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道德与法治价值观目标的预设
姜雷
摘要:教学目标引领着教学活动的具体行为,指明了学科教学行为的方向,同时教学目标也是检查教学行为的依据,在教学设计和教学活动中应起到“导教”“导评”和“导学”的作用。新版道德与法治课程把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放在第一位,突显其价值引领的重要性。本文拟从实际教学案例出发,结合笔者的教学经验来讨论价值观目标的预设问题。
关键词:教学目标价值观目标目标预设目标表述
教学目标的确定是教学活动的起始,也是教师对学生学习结果的预期。“课改”十多年来,“三维目标”已经深入广大教师之心,而对“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无论“情感”还是“态度”,都和“价值观”存在交集,三者并列往往使教师在实际教学活动中无法兼顾,笔者倾向于把三者凝聚为“价值观”)很多老师都感到很迷茫,因为价值观作为人的一种精神形态,看不见也摸不着,难以“讲授”,更难以测量。因此许多老师在实际教学活动中,往往忽视了价值观目标,仅在“教学设计”中体现,作为“三维目标”齐全的保障,而对这一目标的预设、生成与实施缺少严肃的态度和认真的思考。
价值观虽然看不见也摸不着,却实实在在地存在于个人的思想、情感、言论和行动中,起到普遍的整合与驱动作用。《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课标》)把道德与法治课程的价值目标放在了第一位,突出道德与法治课程的价值引领作用,也体现了本学科的性质。这要求教师在进行教学设计时,首先要考虑价值观目标,尤其是先严肃思考价值观目标的预设。
一、价值观目标预设的误区
案例一:“享受学习”教学目标设计
价值观目标:
(1)懂得学习苦中有乐,培养学生热爱学习的情感。
(2)意识到良好学习环境来之不易,从而学会感激家庭、感激学校、感激社会。
(3)进一步激发学生学习的内驱力,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及终身学习的意识。
案例二:“我们的社会主义祖国”教学目标设计
价值观目标:
引导学生了解我国国际地位不断提高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取得的成就,激发学生热爱祖国的情感。
案例中教学目标的设计看似明确、清晰,实际上存在这样几个问题:
混淆课程目标和教学目标,既“大”又“空”,忽略了目标的可达成性。案例一中“从而学会感激家庭、感激学校、感激社会”和“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及终身学习的意识”目标过于宏大,看起来很美,但一节课内不大可能达到。
表述不清,主客体不分。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学目标的预设应聚焦于学生的发展,不是在预设教师做什么。案例一中“培养学生热爱学习的情感”“进一步激发学生学习的内驱力”,和案例二中“引导学生……”等,都是教师的活动,导致主客体异位。
二、价值观目标的预设
教学目标可以预设,也需要预设。教学活动是一种有意识、有目的的行为,教师在上课前就应该对学生的学习过程和结果进行预测和规划。
(一)课程主体目标体系下的价值观目标预设
《课标》的目标体系包括两个维度:一是由课程总目标、“课程内容”目标、课堂教学目标构成的纵向体系,另一个则是由“三维目标”组成的横向目标。
价值观目标的预设首先应立足本学科的纵向目标。课堂教学目标是对每一堂课的目标预设,它直接影响一堂课的教学效果。在预设时应考虑到总目标的要求,结合“课程内容”目标,明确“课程内容”与“核心任务”,这样我们才能更准确地把握渗透的课程内容是什么,渗透到什么程度。
价值观目标是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核心目标,但不能过度拔高价值观目标,不能割裂“三维目标”。“三维目标”是有机的统一体:知识是基础,获得知识的过程是学生培养能力的过程,也是增强学生情感体验的过程;能力的大小会影响学生知识的掌握,也会影响学生在学习和实践中形成的价值观。
