赣州,巡抚南赣汀漳等处途中路过吉安,此后多次来到吉安。
三、成就典范,价值恒久
王阳明担任庐陵知县只有短短的七个月,但这对他意义极其重大。庐陵县的成功实践,为王阳明以后成功地治理南赣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王阳明后来在南赣颁行“十家牌法”和《南赣乡约》正是基于治理庐陵的成功经验。更为重要的是,正是由于亲民爱民,王阳明获得了庐陵士民的广泛尊敬和爱戴,这为后来他以吉安为大本营平定宁王之乱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吉安的青原山成为江右王门学派的根据地、全国研究和传播其良知学的中心奠定了基础。
王阳明在庐陵县的成功实践不仅对王阳明本人意义重大,更具有巨大的现代价值。当代中国可以而且应当从中吸取智慧,更好地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王阳明任庐陵知县时间虽然很短,但他以民为本,亲民爱民,在整顿和重建制度的同时,把解决具体问题、纾解民生困难置于中心地位,他为此付出了巨大的努力。防火防盗、赈灾救民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改造城市,尤其是蠲免民众不合理负担更需要不计个人得失,勇于担当。王阳明获得了成功更赢得了庐陵士民的衷心拥护和爱戴。王阳明在庐陵县的成功实践告诉我們,地方治理,制度先行,正如王阳明所指出的那样,“心外无理”,“知行合一”,所有的制度规范只有入脑入心,落到实处,才有真正的价值和意义。而要使制度规范落到实处,不仅需要公告公示,宣传教育,更需要为政者视民意、民生为天理,心无旁骛,亲民爱民,不计个人得失,勇于担当。唯有如此,制度和规范才能真正地入脑入心,落到实处。心外无理,人民即天理,这依然是当代中国制度文明建设的重要指导。
[参考文献]
[1]王守仁.吴光等编校.王阳明全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
[2]束景南.王阳明年谱长编[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
[3]李伏明.江右王门学派研究[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17.
[责任编辑:熊文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