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社会阶层的构成、特征与政治参与
王建平
摘要新社会阶层是在社会结构变迁过程中伴随社会分化而产生的新社会力量。新社会阶层是一个政治概念,但它同时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新社会阶层具有同其他阶层不同的特点。正确认识这一阶层的社会特征,有利于我们在统战工作中以正确的理念和积极的行动,引导这一阶层合理、有序地进行政治参与,并将这一社会阶层纳入到和谐社会构建之中,
关键词社会结构;社会阶层;新社会阶层;统战工作
中图分类号C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426(2009)05-0059-03
改革开放以来的三十年,是经济稳定、持续发展的高速增长期,也是社会结构剧烈变迁的社会转型期。在市场经济推进、城市化进程加速、产业与职业结构变迁的不断冲击下,原来简单、固化的社会结构出现了越来越明显的松动与裂变。社会结构的变迁使我们正面对一个与以前大为不同的、更为复杂与多元的社会。这种变迁是在日渐加剧的社会分化与社会流动过程中实现的。在先后展开并不断深入的社会分化、社会流动中,在原先简单的社会阶层结构(即两个阶级、一个阶层:工人阶级、农民阶级、知识分子阶层)之外,已经形成并还在不断分化出更为复杂的新社会阶层。
新社会阶层就是在这种社会结构不断分化、社会阶层渐趋复杂的背景下提出的。新社会阶层的崛起和不断壮大,不仅意味着社会利益格局与社会建设力量的变迁,更重要的是,这种变迁对于我们未来的社会力量整合、社会组织与社会治理(尤其是统战工作)将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因此,正确认识新社会阶层的内涵、构成及其特征,对于我们发展壮大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建立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一、新社会阶层:一个政治概念的社会含义
对于目前中国的社会阶层结构与利益群体变迁,不同学科从理论上进行了不同视角的解读。但新社会阶层却不是首先由理论界学者提出的,不论是这一概论的提出还是具体界定,都是由政府相关部门在具体的社会实践中针对具体社会问题而制定相关政策时提出的。因此,新社会阶层首先是一个政治概念,但它又不仅仅是一个政治概念,而且具有更为丰富的社会内涵。
2001年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江泽民同志首次使用了“新的社会阶层”的提法,以此概括我国自上个世纪7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不同于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新的社会群体。这一思想在200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得到阐述,确认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广大人员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2006年7月份的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新阶层的概念得以更加明确。中共中央统战部发布的《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中,即有明确定义,并称“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统一战线工作新的着力点”,“要把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纳入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按照这份文件中的界定,新社会阶层包括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人员等六个方面的人员。这些人员由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组成,集中分布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
事实上,新社会阶层不但已经出现,而且已经初具规模,由于其独特的社会资源优势,这一阶层具有重要的地位。按照中央统战部《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中的界定,目前我国新的社会阶层从业人员约1.5亿人,掌握或管理着10万亿元左右的资本,使用着全国半数以上的技术专利,直接或间接地贡献着全国近1/3的税收。
对于新社会阶层的理解至少应该把握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新社会阶层首先是一个政治概念。这样,对于这一概念的理解与运用就不应该只局限于社会分层意义的社会资源分化上,而应该将其作为一支政治力量,在社会参与与社会整合中理解。其二,新社会阶层是在传统的社会体制与社会组织结构中生发出的体制外力量。在组织意义与层面上,这一阶层具有极为明显的时代特征。体制外的游离使得他们并不必然地成为原有社会参与的力量,如何将其纳入社会建设的队伍则是一个重要的现实问题。其三,由于身处原体制之外,这一阶层的社会参与和利益表达渠道不够,因而具有强烈的政治参与愿望。加之这一阶层占据的重要社会资源,也使得他们有能力进行积极有效的社会参与。将其纳入常规的社会参与机制便成为一个重要问题。新社会阶层是在社会治理与政策实践中产生的,因此它是一个特殊的面向社会政策的构成群体,具有直接的社会政策意义,是社会政策中值得重视的群体。其四,在目前的市场经济与传统计划经济并存的新二元社会结构中,这一阶层具有重要的社会指导价值,并可能成为我们理解社会力量组成的重要视角。
二、新社会阶层的社会特征
新社会阶层是一个伴随着改革进程中社会阶层分化而先后出现的阶层。尽管这一阶层涵盖了不同职业、不同生活方式、不同价值取向的诸多群体,但它们仍然有一些基本的共同特征,这是我们认识与理解这一阶层的重要方面。
1新社会阶层成员都从事高风险、高收入的职业。新阶层的共同之处就在于自主择业,自担风险。风险是对未来状态把握的某种不确定性。如果对未来能够完全预知,就没有风险;如果基本上能预知,就是低风险;如果很难预测和控制,就是高风险。新阶层承担了破产、失业的风险,没有与单位相联系的福利,理应并且确实也获得了高收入。据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总队2001年对10个省市抽取的12000户高收入家庭的调查,结果表明,城市高收入群体中,收入最高的是私营企业主,人均月收入15000元以上;职业股民的人均月收入是8500元左右,位列第二;社会中介服务人员的人均月收入为8096元,位列第三。收入前10名中的另外七种职业是导游、股份制企业负责人、三资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IT行业从业人员、个体经营者、工艺美术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等。目前,虽然在排列顺序和彼此收入上有新的变化,但这一群体的结构变化不大。
