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海石岛东南事故多发水域安全监管对策
黄坤山
摘 ?要:通过分析研究石岛以东及东南水域历年来的船舶交通事故,准确把握事故的规律性,更加科学、客观地评价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状况的风险因素,提出了加强监管对策,以期为事故预防预控开展有效监管提供有力支持。
关键词:通航环境 ?事故多发因素 ?安全监管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航经石岛以东及东南水域的船舶通航密度不断增加,导致商船与渔船碰撞事故不断,既造成了人身财产重大损失,又影响了海上主要航路的安全畅通,通航环境复杂和商渔船的安全问题已成为水上交通安全的一大隐患,如何做好船舶安全监管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
为全面掌握近年来石岛以东及东南水域安全现状,笔者先后走访了青岛、威海、石岛等地海事部门、航运单位及渔业公司开展实地调研座谈,通过分析研究石岛以东及东南水域历年来的船舶交通事故,准确把握事故的规律性,更加科学、客观地评价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状况的风险因素,并提出了加强监管对策,以期为事故预防预控开展有效监管提供有力支持。
通航环境和事故统计分析
1、通航环境分析
该水域内商渔船交汇密集,通航环境复杂。区域内有成山头-长江口、成山角-青岛、成山角-日照、石岛-青岛、石岛-日照、成山角-石岛等商船习惯航线11条,船舶流量大;有北方最大的渔场石岛渔场,渔业作业区16个;从成山角水域至青岛港方向的船舶交通流及成山角-长江口水域的船舶交通流与进出石岛港的船舶交通流形成了多个高密度交叉会遇区。
2、事故统计分析
以36°55′00″N为北界线,122°06′00″E为西界线,35°34′00″N为南界线,124°00′00″E为东界线,对2004年-2013年10年间46起事故进行分析。
按事故等级分析:十年间发生的事故主要以小事故为主,共21起,约占事故总数的46%;一般等级以上事故共6起,约占13%。重大事故(11起)、大事故(8起)的比例基本相当(各约占1/5)。
按季度分析:2004-2013年事故季度分布,第一季度24%,第二季度35%,第三季度22%,第四季度19%。
按月度分析:辖区事故多集中在3月、4月、5月及9月,这四个月的事故占到总数的56.5%。
按时间段分析:辖区事故多集中在20:00-24:00时间段,占到31%;其次是04:00-08:00时间段,占到23%;再次是00:00-04:00时间段,占到19%;夜间即20:00-08:00时间段事故占到了73%。
按事故类型分析:事故种类以船舶碰撞事故为主,占83%;自沉占7%。
事故位置分析:2004年至2013年,石岛以东及东南水域发生事故46起,该水域事故主要集中在成山头通航分道的南延伸线即成山头-长江口的船舶航路上,占总量的52%,成山头至青岛和石岛至青岛的占总量的20%。
按碰撞船舶类型分析:2004-2013年商、渔船碰撞事故占碰撞事故总起数的65%。
事故商船国籍分析:商船与渔船的碰撞事故中涉及到中国籍的船舶占到72%。
事故按气象海况分析:雾天发生的事故约占事故总数的61%;大风浪天发生的事故共约占事故总数的22%。
商渔船碰撞事故规律特点及事故多发因素分析
通过对十年间的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分析,基本可以得出石岛以东及东南水域水上交通事故规律特点,以及影响石岛以东及东南水域事故多发因素。
1、事故类型集中
一是碰撞事故多发。十年中,83%的事故为碰撞事故,而碰撞中又有65%为商船与渔船的碰撞事故。二是自沉事故均占较高比例,达到7%。因为商船习惯航路与传统渔船作业区重叠区域较大,商渔船交叉相遇多。加之这一海域又正好处于中国北方海区南北海上交通要道与船舶东出渤海湾驶往日、韩港口的习惯航路上,海上交通流密集,航线、航路交叉多、走向复杂。由于值班不到位,疏于了望等原因极易引发水上交通事故。
2、事故发生时间段集中
事故多集中在3月、4月、5月及9月,这四个月的事故占到总数的56.5%。每年3-5月份,该水域进入雾季,频发的海雾对船舶航行安全带来一定影响。每年进入秋季后,伏季休渔期结束,捕鱼作业渔船活动活跃,商渔船碰撞事故有所上升,加之季节交替时,也偶发雾情,故9月的船舶碰撞事故也较为突出。在具体事故中,夜间事故占到了73%,而夜间事故有多集中在2000-2400时间段,占到31%。从商渔船碰撞事故看,船员自身职业素质不高引起普遍存在的了望疏忽、未使用安全航速以及未及时采取合理有效的避让行动,同时对渔汛、渔区、渔船的作业规律了解不足、对渔船编队航行、群组作业及渔船的航行值班情况缺乏了解等是导致此类事故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
3、事故发生区域相对集中
