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现状及对策
贺德希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水上交通发展得到极大推动。由于水上交通运量大、价格低等特点,我国水上交通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如何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是每个地区海事部门都在思考的问题。
关键词:水上交通 完善制度 排查隐患
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现状
全国水上干线和重要港口、水道的公用航标约2000座,内河航标5000多座,建成沿海无线电、差分全球定位系统(RBN/DGPS)20个台站,为进出我国口岸的中外籍船舶提供了可靠的助航保障。但航标配置需进一步规范,视觉航标需要调整与完善,航标器材质量需要优化,航标器材设备的维修能力需要加强,航标应急反应能力有待提高。
内河航道11.9万KM通航里程中,1000T级以上和500T级以上航道分别占通航总里程的6.9696和11.5296,水深不足LM的航道高达5096,水运主航道中5396的航道未达到规划通航标准。
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已在沿海和长江下游港口建成交管系统14个,交管中心16个,雷达站43个,覆盖37%沿海主要港口和水域及3096的长江干线水域。但是交管系统的深度功能开发不足,干线水域的覆盖面仍显不足。水运通信已形成覆盖所有航行水域的全球性通通信网络,开放了电报、电话数据移动通信业务,可以利用海事卫星、中波、短波、甚高频等多种通信方式实行船岸通信,建成了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GMDSS)及18个海岸电台数字选择性呼叫(DSC)值班台。
全国水上安全监督巡航船艇1300多艘。专业救助打捞船舶170多艘,其中远洋救助拖轮53艘,最大功率达15300KW,2500KW全回转救助拖轮3艘,最大起吊能力2500T起重船6艘,其他辅助船舶100多艘。但是专业救助船舶远不能满足应急搜救的实际需要,特别是还没有专用救助飞机,也没有安全管理巡航飞机。
目前,虽然各级领导都非常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管理也确实得到明显加强,但现实工作中,安全培训、安全教育形式主义、走过场的现象仍然存在,少数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技能遇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能力跟不上,这是安全工作的本质问题。
对策
作为地方交通行业安全管理部门,海事部门应当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依法行使好地方交通行业安全管理职责。在具体工作中,要根据实际,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发展思路和发展要求,加强交通行业安全管理工作,针对管辖范围内的交通行业安全大事故,认真进行工作调研,认真制定本部门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等,认真组织安全管理干部对重点单位、要害部门进行督查,支持和督促企业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安全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因此抓安全工作必须采取强硬的手段、扎实的措施,有效地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防范安全事故必须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完善的责任落实制度
安全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灵魂。安全生产必须明确责任,落实责任。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涉及到各级政府和多个相关部门,以及水运企业单位和人员。因此必须在运输生产各环节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做到人人有责任、事事有责任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达到责权利统一,强化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完善一整套责任制考核办法,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纳入政府政绩,企业业绩的重要考核内容,作为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加强监督考核,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2、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政府和相关部门应把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向群众宣传水上交通安全法规及常识,采用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方式来大力弘扬水上交通安全文化,以此来全面提高群众的水上交通安全意识,从而营造出全社会关注和重视水上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我国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相关部门应建立水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水运企业也应建立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
3、建立完善水上交通安全保障机制
水上交通运输生产与安全基础条件、安全法律法规密切相关,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基础条件,健全完善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是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为各级政府、管理部门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地方交通行业安全管理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促进行业安全管理的健康发展,更应刻不容缓地、积极主动地用科学发展观研究新形势下安全生产面临的新情况,探索交通行业安全管理的新办法,努力走出一条能够确有成效地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新路子。
4、 深挖细排事故隐患
要在加大安全检查频率的同时,采取更有效的检查方式,变一般检查为专业检查、现场检查、动态检查和跟踪检查。通过细致入微的检查,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防止出现盲区死角和“灯下黑”。要坚持每月组织一次内部安全的自查、互查和随机抽查,切实推行一岗双责和当班职工对事故隐患“谁在岗,谁检查;谁发现,谁报告”的自查责任制,随时掌控安全状况的实情。
4.1增强预控、监控能力
要针对交通安全监管重点,突出抓好对安全危险点的预控监控,全面建立安全监控体系,对安全防范的关节点和控制点要明确监控等级、监控要求、监控措施和监控责任,落实专人实施监护,要继续发挥在安全监控中群防群治的主体作用,形成对事故隐患的多点监控和网络化监控。
4.2立足整改一着不让
对事故隐患要坚持检查、教育,处罚、纠正同时并举,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彻底地加以整改。隐患整改要实行按级督查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挂牌督办整改,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停产整改,整改措施要由专人制定、部门把关、领导审核,整改结束要组织验收,予以认可。要统一实行两级隐患整改签字制度。以此作为安全考核、再次督查和落实责任的依据。要加大隐患整改的投入,把钱花在刀刃上,决不能因小失大、养痈为患,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按照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安全管理创新安全工作要与时俱进。要特别重视对新形势下安全生产管理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分析,掌握交通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新特点和新规律,强化安全管理必须提升科技含量的意识,紧跟时代步伐,迅速从传统的经验型管理转变到依靠科学方法管理和采用先进的新方法、新途径。大力推进安全科技进步,全力提高安全管理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安全管理的水平。
5、要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综合管理机制
要进一步健全强有力的安全组织、安全制度和安全监督三大保障体系,使安全生产管理真正具有严密的组织、严格的制度和严实的监督。形成上下一条心、党政工团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交通安全管理多层次、网络化的局面。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把安全指标、安全责任分解到每一个层面、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职工。当前,交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普遍存在过于原则、不利执行的问题,要因事制宜、因岗制宜、因人制宜,对相关制度进行修改、充实和细化,使其更具包容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要制定教育、处罚、处理的事故责任追究制,并严格执行。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检查标准》,使安全检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根据客运企业、货运企业、水运企业、工程施工企业、客运站以及渡口、船闸码头等分门分类制定相应的规范的《安全检查表》。检查表应包括安全检查的内容、方法、结果、评价与意见,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要求等,经专家评审形成《安全检查标准》,明确检查人如果走过场检查不到位是失职,被检查人对检查出的问题不整改是渎职。同时,推行事故隐患举报有奖制度,鼓励职工为安全找疵点、查漏洞、堵缺口,通过标准化的安全检查消除不安全因素,真正做到预防在先,从而使交通远离影响大的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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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港航管理局吉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