2新社会阶层成员拥有的经济资源与文化资源分配正逐渐趋于一致。现代社会中,受教育程度高低往往能够决定一个人的职业地位和社会地位,高学历者将拥有更多财富。据抽样调查显示,上海社会新阶层中,大学本科占37.1%,位居首位,其次是中专、高职占28.5%,普通高中、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分别只占8.8%、14.6%和1.9%。但进一步分析显示,律师和外商企业驻沪机构首席代表的文化程度最高,大学本科以上的分别为72.5%和60.5%,位居第一、二位。经济人和私营企业主文化程度较低,大学本科分别只占21.8%和
17.0%,而普通高中和中专的却分别达到33.4%和31.6%,位居第一、二位。私营企业主文化素质较低与最先进入市场的是传统体制中处于较低或边缘地位的人有关,据有关专家调查,1998年以前开业的私营企业主的文化程度,文盲和小学占14.7%,初中占37.1%,高中和中专占38.8%,大学及以上占9.5%。而随着20世纪90年代以来大批知识分子和干部纷纷“下海”,私营企业主的文化素质正在逐步提高。私营企业主阶层文化素质的提高,有利于提升其社会地位。目前,在人们眼中他们不再是一群为富不仁、投机取巧的暴发户形象,相当一部分人被认为是精明能干、勤奋上进的创业者。
3新社会阶层成员具有较大的流动性和可变性。改革开放以来,一部分社会成员从原来的阶层中游离出来,形成了新社会阶层。流动不仅使人们完成向新社会阶层转变的过程,也成为新社会阶层固有的基本品格。这种流动基本遵循着由经济落后地区向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流动、农村向城市流动、低层向高层流动的规律。而可变性则呈现出全方位变化的特点,这些变化主要有:阶层内部的体内循环(如职务的升迁等);各新阶层之间的身份置换(如受聘于人变为自办企业等);回归原所属的社会阶层(如回乡务农、下海上岸等)。由于市场经济规律的作用和人们择业观念的转变,许多人在不同的所有制、不同的行业、不同的地域之间流动频繁,人们的职业、身份经常变动。这些流动性和可变性是与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及现代化建设的要求相适应的。
4新社会阶层成员的自主自立、风险意识、流动意识、竞争意识、创新意识,给社会成员树立了榜样。新阶层成员脱胎于工人阶级、农民阶级,有许多是下岗工人,他们摒弃依赖心理,不怨天尤人,不自怨自艾,走向市场,自我创新,去寻求自己的利益和价值,走出一条艰辛的成才创业之路。一个人只有自己先站起来,别人再帮一把,不断努力,才能成功。新阶层成员的成功告诉我们,尽管我国现在还存在一些制度性限制和障碍,但一个人只要通过后天努力奋斗,只要有能力,就有改变其社会地位实现向上流动的机会和可能,就能达到自己的理想和目标,就能为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
三、在统战工作中规范和引导新社会阶层的政治参与
新的社会阶层的政治意识和政治参与是在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和政策调整的条件下形成的,如何引导新的社会阶层合法有效地表达其利益诉求,维护政治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是目前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从而优化政治生态、促进政治文明必须处理好的一个重大课题。
1教育和引导新社会阶层的政治参与。新社会阶层参与政治是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新社会阶层发展状况不同,他们的需求和思想也复杂多样,从而导致了他们的政治参与中存在诸多的问题。因此,要坚持党中央提出的“团结、帮助、教育、引导”的方针,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私营企业主阶层的思想政治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政治素质,引导其政治参与健康发展,是实现其政治参与有序化的一条重要途径。要不断解放思想,深化认识,扩大对推进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认同。目前,虽然新社会阶层参与政治已得到了党和政府的认可。在实践中也已有一定的发展,但是有些人仍然对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戒备心理。甚至有人担心新社会阶层的发展会对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和社会主义的发展形成威胁。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一是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出发,认识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必然性;二是从“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出发,认识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必要性;三是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发展的大背景出发,认识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受制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水平,要帮助他们提高政治素质和参政议政的能力。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向他们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引导他们认识自己的政治权利的同时,更要引导他们认识自己所应承担的义务,使他们认识到自己参政的目的不能仅限于实现个人的私利,更重要的是为了推动和实现国家、民族和人民的利益,从而提高他们政治参与的档次和水平。
