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合作社加强机务管理的建议
吴国建
摘 要:阐述了农机合作社机务管理的内容及作用,分析了农机合作社机务管理的现状,对农机合作社机务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农机合作社加强机务管理的建议。
关键词:农机合作社;机务管理;建议
中图分类号:F321.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4031/j.cnki.njwx.2019.04.018
1 农机合作社机务管理的主要内容及作用
农机合作社机务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健全机务管理责任制,设置必要的奖惩机制,明确合作社理事长、机务管理员、驾驶操作人员等的机务管理工作职责,层层签订机务管理责任状;为每台农机具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按作业季节详细记录机具的技术状态、维修保养和使用等情况;场库棚建设及使用管理;农机具的调度与使用;农机具的保养与维修;农机具作业后入场库棚的停放;零配件及油料的管理;机务人员的管理等内容。
加强机务管理,可以使机具保持完好状态,延长机具的使用寿命,减少机械故障,提高农机具作业效率和作业质量,实现农机田间作业标准化,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保障农机具作业安全,提高合作社的经济效益。
2 我省农机合作社机务管理的现状
组建农机合作社是省政府根据我省粮食生产发展的战略要求,结合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实际,为保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以应用大农机、发展大农业为出发点,实施的农业机械化战略工程。从2008年起到2017年,省政府支持组建千万元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达1300多个。并为合作社配备了高性能的作业机具及粮食烘干等设备,平均每个合作社拥有大型先进装备43台(套)。部分配备了国际上先进的智能化、信息化的农机装备,并配有标准机库、维修车间、储油车等基础设施。
为了让这些先进的农机具充分发挥其效能,创造出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省农委于2017年印发了《黑龙江省现代农机合作社农机安全与机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把机务管理的全部内容细化分解到八个管理制度中,并用两个职责和四个责任制把八个管理制度落实到每个岗位,以实现农机合作社机务管理的科学化。各市县积极贯彻落实,统一制做宣传板,把两个职责、四个责任制和八个管理制度悬挂在每个合作社的墙上,并督促落实执行。实践看,多数合作社特别是示范社、规范社机务管理规范,井然有序。但仍有部分合作社机务管理存在条理不清、责任不明、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3 合作社机务管理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管理理念落后。由于组建合作社的人员多数是农民,合作社管理者多来自于其中,其管理理念、管理方法都是小家小户小作坊的管理方式,组织松散。规章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流于形式,没有落到实处。重效益、轻管理。
(2)缺乏管理经验。一些合作社机务管理人员没有经过专业技术学习培训,文化水平低,缺乏机务管理经验,对机具的性能及技术要求知之甚少,尤其对先进设备认为不会轻易出问题,所以使用时不按操作规程,不注重维护保养。
(3)驾驶人员水平低。一些驾驶员虽然经过农机驾驶培训学习,但由于时间短,并且侧重于驾驶,对机务常识、维修保养等知识所学甚少。特别对一些先进机械仅限于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能驾驶操作,还没有熟练就开始参加作业,维护保养更是无从下手。
(4)聘用人员责任心不强。由于农机作业的季节性强,一些合作社经营范围有限,雇用的修理、驾驶人员是农业作业时聘来,不用时辞退。使这些人员有临时思想,根本不注重机务管理有关规定的学习,更谈不上有效落实。
4 加强农机合作社机务管理的建议
(1)提升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 农机合作社的管理人员要重视有关管理与技术方面的学习,积极参加有关培训,经常到管理先进的合作社进行交流、学习,提升自已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有条件的合作社可以聘请专业的农机职业经理人,来加强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把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增强合作社发展生产、创业兴业、带领农民合作致富的能力。
(2)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合作社要想方设法延伸产业链,扩大经营范围,使合作社有能力常年聘用人员,专业人员到合作社有用武之地。要与他们签定聘用合同、岗位责任制和奖惩办法,使他们丢掉临时思想,踏实工作,认真钻研业务,使各项规章制度得已真正落实。
(3)提高机务人员的技术水平。机具状态的好坏,使用寿命的长短,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机务人员的技术水平,要加大对机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利用农闲时间聘请专业人员讲课。组织机务人员参加相关部门的业务学习,使他们尽快达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机械故障。
(4)农机具管理要做到“五统一”。即“统一存放保管,统一调度指挥,统一维护保养,统一作业标准,统一油料供应”。使机具达到正确使用、规范停放,科学保养,有效管理。
参考文献:
[1]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現代农机合作社农机安全与机务管理规定》[OL]. [2017-03-27]http://hljnj.hljagri.gov.cn/xztz_16431/201704/t20170405_712345.htm,2017-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