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需要“数智化”
刘兴华
福州市仓山区税务局工作人员在帮助企业财务人员(前)使用电脑自助打印“减税降费红利清单”(魏培全/摄)
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优质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是“日用而不觉”的重要软实力。
哪个地方创造了优质的营商环境,哪里就能聚人气、聚财气、聚喜气,聚兴旺发达之气,也就是汇集并优化配置要素资源,实现价值再造和创新发展。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我国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特别是在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东部发达地区,以及中西部的成渝、武汉、西安、郑州、长沙等城市,从基础设施、市场潜力、产业链供应链体系、经济活动自由度、社会契约精神、政府服务意识、人才雨林效应等各方面指标来看,营商环境明显优化,国际排名不断提升。
与传统的营商环境相比,“数智化”营商环境可以尽可能剔除人为因素的主观扰动和信息迟滞失真,可以使办事审批过程更加公开透明,可以提升政务服务绩效评估考核的标准化程度和可持续性,有利于建立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评价的多元参与机制。
但是,从总体来看,当前我国的营商环境与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比,与实施以国内经济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经济双循环发展战略布局相比,与发达国家相比,依然存在较大差距,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任重道远。
特别是在新冠疫情蔓延和国际局势动荡之下,全球经济格局正在进入一个大调整时期,国家之间对于要素资源的竞争正表现出新态势,我国经济增长面临新的更大考验。
为此,需要通过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实行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促进要素自主有序流动,提高要素配置效率,从而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和创造能力,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这一切,都需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以不断提升我国的经济活跃度和国际竞争力。
传统意义上优化营商环境的方式,主要就是地方党政府领导重视、“走出去”招商引资、制定土地和税收优惠等政策、“五通一平”、转变社会观念等等。
在当今时代,数字化方式正在有效打破时空阻隔,提高有限资源的普惠化水平,满足人们多样化、个性化、便利化需要,从而极大方便企业经营和群众生活。因此,面向未来,必须利用信息技术发展的最新成果促进政务信息、商务信息、社会信息的便捷传输、透明运行和高效沟通,推动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形成闭环,全面提升市场一体化水平,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筑牢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微观基础。
特别是这两年多来,因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宅”在家里的居民在线频次高、时间长,衣、食、行、购、学、医等领域的信息平台访问量暴增,远程办公、在线教育、在线问诊、智慧超市、VR旅游等新业态新模式加速发展,人们对于线上线下打通融合的各种方式和平台已经习以为常,全社会对网络信息的依赖程度之高前所未有。对于各级政府来说,这既是一次未来信息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发生重大变革的大预演,也是全社会对公共领域的敏捷治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在疫情后时代,人与人之间交往的距离可能会变大,但是因为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迭代,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传输渠道将不断拓宽,传输速度将不断加快,传输内容也将更加丰富。换句话说,就是时空维度将更加立体多元,信息密度将呈指数式增加。这些巨大变化,对国家经济社会治理能力包括营商环境提出了新挑战。
从中长期来看,未来的世界经济将会受到两个变量的综合影响:一个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的时代大变局,另一个就是新冠肺炎疫情和国际局势变化带来的时代大考验。二者交互作用,将对人类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产生重大影响。然而,无论如何变化,消费者对产品和服务本质属性的要求不会改变,那就是要更加安全、便捷、舒适、新奇。因此。生产、分配、消费的信息化应运而生。
在这个大背景下,建设“数智化”营商环境就是大势所趋。如果说传统的营商环境是工业化时代的“手动模式”,那幺“数智化”营商环境就是后工业时代和信息化时代的“自动模式”。
由于我国各地发展定位和发展水平不同,甚至还存在各种地域习惯和文化差异,因此更需要解决营商环境标准互联、信息畅通、便捷高效等问题。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现在社会上倡导的数字营商环境还不足以涵盖信息化时代营商环境的本质特征,而是应该建设“数智化”营商环境。
“数智化”所具备的天然优势,可以有效助力营造透明、公平、高效的政务和商务服务体系。这个“数”,是指数字信息科技的“数”;“智”,是指智能化、智慧化、便利化应用的“智”。把现代信息科技成果与市场主体和全社会成员的需求有效结合,才能真正实现“数智化”,发展数智经济、建设数智社会。
与传统的营商环境相比,“数智化”营商环境可以尽可能剔除人为因素的主观扰动和信息迟滞失真,可以使办事审批过程更加公开透明,可以提升政务服务绩效评估考核的标准化程度和可持续性,有利于建立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评价的多元参与机制。
从现有条件看,我国已经具备建设“数智化”营商环境的基本条件。最近十年来,特别是在整个“十三五”时期,我国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发展战略,数字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取得积极成效,全社会运用数字技术和范围越来越广、社会成员运用数字技术的能力也不断增强。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7.8%。
企业代表在辽宁自贸区沈阳片区“浑南会客厅”智能储物柜取走营业执照(杨青/摄)
具体来说,一是信息基础设施处于世界前列。我国已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光纤和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建设和应用正加快推进。宽带用户普及率明显提高,光纤用户占比超过94%,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达到108%,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活跃用户数达到4.6亿。二是产业数字化转型稳步推进。服务业数字化水平显着提高。工业数字化转型加速,工业企业生产设备数字化水平持续提升,更多企业迈上“云端”。农业数字化也在全面推进。三是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数字技术与各行业加速融合,电子商务、移动支付广泛普及,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生产生活新方式加速推广,各种互联网平台竞相发展。四是数字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一体化政务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五是数字领域国际合作持续深化,信息基础设施与国际互联互通成效明显。这些都为未来以信息技术为引领,构建“数智化”营商环境创造了良好条件。