案例三:“做一個负责任的公民”教学目标预设
价值观目标:
(1)做到诚实守信,言行一致。
(2)做负责任的公民,积极承担相应责任,把个人荣辱与对国家、民族的责任感结合起来,主动为民族复兴和祖国富强贡献力量。
知识目标:
(1)懂得信守承诺、勇担过错是负责任的表现。
(2)理解“自觉承担责任”的内涵,做到自觉承担责任。
能力目标:
(1)通过感悟,强化“责任”意识,提高自我反思能力。
(2)通过掌握具体方法,学会做责任的主人。
这个目标预设看起来“三维”齐全,但价值观目标中“主动为民族复兴和祖国富强贡献力量”过大,被拔得太高,脱离了“知识”“能力”的基础,割裂了“三维目标”的一体性。结合本课“知识”“能力”目标的设计,可以对价值观目标做如下调整:
(1)在日常生活中做到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答应别人的事情要做到,做不到时主动表达歉意。
(2)学会积极承担责任,从履行责任中体验到快乐,学做负责任的好公民。
(二)学生主体下的价值观目标预设
从主客体关系看,对教学目标价值的评价存在两种取向:一是社会取向,二是学生个人取向。教学目标的达成是为了满足作为主体的学生发展的需要,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其育人的出发点和归宿是满足学生的成长需要。事实上,个人与社会是一致的、不矛盾的。价值观目标的预设应该在学生主体下进行,首先应充分了解学情。
案例四:“有朋自远方来”价值观目标预设
价值观目标:
(1)使学生对本民族文化有强烈的自豪感,同时又尊重其他民族的文化。
(2)学会以平等的态度积极地与世界各国人民友好交往,拥有开放心态。
笔者在对本课目标再预设时发现,目标(1)的预设没有立足于学生,目标主体是教师;目标(2)的主体有错位:笔者所在的学校是农村中学,学生基本没有接触到外国人的机会,教学目标脱离了学生主体。于是笔者进行了如下再预设:
(1)感受文化的魅力,說出本民族文化让自己自豪之处,学会尊重其他民族文化。
(2)了解与世界各国人民相处应有的礼节,拥有开放的心态,为将来与国际友人交往做好准备。
三、价值观目标的陈述
教学目标的陈述是以一定的方式将教学最终要达成的目标表述出来,也是将人们思想中的要求以文字的形式呈现出来。马杰在《程序教学目标的编写》中提出“三分目标说”,人为完成的教学目标应包括三个要素,即行为、条件、标准。为更好地发挥教学目标对教学过程的指导、激励、聚合等作用,所以目标的陈述应用具体、可操作、可测量的方式陈述。
(1)目标的陈述应聚焦于学生的发展,以学生为主体,应是学生的学习结果。
(2)目标的陈述尽量用具体、可观察的术语陈述。尤其是价值观目标,教师在陈述时往往习惯于用含糊的、务虚的语言来陈述。因此,在价值观目标预设时,更应该用精准的行为动词将目标具体化。
据此,我们可以对案例一、案例二中价值观目标做如下调整:
案例一:“享受学习”教学目标设计
价值观目标:
(1)在丰富的日常学习生活中体验学习的苦与乐,能说出学习给自己带来的快乐,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
(2)通过对比能说出自己学习环境的优越处,反思自己有没有珍惜优越的学习环境。
案例二:“我们的社会主义祖国”教学目标设计
价值观目标:
(1)通过自己了解到的时政及身边的变化,感受到我国国际地位的变化,用几句话(或几个词)表达作为中国人的自豪感。
(2)在和其他国家的对比中体验到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说出现在和未来的自己能为祖国做些什么。
教学目标的预设是为了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但从生成的角度说,实际教学的行为受众多因素的影响,如预设本身是否科学,学习的环境如何,学生的个性差异等,导致目标生成的复杂性、多样性、差异性,所以目标的预设还应该包括再预设。
参考文献:
[1]李明.鼎尖教案[M].延吉:延边教育出版社,2017:63.
[2]皮连生.学与教的心理学[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228229.
责任编辑:丁蔚