该水域商船习惯航路与传统渔船作业区重叠区域较大,尤其是成山头通航分道的南延伸线即成山头-长江口的船舶航路与成山头至青岛和石岛至青岛航路,商船北上南下东出西进,交通流复杂,而该水域又是北方最大的渔场,每年有几十万艘次渔船作业,商渔船交叉相遇多,碰撞风险客观存在。其中,成山头-长江口的船舶航路上事故数量占到了总量的52%。
4、恶劣气象海况下事故多发
雾天最易发生事故,十年中,因雾等能见度不良天气影响而发生的事故可占事故总数的半数以上(61%);大风浪天气发生事故次之,占事故总数的二成(22%)。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恶劣气象中,几乎所有的商渔船碰撞事故均发生在大雾等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而单纯的大风天气并不是商渔船碰撞事故的高发期。恶劣的气象条件不仅易诱发水上交通事故,客观上也增加了海上搜救难度,一定程度地促成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从调研情况看,寒潮大风和浓雾等恶劣天气海况威胁船舶航行安全。
5、涉渔碰撞事故突出
该水域渔场常见捕捞作业方式有灯光围网、双拖、单拖、拖虾、帆张网、蟹笼、流网、海底串和小宗张网等,其中灯光围网、帆张网和小宗张网等三种捕捞作业方式对航经船舶影响很大。海上应急救生、通信、消防设备配备不足或失效,助航设备落后,不满足海上航行要求。部分渔船未配备有效的通讯设备,不能与商船建立有效联系。由于渔民素质较低、缺少必要的海上避碰知识,部分渔民未持有任何证书,有的甚至从未上过船,缺乏基本的航海常识。渔民捕捞季节出海作业持续时间长、劳动强度高,致使出现很多渔民利用渔船航行期间休息、不按规定正常值守等违规现象,导致航行过程中极易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十年来,渔船与商船的碰撞事故占碰撞事故总数的65 %,而商渔船碰撞事故导致12条渔船沉没,死亡失踪65人。
安全监管对策及措施
按照“主动作为,联合监管,防救结合”的方针,针对突出问题,山东海事部门将加强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动协作,采取针对性有效性监管措施,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1、加强预警预防
气象、海事、渔业、黄渤海区渔政管理局等部门对预警手段及预警效果进行评估,研究如何才能实现预警“覆盖性、有效性、及时性”。海洋渔业部门做好对渔业船舶的预警工作,利用“石岛海洋气象广播电台”播发海上风险预警信息,扩大海上风险预警信息对渔民的受众面。
2、统一海图标识
结合成山角以东水域船舶定线制批准实施,探讨商渔船航行海图统一规范,使商船、渔船互相了解对方的航法,增强自觉避让意识。
3、开展对渔民、商船船员培训教育
督促渔船主管部门加强渔民职业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完善培训教材,培训内容上增加“商船航行特点”、“商船号灯、号型识别”等内容。督促航海院校和相关培训机构及时调整船员教育、培训大纲,完善培训教材、将渔船作业方式、特点等渔业知识纳入船员培训工作,适当增加“渔船航行、作业特点”、“渔船号灯、号型识别”和“渔船避让注意事项”等内容。邀请熟悉渔业知识的人员在船员培训中讲授相关知识,如渔场分布、渔船航行习惯、渔船识别与避让方法等。
4、做好对流动渔船的安全监管
加强环黄、渤海渔业主管部门合作,做好对流动渔船的安全监管特别是异地作业的外省籍渔船,引入北斗卫星系统,掌握渔船实时动态,对过往商船及时提醒或以安全信息的形式定时进行播发,提醒商船注意渔船密集区,采取有效措施提前避让。
5、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海事、渔业、安监等地方职能部门的沟通合作,交流管理经验,形成良好监管合力;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加强与海洋渔业部门事故调查合作,及时向海洋渔业部门通报渔船与商船碰撞事故的调查结论,方便海洋渔业部门了解事故成因,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加强海事行政执法现场监管和动态管理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需要指出的,山东海事局历来高度重视商渔船碰撞防范工作,将继续大力倡导“平安是福”的理念,深入开展“平安海区”创建,持续开展商渔船碰撞警示教育活动,强化信息服务和预警预防工作,加快推动完善航路航法等治本之策,努力实现辖区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作者单位:山东海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