现在全国许多地方正在以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建设来牵引和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而提升政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让“群众少跑腿、信息勤跑腿”。这是实现数智化经济社会治理的一个很好开端。
今后要全面提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整体联动、全流程在线,并向基层深度拓展,从而提升服务便利化、共享化水平。开展政务数据与业务、服务深度融合创新,增强基于大数据的事项办理需求预测能力,打造主动式、多层次创新服务场景,在全国范围内打造“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一网统管”、“一网协同”等服务管理新模式。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东部发达地区和中西部城市群可率先做出示范,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首先要分类清理规范那些不符合要素市场化配置、不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的行政许可、资质资格等事项,深入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对政务服务流程进行革命性改造,完善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平台,率先构建敏捷高效的整体型治理体系,实现政务数据和社会数据的融汇互通,使区域内城市治理各方面实现高效协同,做到各地政务服务“跨域通办”,进一步释放市场主体和全社会成员的内生动力。
要建立完善政府、平台、企业、行业组织和社会公众多元参与、有效协同的数智化治理新格局,形成治理合力。
同时,以“数智化+商务服务”为优化商务环境赋能。加快建设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和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综合运用新技术新工具,摒弃商务服务的手动模式和传统模式,建立健全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数字身份统一认证和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电子合同、电子证照等互信互认,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促进数据共享、流程优化和业务协同,从而构建自动模式、智慧模式的营商环境,在最大程度上减少人为因素对商务服务流程的干扰。
还要在企业开办便利度和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度、投资审批制度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不动产登记全程网办、优化纳税申报流程等方面提升信息化水平,迈出优化商务环境的实质性步伐。
与此相联系,要坚决破除信息壁垒、利益藩篱的深层体制机制矛盾,打破“信息孤岛”,有效整合那些分割、独立的商务信息系统,从分散的“数据大”走向集中的“大数据”,从“数字化”走向“数智化”。要在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的基础上,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大数据的潜在价值,培育产业发展生态,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助力各类要素实现市场化配置。
以新技术和新基础设施助力完善商务领域法律法规体系。深入推进信用信息在涉企办事领域的应用,形成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营造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营商环境。建立数字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全面提升数字产权和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利用大数据手段梳理各类法律条文,构建国内各区域有效衔接,同时与国际接轨的民商事规则制度体系。基于大数据系统,建立完善商事审判、仲裁、调解等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有效降低跨区域法务风险造成的市场风险,尽量降低各类市场主体所承担的制度成本。
同时,要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解决全国各地区市场信息流通不畅、资源错配等问题,推动数字政府建设,协同优化整体营商环境。加快推动基于信息服务互联互通的政府间跨区域大协同,建立数字政府统筹协调机制,制定商事服务活动跨区域通办规则,建立区域间数据流通体系,创新政府部门间数据共享协同机制。引导要素市场一体化建设,推进人力资源、资本市场、土地市场、知识产权等跨区域在线发布与交易,加速全国各城市群产业数据有序流动。推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共享,建立标准统一的信息披露制度,建设数字政府网络联动模式,形成要素优化配置、信息自由流通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此外,还要在加快新基建的同时弥补老基建短板。新基建具有鲜明的时代导向和丰富的科技含量,它以现代科技特别是信息科技为支撑,构建数字经济时代的关键基础设施,助力实现经济社会数智化转型。新基建既能提升营商环境水平,又能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和高质量发展新引擎。要在5G网络、工业互联网、算力设施、智能交通等新基建领域加大建设力度。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的统计监测和决策分析体系,提升政府治理的精准性、协调性、敏捷性和有效性。当然,在加快推进新基建的同时,还要努力弥补传统基建的短板,让新基建与传统基建协同发挥作用。
现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的广泛运用,既可以为社会公众和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了便捷精准的服务,但是客观上也带来了信息安全和数据产权问题。这是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也要在发展中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来解决。因此,法律法规的及时迭代完善、政府的敏捷治理就显得尤为重要。要建立完善政府、平台、企业、行业组织和社会公众多元参与、有效协同的数智化治理新格局,形成治理合力。鼓励良性竞争,对数据进行科学确权和有效保护,维护市场的公平有效。要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数智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完善跨区域甚至跨国协同机制,有效打击数字经济、数字社会环境下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作者系同济大学特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