2不断完善和开辟参政渠道。面对新社会阶层日益高涨的政治参与要求,我们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通过政治体制改革,进行体制内的调整和制度创新,建立和健全政治参与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吸纳新社会阶层的合理参与,将这股社会力量导人政治体系,使其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推动力量。
一是要不断加强和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是我国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主渠道,为确保新社会阶层能通过此渠道广泛、有效地参政,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制度。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要适当调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组成结构。在人大代表选举中建议实行区域选举和界别选举混合制,在各级人大代表选举时增设新社会阶层界别选区,这样既可以保证代表的广泛性,又能够保障和促进选举过程的民主化,避免过去那种为片面追求代表结构比例而采取硬性指选、派选的不民主做法。目前。新社会阶层人大代表的比例还有待于提高。在政协委员选举中,可考虑在各级政协内专门增设新社会阶层界别并保证一定的人数比例,为其参政议政提供更宽广的渠道和舞台,使这一阶层的意志能够得到更好的反映。在为新社会阶层提供更多参政机会的同时,为了保证其参政议政的质量,在推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时,不能只注重私营企业主的经济实力,还必须要注重其政治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以及良好的社会形象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工商联的职能。工商联作为联系党和政府与非公有制经济的桥梁,做好私营企业主等非公有制经济阶层的利益代言人是其功能之一。各级工商联要把维护私营企业主等非公有制经济阶层的合法权益作为立会之本,为了进一步加强私营企业主等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参政议政工作,就要增强工商联的独立性和自治性。
三是要根据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不断创新参政渠道,在推进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过程中,除了要进一步完善和拓宽现有的参政渠道以外,我们还要根据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不断创新参政渠道。我们明确提出了私营企业主阶层中的优秀分子也可以加入中国共产党的问题,从而为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又开辟了一条新的渠道。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创新举措,对我们今后为新社会阶层创新参政渠道具有极大的启发和指导作用,大大拓宽了我们的思路。例如,建议在党的领导下,可试点允许私营企业主依法建立自己独立的行业组织,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作为政府联系私营企业主阶层的中介组织;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吸收私营企业主阶层中优秀的人才参与政府管理,但要做好制
度设计,不允许亦官亦商,官、商一肩挑。
3增强自我认同与阶层意识,促进新社会阶层的政治参与的成熟。新社会阶层尽管经济地位、政治地位不断提高,阶层队伍不断扩大,已经成为我国独立的新社会阶层,但作为阶层的阶层意识和能力都明显滞后。主要表现在:阶层意识尚不成熟,阶层成员对本阶层缺乏应有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尚未形成自觉、统一的政治要求,虽然多数成员都关心自己的政治地位和财产安全等,但远未上升到阶层自觉统一的高度;阶层成员的政治素质滞后于政治地位的提高,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组织领导等方面主人翁意识不强、能力不足等等。所有这些问题说明,新社会阶层走向成熟,还要经历一个不断增强阶层意识的漫长而艰难的历史过程。只有当这个阶层的阶层意识大大增强并真正成熟起来了,它才能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框架中的一根有力支柱,从而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4必须把新社会阶层中的代表人士作为工作重点。党中央把做好新社会阶层思想政治工作的任务交给了统战工作者,新社会阶层人士队伍庞大,分布极广,内部构成来自方方面面,思想素质参差不齐,社会经历不同,接受党的教育程度不同,而且流动性很强,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之中。统战部门只有分层次、抓重点才有可能完成这项任务,,而重点就是新社会阶层的代表人士~随着新社会阶层的发展和队伍的壮大,他们中必然产生一些代表性人物。统一战线主要是做代表人上工作的。代表人J:就是在各级人大、政协、工商联等组织机构中作出安排的人士以及新社会阶层中一些经济实力强、社会贡献和影响大的人士。各级统战部门的工作重点和引导对象就是各级新社会阶层的代表人士。通过统战工作,培养一支拥护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分子队伍,进而通过他们去带动和影响广大新社会阶层,引导这支队优健康发展,对于发展壮大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巩固我国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正如目前诸多研究所表明的那样,随着社会结构变迁与社会阶层分化的深入,新社会阶层正处于不断的扩张与壮大之中。新社会阶层已经成为当前我国社会不可或缺的构成部分,并成为日渐重要而且不可或缺的社会力量。正确认识新社会阶层的性质与社会作用,以积极、开放、包容的理念与态度引导、支持与鼓励新社会阶层的社会参与,发挥这一阶层的社会能动性,将这一重要力量整合到社会建设之中,对于促进政治文明和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不可低估的现实意义。
责任编辑杜福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